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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电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9-08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九月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会议须知..................................................................... 2

会议议程..................................................................... 4

会议议案..................................................................... 5

   1.关于选举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的议案 ............................. 5

   2.关于修订《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7

   3.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预算调整的议案 ................... 12

   4.关于调整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 15

   5.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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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 议 须 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

会顺利进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3 号)

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制定本须知。

    一、会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携带合法身份证明和有效登记文件(股票账户卡、

身份证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 17:00 之

前到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22 号海赋国际大厦 A 座 13 层 1316 室办理会议登

记;应于 9 月 15 日 8:45 前到海赋国际大厦 A 座 7 楼大厅签到登记,并在登记

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会场安排的位置入座。9:00 会议开始,由会

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签到登记即终止,未在 9:00 前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不能参加现场会议表

决。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会议上发言的,请在 9 月 14 日 17:00 之前到

股东登记处提前进行登记。会议期间,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发言前应向大会通

报股东姓名,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位发言时间不超过 3

分钟。大会不能满足所有想要发言的股东的要求,股东可在会后通过电话、邮件

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公司会认真听取股东的建议、意见。

    五、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六、本次大会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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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

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公

司律师监票。

    八、股东大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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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2022 年 9 月 15 日 9:00 开始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会股东情况及列席会议人员情况

(二)宣读议案

议案一:关于选举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修订《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预算调整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调整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三)股东发言,审议议案

(四)股东对议案进行表决

(五)宣读表决结果

(六)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七)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签署股东大会决议

(九)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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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 议 议 案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关于选举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雷建容女士因工作安排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
席、监事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第三届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
选人的议案》,同意推举周春来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
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其他监事一致。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详见本会议资料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
代表审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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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周春来先生,出生于 1975 年 1 月,中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水利
水电第八工程局一分局综合办副主任兼团委书记,平班施工局办公室主任,水布
垭施工局纪工委副书记、工工委副主任、综合部主任,局办文秘主任;中国水电
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处长、党委工作部主任、战略发展部总
经理兼工会副主席;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纪委办公室副主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监察部/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纪委办公
室副主任(主持工作),现任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委员,中国电
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主任、纪检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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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关于修订《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规范担保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公司拟对《中国电力建设股份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形成《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
法(2022 年版)》。修改内容具体如下:
  原条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              修改后条款内容
  款数                                     条款数
 第一章   为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规范 第一章        为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规范中国
 第一条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 第一条        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司”)对外担保行为,维护股东和公司
          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
          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证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
          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保行为的通知》、《中国电力建设             求》、《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办法的规定,
          和规章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 第一章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
 第二条   三人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 第二条          人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
          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               务或对债务人的特定行为提供担保,
          不能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               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或完成特定行
          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               为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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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条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               修改后条款内容
 款数                                       条款数
         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或质                   担责任的行为。
         押。                                         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
                                                      质押、留置、定金、共同借款人(承
                                                      租人)等。担保文件包括担保合同、
                                                      共同借款(承租)合同以及具有担保
                                                      性质的各类函件。
第一章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        第一章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
第三条   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第三条     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公司(含
         公司”)。                                   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
第一章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        第一章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
第四条   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        第四条     司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和当期发生
         况做出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                   的对外担保情况做出专项说明,并发
         意见。                                       表独立意见。


第二章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        第二章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第六条   取 反 担 保等 必要 措 施防范 风   第六条     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以及上市公司信
         险,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                   息披露义务。
         际承担能力。
第三章   公司的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未        第三章     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和派出机构
第八条   经股份公司审批授权不得办理        第八条     未经股份公司审批授权不得办理担
         担保业务。                                   保业务。
第三章   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必        第三章     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必须经
第十条   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第十条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
         提交股东大会审批。须经股东                   大会审批。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担
         大会审批的担保,包括下列情                   保,包括下列情形:
         形: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                   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
         的任何担保;                                 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二)公司的担保总额,达到                   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担保;
         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对象提供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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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条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             修改后条款内容
 款数                                      条款数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                 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                 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司最 近 一 期经 审 计净 资产 的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               方提供的担保;
         元以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开
         展房地产业务的,为购房客户
         提供按揭担保不包含在对外担
         保范畴之内。
第四章   公司各类担保业务的集中归口        第四章   第十三条公司各类担保业务的集中
第十三 管理部门是公司资金管理部。          第 十 三 归口管理部门是公司财务金融部,
条       提供担保方的法律事务部负责        条       法律部门负责对担保文件的文本进
         对担保合同合法性进行审查以                 行审查以及在担保合同履行过程中
         及在担保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                 提供法律协助。
         法律协助。
第五章   被担保方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五章   被担保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十九 (一)具备借款人资格,且借          第 十 九 (一)具备借款人资格,经营管理能
条       款及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法律法        条       力较强、财务状况较好,具有一定的
         规、银行贷款政策的有关规定;               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资信,具有良好
         (二)资信较好,资本实力较                 的成长性和发展前景;
         强;                                       (二)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债能
         (三)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                 力,不存在债务逾期情况(包括带息
         力,借款资金投向项目具有较                 负债、永续债、票据、供应链融资
         高的经济效益;                             等);
         (四)资产流动性较好,短期                 (三)不存在明显影响企业持续发
         偿债能力较强,在被担保的借                 展及偿债能力的重大诉讼、仲裁或
         款还本付息期间具有足够的现                 行政处罚;
         金流量;                                   (四)对以往担保无违约记录,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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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条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             修改后条款内容
 款数                                      条款数
         (五)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                 时缴纳担保费用无拖欠记录;
         或行政处罚;                               (五)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六)公司认为需要具备的其                 或国家产业政策;
         他条件。                                   (六)可根据要求提供反担保措施;
                                                    (七)公司认为需要具备的其他条
                                                    件。


