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补足的公告2022-09-16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2-09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
补足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接受差额补足方:中电建路桥 2022 年第 1 期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
下简称“专项计划”)。
本次差额补足金额:专项计划发行规模为 19.99 亿元人民币;公司须对专项
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
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概述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6日、2022
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资产证券化产品发
行及增信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产品结构需要若涉及)在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后续工作计划及届时的市场条
件,在不超过185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内分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各类产品实际
发行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根据实际发行情况相互调剂,并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
授权董事长具体处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授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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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同意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不超过185亿元人民币的总额度内发行的资产证
券化产品管理人出具增信承诺函,按照增信承诺函的约定为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差
额补足、流动性支持等增信措施,具体增信内容以实际出具的增信承诺函为准,增
信总额度不超过185亿元人民币,且增信所对应待兑付资产支持证券本金余额总计不
超过560亿元,并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具体处理相关增信事宜(届时无需
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授权事宜),授权期限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长于2022年7月1日作出决定,同意为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原
始权益人发起的专项计划提供增信,即同意公司在专项计划发生差额补足启动事件
后,对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
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同意公司签署与专项计
划增信有关的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差额补足承诺函》等,具体事宜以公司最
终签署的交易文件为准。
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中电建路桥2022年第1期应收账款资产支
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2〕1429号)之后,
专项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专项计划发行规模为19.99亿元人民币,分为优先
级资产支持证券及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为18.99亿元
人民币,预期到期日为2025年2月26日;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为1.00亿元人
民币,预期到期日为2025年2月26日。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专项计划的全称为“中电建路桥2022年第1期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
划管理人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始权益人为中电建路桥集团有
限公司,基础资产为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由原始权益人在专项计划设立日转让给专
项计划的、符合合格标准的原始权益人依据基础交易合同和《应收账款转让协议》
对债务人享有的应收账款(不包含质保金)及其附属担保权益;专项计划发行规模
为19.99亿元人民币,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环境确定,发行对象为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具备适当的金融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符合
《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法律、
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参与者除外),专项计划投资者的人数不超过200人。增信方式
为公司向计划管理人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并承担差额补足、资产支持证券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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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及次级分层及其他必要的增信措施。
三、差额支付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中电
建路桥2022年第1期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补足承诺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1)差额补足:公司为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的应付相关税金和
相关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
足义务。
2)差额补足承诺期间:该承诺函自公司签署且专项计划设立之日起生效,并于
专项计划资产分配完毕之日(或计划管理人按照专项计划文件宣布专项计划未成功
设立之日)终止。
四、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意见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及2022年7月1日作出的董事长决定,
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设立专项计划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融
资能够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中电建
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作为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收益稳定、整体风
险较低,公司实际承担差额补足的可能性较小;此外,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经
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提供相关增信措施能够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专项计划提供差额
补足。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301.06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4.09%;
其中,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第三方担保余额为4.46亿元人民币,
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36%;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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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决定。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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