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发集团:关于调整“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2022-09-16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2-095
债券代码:113058 转债简称:友发转债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
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共赢一号”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公司《“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共赢一号”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调
整内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核实公司<“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2 年 8 月 26 日至 2022 年 9 月 4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
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9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 年 9 月 14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共赢一号”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
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调整事项及调整结果说明
鉴于公司“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3 名激励对
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涉及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 36.00 万份。
根据上述情况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
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463 名调整为
460 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4,233.00 万份调整为 4,197.00 万份。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
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对“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
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463 名调整为
460 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4,233.00 万份调整为 4,197.00 万份。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合法、有效。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463 名调整为 460 名,首次
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4,233.00 万份调整为 4,197.00 万份。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
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调整内容及程序符合《管理办法》《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专业意见认为:
公司“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不存在不
符合“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本次股票期权调整
事项及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价格、首次授予对象、首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