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发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公告2021-03-12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0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89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天津友发钢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2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2.86 元。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12 月 04 日起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已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实施现金分红,每 10 股派发红利人
民币 4.5 元(含税),除权除息后价格调整为 12.41 元。
一、关于股份锁定期的安排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茂津、徐广
友、尹九祥、陈克春、陈广岭、刘振东、朱美华;以及公司董事张德刚、高级管理人员李相
东、杜云志作出如下关于股份限售期限的承诺:
“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
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
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二、关于本次股份锁定期限延长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11 日收盘后,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均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除息后的发行价 12.41 元/股,触发上述人员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条件。依照股
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具体锁定期延长情况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茂津、徐广友、尹九祥、陈克春、陈广岭、刘振东、
朱美华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延长 6 个月至 2024 年 6 月 3 日。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相东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延
长 6 个月至 2024 年 6 月 3 日。
(三)公司董事张德刚、高级管理人员杜云志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锁定期延长 6 个月至 2022 年 6 月 3 日。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