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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泰证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2018-11-21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 年修订)》及
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
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诺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
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
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
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
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
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
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
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
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
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
                                   2
门对本期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
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
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
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发行人、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
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
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
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3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
章节。

       一、本期债券发行上市
       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A,本期债券评级为AAA;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
2018年9月末的总资产为3,811.25亿元,净资产为1,075.85亿元(2018年9月未经审
计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71.77%(总负债
/总资产)。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为87.48亿元(2015-2017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
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
告。
       二、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
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相
应资质条件请参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
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三、上市后的交易流通
       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后,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期公司债券信
用等级为AAA,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
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本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
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
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
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次债券的持有
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因此,投资者应知悉所面临的潜在流动性风险,即投资者可能无法立即出售
其债券,或即使投资者以某一价格出售其持有的本期债券,投资者也可能无法获
得与发达二级市场上类似投资产品相当的收益。
       四、评级结果及跟踪评级安排


                                      4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
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说明债务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
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上海新世
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
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同时报送发行人及相关监管部门,
并由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予以公
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适用性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
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
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
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
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
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
本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规定。
       六、无担保风险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内,若因发行人自身的相关风险或受
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
则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足额偿付。
       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波动的风险
       受证券市场行情波动的影响,公司2015-2017年度及2018年1-9月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8.20亿元、-153.56亿元、-359.92亿元和263.05亿元,
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引起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动,公司2015- 2017年度和2018
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16.87亿元、196.46亿元、-105.97
亿元和329.10亿元。证券市场走势和公司的经营方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公司存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波动较大的风险。
       八、公司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




                                        5
    2015-2017年末和2018年9月末,公司合并口径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
余额合计分别为1,693.57亿元、1,268.44亿元、1,291.34亿元和1,155.08亿元,合计
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7.42%、31.60%、33.85%和30.31%。2017年,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
融资产”)的投资规模对公司损益和净资产均有较大影响,影响的会计科目主要
包括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若未来上述资产的公允价值
发生大幅变动,将对公司资产总额及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九、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波动的风险
    2015- 2017年度和2018年1-9月,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62.62亿元、169.26
亿元、211.09亿元和125.1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07.98亿元、65.19亿元、94.08亿
元和45.93亿元。2017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2016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是因
为公司资管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较2016年同期大幅增长。其中投资收益的增长主
要来自于公司处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因2017年营业收入的变动导致净利
润随之增长。受证券市场走势的影响,公司存在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波动的风
险。
       十、市场波动引起的经营风险
    公司的经营状况与证券市场景气程度高度相关,而证券市场行情受宏观经济
周期、宏观调控政策、汇率、利率、行业发展状况、投资者心理、其它国家或地
区证券市场行情等多种因素共同影响,具有较强的周期性和较大的不确定性。目
前我国虽然证券市场景气度较高,但宏观经济尚未出现明显复苏,若宏观经济持
续弱势,证券市场波动的风险将加大。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有两方面,一是
由于市场因素变化导致公司日常经营潜在亏损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市场交易量、
经纪业务市场占有率、佣金率、资产管理业务规模等因素的变动对公司盈利状况
的影响;二是由于市场价格如股价、利率、汇率等变化导致公司资产、自营头寸
或资产管理产品、组合潜在亏损的风险,主要体现在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和资产管
理业务等投资相关业务中,证券市场的行情波动可能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偿债能
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政策风险


                                        6
    和所有的市场主体一样,公司的经营活动需要遵守一系列的法律和法规。我
国颁布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来对证券业进
行规范。证券公司开展证券承销、经纪、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要接受中国证监
会的监管。公司在经营中如违反前述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可能会受到监
管机构罚款、暂停或取消业务资格等行政处罚。
    国家对证券业的监管制度正在逐步完善,证券业的特许经营、佣金管理和税
收管理等政策将可能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而调整。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我国证
券业特许经营政策的调整将遵循放宽市场准入和加强风险监控的原则,逐步降低
对证券业的保护程度,并着力规范证券市场秩序,以促进证券业的有序竞争。因
此,这些政策的变化不仅会影响我国证券市场的行情,而且会改变我国证券业的
竞争方式,将对本公司各项业务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十二、投资者须知
    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批准,并不表
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了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作出了任何判断。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
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募
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
业顾问。