第五章   担 保 申 请人 有下 列 情形之 一   ——     删除
第二十 的,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不得为
条       其提供担保:
         (一)资金投向不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或国家产业政策的;
         (二)对公司或公司所属子公
         司存在逾期合同债务的;
         (三)公司或子公司曾为其担
         保,而担保申请人发生过银行
         借款逾期、拖欠利息等情况,
         至本次担保申请时尚未偿还或
         不能落实有效的处理措施的;
         (四)有其他明显不良信用行
         为的;
         (五)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
         政处罚的;
         (六)不按要求提供反担保措
         施的;
         (七)经营状况恶化、资不抵
         债、信誉不良,且没有改善迹
         象的;
         (八)公司董事会认为不能提
         供担保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公司或子公司为公司合并会计        第五章   公司或子公司为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
第二十 报表范围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          第 二 十 围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需视具体
一条     保,需视具体情况要求被担保        条       情况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公司
         人提供反担保,以及提供反担                 或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保人的下列资料:                           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应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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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条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               修改后条款内容
 款数                                     条款数
         (一)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方提供反担保。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反映与公司关联关系及其他关                 涉及采取反担保等必要措施防范风险
         系的相关资料等;                           的,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
         (二)经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                 能力。涉及提供反担保情形的,需要
         务所审计的最近 3 年的财务报                求反担保人提供下列资料:
         告、有关资信及履约能力等证                 (一)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复印件、
         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反映与公司
         (三)能够抵押或质押财产的                 关联关系及其他关系的相关资料等;
         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有               (二)经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权或使用权权属证明、保险、                 计的最近 3 年的财务报告、有关资信
         公证等有关文件,经具有资格                 及履约能力等证明文件;
         的资产评估部门对抵押或质押                 (三)能够抵押或质押财产的名称、
         财产作出的评估报价等材料;                 数量、质量、状况、所有权或使用权
         (四)按担保人要求出具的反                 权属证明、保险、公证等有关文件,
         担保文件及其它必要文件。                   经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部门对抵押或
                                                    质押财产做出的评估作价等材料;
                                                    (四)按担保人要求出具的反担保文
                                                    件及其他必要文件。
第八章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拟订,并      第八章     本办法制订及其修订由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 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        第 二 十 负责,并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
八条     效。                            七条       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
东代表审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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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三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预算调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考虑到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置换事项、公司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等安排,并结合公司实际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拟对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 2022 年度预算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主要经营成果指标预算调整

    2022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原预算金额为 5,050.0 亿元,拟调增 750.0 亿元,
调整后营业收入预算为 5,800.0 亿元;利润总额原预算金额为 189.1 亿元,拟调
增 6.0 亿元,调整后利润总额预算为 195.1 亿元;净利润原预算金额为 151.1 亿
元,拟调增 5.3 亿元,调整后净利润预算为 156.4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原
预算金额为 89.8 亿元,拟调增 4.7 亿元,调整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预算为 94.5
亿元。每股收益原预算为 0.5209 元/股,拟调增 0.0309 元/股,调整后每股收益
预算为 0.5518 元/股。

    二、主要财务状况指标预算调整

    2022 年末,资产总额原预算金额为 10,436.0 亿元,拟调减 353.1 亿元,调
整后年末资产总额预算为 10,082.9 亿元;负债总额原预算金额为 7,825.9 亿元,
拟调减 174.8 亿元,调整后年末负债总额预算为 7,651.1 亿元;所有者权益原预
算金额为 2,610.1 亿元,拟调减 178.3 亿元,调整后年末所有者权益预算为
2,431.8 亿元。资产负债率原预算金额为 74.99%,拟调增 0.89%,调整后年末资
产负债率预算为 75.88%。

    三、现金流量指标预算调整

    2022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原预算金额为 178.0 亿元,
拟调增 10.0 亿元,调整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预算为 188.0 亿元;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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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原预算金额为-539.6 亿元,拟调增 6.4 亿元,调整
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预算为-533.2 亿元。

    四、主要业务指标预算调整

    (一)新签合同预算

    2022 年度,公司新签合同原预算金额为 8,600.0 亿元,拟调增 1,200.0 亿
元,调整后新签合同预算为 9,800.0 亿元。其中:境内业务 7,920.0 亿元,占比
80.8%;境外业务 1,880.0 亿元,占比 19.2%;按专业板块划分,能源电力业务
4,050.0 亿元,占比 41.3%;基础设施业务 4,000.0 亿元,占比 40.8%;水资源与
环境业务 1,600.0 亿元,占比 16.3%;其他业务 150.0 亿元,占比 1.5%。

