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7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
真、负责的态度,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于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聘请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及 2022 年度年报和内控审计付费情况
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过充分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商标使
用许可、资产委托管理、工程服务与产品互供、金融服务等关联交易,公司下属控股
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金融服
务关联交易以及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
财务审计主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财务审计参审所,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冬根 栾军 戴德明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