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发集团: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26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4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
的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陈克春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8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0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 6 年。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和市场情况,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该方案经董事会逐项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1、 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可转债规模为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20,000,000 张。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 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
五年 1.80%、第六年 2.00%。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 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9.39 元/股。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 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债券面值的 112%(含
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
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00,000.00 万元的部分由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 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本次可转债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29 日,T-
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对象: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
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29 日,T-1 日)收市后持有的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友发集团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389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
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成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1389 手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 1 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编号:2022-025)。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
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
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公司将与保荐机构、相应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签署等具体事宜。公司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