                                   7
                                                             目录

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4
目录 .............................................................................................................................. 8
释义 ............................................................................................................................ 10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12
    一、 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 12
    二、 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 ..................................................................................... 15
    三、 认购人承诺 ................................................................................................... 18
    四、 本公司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的股权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 18
第二节 风险因素 ...................................................................................................... 19
    一、 与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 19
    二、 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21
第三节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26
    一、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26
    二、 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26
    三、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27
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 31
    一、 增信机制 ....................................................................................................... 31
    二、 偿债计划 ....................................................................................................... 31
    三、 具体偿债安排 ................................................................................................ 31
    四、 偿债保障措施 ................................................................................................ 32
    五、 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 ..................................................................................... 34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6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6
    二、 发行人设立、上市及股本变更情况 ............................................................... 37
    三、 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41
    四、 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42
    五、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50
    六、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51
    七、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63
    八、 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 73
    九、 公司治理情况 ................................................................................................ 80
    十、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97
      十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资金违规占用以及发行人对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的违规担保情况 ......................................................................................... 99
      十二、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 100
第六节      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 103
       一、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 103
       二、 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 112
       三、 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变化 ............................................................................... 115
       四、 发行人财务数据分析 ................................................................................... 117
       五、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0
                                                                 8
      六、 发行人最近一年末有息债务分析 ................................................................ 135
      七、 发行本期债券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 136
      八、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137
      九、 资产抵押、质押、担保和其他权利限制安排 .............................................. 139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 144
    一、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金额 ............................................................................... 144
    二、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144
    三、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 146
    四、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 146
    五、 前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46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 149
    六、 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 149
    七、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适用性 .................................................................... 149
    八、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 149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 159
    一、《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签署 .................................................................... 159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 159
第十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 171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206
    一、 备查文件内容 .............................................................................................. 206
    二、 查询时间及地址 .......................................................................................... 206




                                                           9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
发行人、华泰证券、公司、
                         指 特别说明外,均包括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
本公司、发行人
                              司
母公司                   指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级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756号”文
本次债券                 指 核准,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
                              不超过160亿元的公司债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本期债券                 指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
投资者                   指
                              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
                              制作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
募集说明书               指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机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申万宏源证券承
主承销商                 指
                              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簿记管理人、牵头主承销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商、华泰联合证券
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源
                         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保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
                         指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源证券
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     指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审 计 机构 、会计师 事务
                         指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所、毕马威
                              为保障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制定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变更和补充
                              本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理签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公司章程                 指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0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1-9月
                              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
工作日                    指
                              节假日或休息日)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
                              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华泰金控(香港)          指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华泰资管公司              指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
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11
                          第一节 发行概况

    本募集说明书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本公司实际情况编写,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本公司基本情况和本期发行的详细资
料。
    本期公司债券是根据本募集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
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 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本次债券经2017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17年6月21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条款已经发行人董事
会授权人士同意,并签署了《关于确定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具体条款的决定》。

    2018年10月3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756号”文核准,发行

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6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拟分期发行,本期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总额不超过60亿元(含60
亿元)。
       (二)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发行主体: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18华泰G1,债券代码:155047;品种二债券简
称:18华泰G2,债券代码:155048)。
       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分期发行。本期债
券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总额不超过60亿元(含60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二
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12
公司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发行规模总额内,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
拨选择权。但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总额合计不超过60亿元(含60亿元)。
    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
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
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
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
模增加相同金额,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如某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全额回拨至另一个
品种,则本期债券实际变更为单一品种)。
    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发行时
网下询价结果,由本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起息日:2018年11月26日。
    利息登记日:付息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
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
付)。
    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11月26日(如遇
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
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11月2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2021年11月2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
的兑付日期为2023年11月2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计息期限自2018年11月26日至2021年11月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
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的计息期限自2018年11月26日至2023年11月25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
项不另计利息)。
       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
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以代销方式承销。
       担保情况: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运营资金,
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求;或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调整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风
险。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定,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新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均为AAA,本期
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公司拟向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
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事宜将按照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
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登记、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
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
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
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发行安排                              时间安排
              发行首日                         2018 年 11 月 23 日
            网下发行期限              2018 年 11 月 23 日-2018 年 11 月 26 日

    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向上交所提出上市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
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14
    二、 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易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电话:025-83387118
    传真:025-83387784
    邮政编码:210019
    联系人:奚东升
    (二)牵头主承销商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晓丹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
04)、17A、18A、24A、25A、26A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4层
   电话:025-83387750
   传真:025-83387711
   邮政编码:210019
   联系人:王成成、林楷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军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200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常熟路239号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9955
    邮政编码:200031

                                 15
联系人:杜娟、刘秋燕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梅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3901室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9955
邮政编码:200031
联系人:徐梦婷
(四)发行人律师
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顾功耘
住所: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1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12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孙钻、白雪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电话:021-22122428
传真:021-62881889
邮政编码:100738
联系人:王国蓓、张楠
(六)资信评级机构