    (二)投资预算

    2022 年度,公司投资原预算金额为 1,307.5 亿元,调减 6.4 亿元,调整后
投资预算为 1,301.1 亿元。其中:续建安排 615.8 亿元,新建安排 685.3 亿元。
按专业板块划分,基础设施投资 447.6 亿元,占公司投资总额的 34.4%;能源电
力产业投资 416.8 亿元,占比 32%;绿色砂石投资 274.8 亿元,占比 21.1%;水
务水资源投资 98.6 亿元,占比 7.6%;非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 35.4 亿元,占比
2.7%;股权投资 16.8 亿元,占比 1.3%;装备制造投资 11.1 亿元,占比 0.9%。
按区域划分,境内投资 1,255.7 亿元,占比 96.5%;境外投资 45.4 亿元,占比
3.5%。

    (三)融资预算

    2022 年末,公司对外融资余额原预算金额为 4,675.6 亿元(其中,带息负债
余额 3,706.6 亿元,权益类融资余额预算 969.0 亿元)。为确保公司负债率水平
整体保持稳定,综合考虑公司与控股股东资产置换后融资预算执行的整体情况,
为重大项目融资预留足够的金融资源,拟对公司整体融资调减 114.0 亿元,其中
带息负债调减 100.0 亿元、权益融资调减 14.0 亿元。调整后对外融资余额预算
为 4,561.6 亿元(带息负债余额 3,606.6 亿元、权益类融资余额 955.0 亿元)。

    (四)金融衍生业务预算

    2022 年度,公司金融衍生业务原预算情况如下:最大持仓规模不超过 132.6
亿元人民币(等价额度的外汇),年末持仓最高预计 84.6 亿元人民币(等价额
度的外汇)。金融衍生业务最大持仓规模拟调增 7.8 亿元,调整后年内最大持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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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规模预算为 140.4 亿元人民币(等价额度的外汇),年末持仓调增 3.4 亿元,调
整后为年末持仓预算为 88.0 亿元人民币(等价额度的外汇)。

    (五)工资预算

    2022 年度,工资总额原预算金额为 228.2 亿元,拟调增 18.4 亿元,调整后
工资总额预算为 246.6 亿元。

    (六)捐赠预算

    2022 年度,捐赠原预算金额为 7,040.5 万元,拟调增 1,126.3 万元,调整
后捐赠预算为 8,166.8 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
代表审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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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四




               关于调整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考虑到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需要,公司拟对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 2022 年度对外担保安排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对外担保调整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8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
代表审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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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五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支持公司参股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或项目开展的资金需求,
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已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资助对象涉及
的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   提供资   资助对象   资助金额    资助        资助利率    资助期限   资助      截至
号   助主体                          方式                    (年)     用途   2022.06.30
                                                                               的资助余额
1    中国水   贵州省绿    3,700.00   有息           9.00%        7.79   项目     2,976.09
     利水电   筑科建住               借款                               开展
     第八工   宅产业化                                                  需要
     程局有   发展有限
     限公司   公司
2    中国水   贵州省绿     900.00    有息           6.37%        6.28   项目       723.91
     利水电   筑科建住               借款                               开展
     第八工   宅产业化                                                  需要
     程局有   发展有限
     限公司   公司
3    中国水   通江县诺   29,369.90   有息             5年        7.00   资金    11,454.26
     利水电   成工程建               借款        LPR+113BP              周转
     第十工   设管理有
     程局有   限责任公
     限公司   司
4    中国水   西昌市电    3,000.00   有息           6.37%        5.88   项目     3,000.00
     利水电   建瑞隆投               借款                               开展
     第十工   资建设有                                                  需要
     程局有   限责任公                                                  及日
     限公司   司                                                        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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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提供资     资助对象   资助金额    资助        资助利率   资助期限   资助      截至
号   助主体                            方式                   (年)     用途   2022.06.30
                                                                                的资助余额
                                                                         产经
                                                                         营
5    中国水     南太平洋      738.25   有息           5.00%       5.13   项目       738.25
     电(新     投资控股               借款                              开展
     加坡)     有限公司                                                 需要
     有限公
     司
6    中电建     重庆渝广    1,200.00   有息           4.05%       3.00   资金     1,200.00
     路桥集     梁忠高速               借款                              周转
     团有限     公路有限
     公司       公司
7    中电建     重庆渝广    4,000.00   有息           4.05%       3.00   资金     4,000.00
     路桥集     梁忠高速               借款                              周转
     团有限     公路有限
     公司       公司
8    中电建     重庆渝广    4,800.00   有息           4.05%       3.00   资金     4,800.00
     路桥集     梁忠高速               借款                              周转
     团有限     公路有限
     公司       公司
9    中电建     重庆渝广   16,800.00   有息           4.05%       3.00   资金    16,800.00
     路桥集     梁忠高速               借款                              周转
     团有限     公路有限
     公司       公司
         合计              64,508.15    —               —         —    —    45,692.51

     上述财务资助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2-086)。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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