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23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 2018-06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
董事 12 人,实际参加董事 12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方
式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同意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方案的议案:
1、 发展战略委员会(共 3 人):周易、胡晓、刘红忠,其中:周
易为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2、 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共 3 人):丁锋、范春燕、徐清,其
中:丁锋为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3、 审计委员会(共 3 人,独立非执行董事占 1/2 以上):李志明、
陈泳冰、陈志斌,其中:李志明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4、 提名委员会(共 3 人,独立非执行董事占 1/2 以上):陈传明、
朱学博、刘艳,其中:陈传明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 3 人,独立非执行董事占 1/2 以上):
陈传明、朱学博、刘艳,其中:陈传明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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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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