                               16
名称: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55号A座103室K-22
办公地址: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F
联系人:刘兴堂、李玉鼎
联系电话:021- 63501349
传真:021-63500872
(七)募集资金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户名: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收款账号:320006669018010136657
电话: 025-83139489
传真: 025-83139500
联系人:李智愚
(八)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蒋锋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7813
邮政编码:200120
(九)本期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总经理:高斌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17
    邮政编码:200120

    三、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
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同意申万宏源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视作同意《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五)同意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共同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四、 本公司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的股权关系

和其他利害关系
    除以下事项外,发行人与发行人聘请的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
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一)截至2018年9月末,华泰联合证券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发行人持
有其99.92%的股份;
    (二)截至2018年9月末,申万宏源证券持有“华泰证券”A股551,539股,占
发行人股本总额的0.0067%。




                                   18
                       第二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
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 与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债券作为一种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其二级市场价格变动一般与利率水平变
化呈反向变动,未来市场利率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债券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受国民
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
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
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
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
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本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
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
影响,本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
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
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
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
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本公司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
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
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公司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
导致公司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从
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19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本公司已根据现时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以保障
本期债券按时足额还本付息。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
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
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资信风险
    本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且公司在近三年与其主
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公司
亦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期
债券存续期内,公司自身的相关风险或市场环境等不可控因素,可能会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或将无法按期偿还贷款或无法履行与客户签订
的业务合同,从而导致公司资信状况恶化,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
    (六)评级风险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是由资信评级机构对债券发行主体如期、足额偿还债务
本息能力与意愿的相对风险进行的以客观、独立、公正为基本出发点的专家评价。
债券信用等级是反映债务预期损失的一个指标,其目的是为投资者提供一个规避
风险的参考值。
    经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公司债券
的信用等级为 AAA。资信评级机构对公司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并不代表资信评
级机构对本期债券的偿还做出任何保证,也不代表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
任何判断。同时,资信评级机构对公司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
公司无法保证其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不会
发生不利变化。如果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
存续期内发生负面变化,可能引起本期债券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的波动,甚至导
致本期债券无法在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或终止上市,则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造成影响。
    (七)本期债券无担保发行的风险




                                  20
    本期债券采用无担保的形式发行,在债券存续期内,若因发行人自身的相关
风险或受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
够资金,则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足额偿付。

    二、 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影响公司业务经营活动的风险主要有:财务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和政
策风险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财务风险
    1、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发行人虽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
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公司流动性风
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资产的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资产不能及时变现或变
现成本过高,导致自营投资及客户资产造成损失的风险,其主要体现在自营投资
业务和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中;二是负债的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缺乏现金不能按
时支付债务或正常营业支出的风险,或资产管理产品由于流动资金不足无法应付
客户大规模赎回的风险。
    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波动的风险
    受证券市场行情波动的影响,公司2015-2017年度及2018年1-9月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8.20亿元、-153.56亿元、-359.92亿元和263.05亿元,
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引起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动,公司2015- 2017年度和2018
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16.87亿元、196.46亿元、-105.97
亿元和329.10亿元。证券市场走势和公司的经营方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公司存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波动较大的风险。
    3、公司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
    2015-2017年末和2018年9月末,公司合并口径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余额合计分别为1,693.57亿元、1,268.44
亿元、1,291.34亿元和1,155.08亿元,合计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7.42%、
31.60%、33.85%和30.31%。2017年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21
益的金融资产”)的投资规模对公司损益和净资产均有较大影响,影响的会计科
目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若未来上述资产的公
允价值发生大幅变动,将对公司资产总额及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4、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波动的风险
       2015- 2017年度和2018年1-9月,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62.62亿元、169.26
亿元、211.09亿元和125.1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07.98亿元、65.19亿元、94.08亿
元和45.93亿元。2017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2016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是因
为公司资管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较2016年同期大幅增长。其中投资收益的增长主
要来自于公司处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因2017年营业收入的变动导致净利
润随之增长。受证券市场走势的影响,公司存在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波动的风
险。
       5、受限资产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2018年9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535.80亿元,受限资产
合计占2018年9月末净资产49.80%,占2018年9月末总资产14.06%,主要为发行
人用于卖出回购交易的质押品,数额较大的抵质押资产带来的流动性不足将给发
行人的总资产造成一定的财务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市场波动引起的经营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是因证券市场价格、利率、汇率等的变动,导致公司持有资产
遭遇未预期损失的风险。公司的经营状况与证券市场景气程度高度相关,而证券
市场行情受宏观经济周期、宏观调控政策、汇率、利率、行业发展状况、投资者
心理、其它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行情等多种因素共同影响,具有较强的周期性和
较大的不确定性。目前我国虽然证券市场景气度较高,但宏观经济尚未出现明显
复苏,若宏观经济持续弱势,证券市场波动的风险将加大。公司面对的市场风险
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由于市场因素变化导致公司日常经营潜在亏损的风险,主要
体现在市场交易量、经纪业务市场占有率、佣金率、资产管理业务规模等因素的
变动对公司盈利状况的影响;二是由于市场价格如股价、利率、汇率等变化导致
公司资产、自营头寸或资产管理产品、组合潜在亏损的风险,主要体现在证券公




