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发集团:关于2020年度未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2021-04-09
公司代码:601686 公司简称:友发集团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披露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一.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
立了适应公司发展需求的组织架构,制订了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公司通过制定和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和总经理
办公会的规范运作,从而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相关制度对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组织结构、业务结构、信息披露、财务管理以及重大事项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保证公司内部
控制系统完整、有效,使公司规范运行。
二. 未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说明
1. 是否存在非强制披露的特殊情形
√是 □否
非强制披露特殊情形是:新上市
2. 具体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一号
年度内部控制信息的编制、审议和披露》中第二条第二点规定:“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
始建设内部控制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的和内控审计报告。”
公司属于新上市公司,因此未披露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将在披露下一年度报告的同时,
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茂津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