                                       22
司自营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等投资相关业务中,证券市场的行情波动可能对公司
的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信息,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共有各类证券公司会
员 131 家。我国证券行业目前正处于新一轮行业结构升级和创新发展的阶段。尽
管如此,目前证券行业的整体竞争格局仍处于由分散经营、低水平竞争走向集中
化的演变阶段,各证券公司在资本实力、竞争手段、技术水平等方面仍未拉开明
显的差距,公司在各个业务领域均面临激烈的竞争。
    此外,随着中国国内金融服务领域的进一步开放,外资券商对中国证券市场
参与程度将进一步加深,其所从事的业务范围也会逐渐扩大;而在公司治理结构、
资产质量、资本金与盈利能力,以及金融创新能力等方面,中资券商与外资券商
尚存在一定差距。加之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向证券公司
的传统业务领域,如证券承销、资产管理等进行渗透,与证券公司形成了激烈竞
争,未来,若分业经营的限制逐步放开,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参与国内
证券市场的竞争,公司将面临更激烈的竞争。
    3、业务和产品创新风险
    我国证券公司持续处于探索、发展和创新的过程中。近年来,我国证券公司
已陆续开展了互联网金融、主经纪商、新三板全业务链服务、柜台业务、私募基
金综合托管等创新业务,但受到证券市场成熟度、监管政策环境、证券公司经营
和管理理念、风险管理能力等因素的限制,我国证券公司金融创新尚处于尝试性
探索过程中。在持续的探索、发展和创新过程中,证券公司面临传统业务和创新
业务快速复制推广、同质化竞争较为严重。由于创新业务具有前瞻性和不确定性,
受公司技术水平、部门协作以及管理能力的影响,可能出现相关制度、监管政策未

及时完善而引发的经营风险。若未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创新业务发展受阻,或者

金融创新产品推出后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影响公司业务发展的风险。

    (三)管理风险
    1、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程序、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
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证券公司的操作风险既可能发生在前台业务部


                                   23
门,也可能发生在中后台支持部门。尽管公司在各业务领域均制定了较为完善的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措施,但任何控制制度均有其固有限制,可能因公司规模的
扩大、新业务新产品的推出、更加复杂的业务流程、内部及外部环境发生变化、
当事人的认知程度不够、执行人不严格执行现有制度、从业人员操作不当、从业
人员主观故意、突发事件等,使内部控制机制的作用受到限制甚至失去效用,产
生财务上与声誉上的损失,从而造成操作风险。
    2、合规风险
    合规风险是指证券公司或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
准则而使证券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
风险。证券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及行业自律组织的严格监管,随着我国资本市场
的成熟,证券公司除传统业务外,不断开展新型业务,监管机构对证券公司开展
新型业务也逐步建立相应的监管制度,监管手段也日渐完善。2017 年 6 月,中
国证监会出台《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对《证券公
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做出修订,并于 2017 年 10 月 1 日实施。上述法规对证券
公司合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在经营中如果违反法律、法规或准则,可
能受到刑事处罚、来自证监会及工商、税务等其他行政机构的行政处罚、行政监
管措施及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若本公司被监管部门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可能
对公司分类评级产生影响。若分类评级被下调,将提高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
例和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比例,同时也可能影响公司创新业务资格的核准。
    (四)政策风险
    和所有的市场主体一样,本公司的经营活动需要遵守一系列的法律和法规。
我国颁布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来对证券业
进行规范。证券公司开展证券承销、经纪、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要接受中国证
监会的监管。公司在经营中如违反前述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可能会受到
监管机构罚款、暂停或取消业务资格等行政处罚。
    国家对证券业的监管制度正在逐步完善,证券业的特许经营、佣金管理和税
收管理等政策将可能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而调整。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我国证
券业特许经营政策的调整将遵循放宽市场准入和加强风险监控的原则,逐步降低
对证券业的保护程度,并着力规范证券市场秩序,以促进证券业的有序竞争。因


                                   24
此,这些政策的变化不仅会影响我国证券市场的行情,而且会改变我国证券业的
竞争方式,将对本公司各项业务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五)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对本公司的
义务或承诺,而致使公司蒙受损失的可能性。从现有的业务情况看,公司的信用
风险主要来自四个方面:一是在债券交易业务中,发债企业违约或交易对手违约
造成的风险;二是在融资融券、约定购回、股票质押等信用业务中,客户违约致
使借出资券及息费遭受损失的风险;三是在信用类创新业务中,融资方违约导致
自有资金或客户资金遭受损失的风险;四是除债券投资外的固定收益类金融资产
及衍生金融资产的违约风险,即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导致资产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信息技术风险
    证券公司依靠采用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大大提升了企业的运营效
率与核心竞争力。在发行、交易、清算、信息披露、技术监控、信息咨询与服务
等方面,信息技术应用的深度和广度都得到了极大的扩展,计算机与网络通信技
术已成为支撑各项证券业务运转的关键设施。公司的各项业务以及中后台管理均
高度依赖于信息技术系统的支持,信息系统已成为支撑公司各项业务运转的关键
设施。信息技术风险主要指证券公司信息系统发生各类技术故障或数据泄漏,导
致信息系统在业务实现、响应速度、处理能力、数据加密等方面不能保障交易与
业务管理稳定、高效、安全地进行,从而给证券公司带来一定的损失。




                                  25
                 第三节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根据上海新世纪出具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分析报告》【新世纪债评(2018)010865】,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 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上海新世纪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表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
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人偿还本期债券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
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1、主要优势/机遇
    (1)领先的市场地位。华泰证券特许经营资质较为齐全,主要业务市场份
额居行业前列,业务综合竞争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2)业务结构均衡。华泰证券各项业务发展逐步趋于均衡,业务结构有所
优化。
    (3)股东支持。华泰证券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国资委,公司在业务发展过
程中能够得到地方政府在政策与资源等方面的有力支持。
    2、主要劣势/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结构调整和增速换挡的阶段,证
券业运营风险较高。
    (2)市场竞争风险。国内证券公司同质化竞争较严重,其他金融机构也在
部分业务领域对证券公司构成竞争,同时,互联网金融发展对证券公司业务构成
冲击,华泰证券将持续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



                                   26
    (3)杠杆经营持续考验风险管理能力。华泰证券资本中介业务的波动将持
续挑战公司外部融资能力和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和本评级机构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期公司债
存续期(本期债券发行日至到期兑付日止)内,本评级机构将对其进行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发行人年度报告披
露后 2 个月内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是本评级机构在发行人所提供的跟踪评级
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评级判断。
    在发生可能影响发行人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时,本评级机构将启动不定期跟
踪评级程序,发行人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本评级机构相应事项并提
供相应资料。
    本评级机构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
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本评级机构将在监管部门指定媒体及本评级机构的网站上公布持续跟踪评
级结果,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
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本评级机构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
监管的要求和本评级机构的业务操作规范,采取公告延迟披露跟踪评级报告,或
暂停评级、终止评级等评级行动。

   三、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本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公司资信状况优良,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授信管理工作。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获得商业银行的授信总额度达到人民币 4,280 亿元,未使用授信 3,450
亿元,授信额度可有效满足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需求。截至 2018 年 9 月末,本
公司(母公司)已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复的同业拆借业务拆出、拆入上限为 418.90
亿元,尚未使用的同业拆借额度总额为 394.90 亿元人民币;根据银发【2017】
302 号文,证券公司的债券正回购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 120%,公司已批获
938.93 亿元的额度,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债券正回购余额为
651.26 亿元。

                                   27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2015-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9 月,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
     守合同约定,未发生过严重违约现象。
                 (三)报告期内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发行债券不存在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况。
                 2015-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9 月,发行人已发行的各类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
     工具如下:
                                                                       单位:亿元、%、年
证券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期     期限    规模   余额   主体评级   利率    发行方式
18 华泰 D1            2018/6/11    2019/6/11     1       46     46     AAA       5.00      私募
            注
华泰 2 次             2018/5/24    2019/5/24     1      0.5    0.5               0.00      私募
            注
华泰 2 号             2018/5/24    2019/5/24     1      9.5    9.5               5.00      私募
18 华泰 C2            2018/5/10    2021/5/10     3       28     28     AAA       5.20   私募(次级)
18 华泰 C1            2018/3/15    2020/3/15     2       10     10     AAA       5.65   私募(次级)
17 华泰 07            2017/11/20   2018/11/20    1       40     40     AAA       5.20      私募
17 华泰 06            2017/10/19   2019/4/19     1.5     50     50     AAA       4.98      私募
17 华泰 C3            2017/9/14    2018/9/14     1       20    兑付    AAA       5.00      私募
17 华泰 05            2017/8/11    2018/8/11     1       40    兑付    AAA       4.65      私募
17 华泰 C2            2017/7/27    2020/7/27     3       50     50     AAA       4.95   私募(次级)
17 华泰 03            2017/5/15    2019/5/15     2       40     40     AAA       5.00      私募
17 华泰 04            2017/5/15    2020/5/15     3       60     60     AAA       5.25      私募
17 华泰 02            2017/2/24    2020/2/24     3       20     20     AAA       4.65      私募
17 华泰 01            2017/2/24    2018/8/24     1.5     60    兑付    AAA       4.50      私募
16 华泰 G3            2016/12/14   2019/12/14    3       50     50     AAA       3.79      公募
16 华泰 G4            2016/12/14   2021/12/14    5       30     30     AAA       3.97      公募
16 华泰 G2            2016/12/6    2021/12/6     5       25     25     AAA       3.78      公募
16 华泰 G1            2016/12/6    2019/12/6     3       35     35     AAA       3.57      公募
16 华泰 C2            2016/10/21   2019/10/21   2+1      30     30     AAA       3.12   私募(次级)
16 华泰 C1            2016/10/14   2021/10/14   3+2      50     50     AAA       3.30   私募(次级)
16 华泰期             2016/7/18    2020/7/18    1+3      6     兑付              3.94   私募(次级)
            注
华泰 1 号              2015/8/7     2016/9/7    1.088   4.75   兑付              4.90      私募
            注
华泰 1 次              2015/8/7     2016/9/7    1.088   0.25   兑付              0.00      私募
15 华泰期             2015/7/22    2019/7/22    1+3      6     兑付              5.80   私募(次级)
15 华泰 G1            2015/6/29    2018/6/29     3       66    兑付    AAA       4.20      公募
15 华泰 04            2015/6/26    2017/6/26     2      180    兑付    AAA       5.50   私募(次级)
15 华泰 03            2015/4/21    2020/4/21     5       50    兑付    AAA       5.80   私募(次级)


                                                 28
    证券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期            期限      规模      余额     主体评级    利率       发行方式
   15 华泰 02        2015/4/21      2017/4/21            2         70       兑付       AAA       5.60     私募(次级)
15 华泰证券 CP004    2015/4/10      2015/7/9            90 天      30       兑付       AAA       4.80         公募
15 华泰证券 CP003    2015/3/11      2015/6/9            90 天      20       兑付       AAA       4.99         公募
15 华泰证券 CP002    2015/2/10      2015/5/8            90 天      30       兑付       AAA       4.90         公募
   15 华泰 01        2015/1/23      2017/1/23            2         60       兑付       AAA       5.90     私募(次级)
15 华泰证券 CP001    2015/1/16      2015/4/16           90 天      30       兑付       AAA       4.77         公募
        注:华泰 1 号、华泰 1 次;华泰 2 号、华泰 2 次
        名称:华泰国君融出资金债权 1 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华泰国君融出资金债权 2 号资产支持
        专项计划
        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基础资产:融资融券债权资产,系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由原始权益人华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专项计划设立日转让给计划管理人的、原始权益人根据《融资融券合同》
        向特定融资融券客户借出资金后,依法对该特定融资融券客户人享有的债权及从权利。

                境外债券:2014 年 10 月 8 日,Huatai International Finance I Limited 在香港
        发行了票面年息率 3.625%的信用增强美元债券 4 亿美元,期限为 5 年期,未到
        期。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均按时支付上述债务融资工具的本金及利
        息,未发生逾期未支付情况。
                (四)本期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
        例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累计余额为 200 亿元,
        如公司已获核准的 160 亿元公司债券全部发行完毕,则累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
        余额为 360 亿元,占公司 2018 年 9 月未经审计的净资产(合并口径)的比例为
        33.46%,未超过最近一期合并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 40%。
                (五)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8 年 9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净资本(亿元)(母公司口径)           640.69            467.43            451.22        523.62
         流动比率(合并报表口径)               2.86              2.87              3.54          3.53
         速动比率(合并报表口径)               2.86              2.87              3.54          3.53
             资产负债率(%)(1)               71.77             76.78            78.66          81.99
             资产负债率(%)(2)               66.45             71.80            72.25          74.85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倍)               2.28              3.23              2.82          3.01

                                                         29
     (合并报表口径)
贷款偿还率(%)(合并报表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口径)
利息偿付率(%)(合并报表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口径)
注:上述财务指标基于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融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
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应收利息+存出保证金-代理买卖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款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
2、速动比率=流动比率;
3、资产负债率(1)=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资产负债率(2)=(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资产总
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100%;
5、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利息支出+
资本化利息);
6、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7、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30
    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一、 增信机制
    本期债券采用无担保的方式发行。

     二、 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1 月 26 日(如遇非交
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
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11 月 26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26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
付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26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利息支付和本金偿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付息公告
中加以说明。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 具体偿债安排
  (一)偿债资金来源
    本期债券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及现金流入。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较为充裕。2015-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9 月,公司分
别实现营业收入 262.62 亿元、169.26 亿元、211.09 亿元和 125.19 亿元;实现净
利润 107.98 亿元、65.19 亿元、94.08 亿元和 45.93 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流入
额分别为 1,284.62 亿元、859.92 亿元、383.61 亿元和 602.05 亿元。公司的收入
规模和盈利积累,较大程度上保证了公司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此外,公司经营稳健,信用记录良好,各项风险监管指标均满足相关要求,
外部融资渠道通畅。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授信管理工作公司获得商业银行的授
信总额度达到人民币 4,196 亿元,已使用授信 832.32 亿元,授信额度可有效满足


                                    31
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需求。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获得商业银行的授信总额
度达到人民币 4,280 亿元,未使用授信 3,450 亿元,授信额度可有效满足公司各
项业务的发展需求。截至 2018 年 9 月末,本公司(母公司)已获得中国人民银
行批复的同业拆借业务拆出、拆入上限为 418.90 亿元,尚未使用的同业拆借额
度总额为 394.90 亿元人民币;根据银发【2017】302 号文,证券公司的债券正回
购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 120%,公司已批获 938.93 亿元的额度,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债券正回购余额为 651.26 亿元。
   公司将根据本期债券本息的到期支付安排制定年度运用计划,合理调度分配
资金,保证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
  (二)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公司偿债应急保障的主要方案为流动资产变现。公司长期保持稳健的财务政
策,资产结构相对合理,资产流动性较高,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
偿债资金。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扣除客户资金存款)、
融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
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高流动性资产合计达 2,432.68 亿元。若出现公司不能按期
足额偿付本期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公司拥有的变现能力较强的高流动性资产可迅
速变现,为本期债券本息及时偿付提供一定的保障。

    四、 偿债保障措施
    为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公司为本期债券采取了如下的偿债保
障措施:
  (一)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按照《管理办法》制定了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
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
期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二)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按照《管理办法》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
人,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依
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32
  (三)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每年的资金
安排中落实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
利益。在本期债券每年的利息偿付日之前和/或本金兑付日之前的十五个工作日
内,公司将专门成立偿付工作小组,偿付工作小组组成人员由公司主要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资金运营部和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
门的人员组成,负责本金和利息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四)严格的信息披露
    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本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
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可能影响公司偿债能力或债券价格
的重大事项。重大事项包括:
    1、公司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4、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5、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6、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公司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9、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0、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1、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12、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4、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15、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甲方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
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33
    16、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7、本期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18、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
的监事、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19、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五)专项偿债账户
    公司设立了本期债券专项偿债账户,公司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付息
日或兑付日前 5 个工作日将当年度应支付的利息或本金和利息归集至专项偿债
账户,保证本息的按时足额支付。
  (六)其他保障措施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
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在债券存续期间提高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比例和一般风险准备金的比例,
以降低偿付风险;
    2、不向公司股东分配利润;
    3、暂缓公司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4、调减或停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5、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五、 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期债券到期、加速清偿或回购(如适用)时,发行人未能按时偿付
到期应付本金;
    2、在本期债券到期、加速清偿或回购(如适用)时,发行人未能偿付本期
债券的到期利息,且该违约持续超过三十个连续工作日仍未得到纠正;
    3、发行人不履行或不履行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义务或募集说明
书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其他约定的义务(上述违约情形除外)且将实质影
响甲方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义务,且经乙方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
期未偿还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持续 30 天仍未得到
纠正;

                                  34
    4、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丧失
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5、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法规、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
立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
发行人在《受托管理协议》或本期债券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6、在债券存续期间,其他对本期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的情形。
  (二)加速清偿及措施
    1、加速清偿的宣布。如果以上违约事件发生且一直持续 30 个连续工作日仍
未解除,经超过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
人(包括债券持有人代理人)通过,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宣布本期未偿还债券
的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应付。
    2、措施。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发行人在不违反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
采取了以下救济措施之一,经超过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的债券持有人(包括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豁免其违
约行为,并取消加速清偿的决定:
    (1)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支付以下各项金额
的总和:①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合理赔偿、费用和开支;②所有迟付的利息;③所
有到期应付的本金;④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就迟延支付的债券本金计算的利息;
    (2)相关的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豁免;
    (3)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其他措施。
    3、其他救济方式。如果发生违约事件且一直持续三十个连续工作日仍未解
除,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经超过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包括债券持有人代理人)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依法
采取任何可行的法律救济方式收回本期未偿还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35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HUATAI SECURITIES CO.,LTD
          境内股票简称:                        华泰证券
          境内股票代码:                         601688
       境内股票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
          境外股票简称:                         HTSC
          境外股票代码:                          6886
       境外股票上市交易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H 股)
           法定代表人:                           周易
            成立时间:                        1991年4月9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825,150万元
              住所:                    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邮政编码:                           210019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张辉
            联系电话:                        025-83389157
              传真:                          025-83387784

            所属行业:                           金融业
                              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业务(限
                              承销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金融债
                              (含政策性金融债));证券投资咨询;为期
                              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
            经营范围:
                              销金融产品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黄金等贵金属现货合约代理和黄
                              金现货合约自营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
                                         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704041011J

                                   36
            互联网网址:                     http://www.htsc.com.cn

二、      发行人设立、上市及股本变更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前身为江苏省证券公司,1990 年 12 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
[1990]497 号文批准设立并领取银金管字 08-0371 号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1991
年 4 月 9 日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13475424-6,注册资本为 1,000 万
元。1991 年 5 月 26 日,江苏省证券公司正式开业。
       1990 年 10 月 29 日,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对投入到“江苏省证券公司”
的注册资本进行了验证,各股东均以现金出资。
       发行人设立时股东出资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江苏省人民银行                                      600               60
 2      江苏省工行信托投资公司                              100               10
 3      江苏省农行信托投资公司                              100               10
 4      江苏省建行信托投资公司                              100               10
 5      江苏省中行信托投资公司                              100               10
                     合    计                              1,000             100

     (二)历次股权变更
       1、1993 年至 1997 年股权变更
       1993 年 3 月 30 日,江苏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苏体改生[1993]74 号”《关
于同意江苏省证券公司进行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并增资扩股的批复》批准,发行人
为股份制试点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并更名为江苏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人在原股东增资的基础上,向社会法人增募股份 24,950 万元,发行人股本总
额 30,000 万元。1994 年 6 月 13 日,江苏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苏体改生
[1994]364 号”《关于同意调整江苏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并变更公司名
称的批复》批准,发行人根据实际资金到位情况,股本总额由原批准的 30,000
万元调整为 20,200 万元,每股面值 1 元,计 20,200 万股;同意变更发行人名称
为江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94 年 6 月 16 日,江苏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此增资、改制事宜出具了“苏会
股字[1994]4072 号”《关于江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股本的验证报告书》。1994
年 6 月 18 日,省工商局核准了本次增资、改制并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7
    2、1997 年规范、增资、更名
    根据 1995 年 5 月 10 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要求,
原有限公司股东江苏省人民银行等银行类金融机构进行了股权转让,其他股东也
进行了多次股权转让。1997 年 6 月,原江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1996 年度股
东大会,决定增资至 40,400 万元,同时,发行人决定名称变更为江苏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并对之前发生的相关股权转让予以确认。
    1997 年 12 月 19 日,中国人民银行以“银复[1997]501 号”文《关于江苏省
证券公司增资改制的批复》,1998 年 1 月 5 日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以“苏银
复(1998)14 号”文《关于江苏省证券公司增资改制有关事项的批复》,批准增
资行为,核准了股东资格和出资额,同意发行人名称变更为“江苏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3、1997 年至 1999 年股权变更
    (1)增资情况
    1998 年 4 月 29 日,经原有限公司 1997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发行人实施
增资方案,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82,800 万元,由原股东按 1:1 的比例优先认缴,
新增出资的认缴价格为每股 1 元。原有股东放弃认缴的部分由其他股东(含新股
东)认缴。
    (2)公积金转增股本
    1999 年 3 月,鉴于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1999)14 号”文的规定,证券
经营机构的增资扩股必须报证监会审批,并且新增股本的 5%必须由公司公积金
转增。原有限公司根据文件要求,于 1999 年 9 月 23 日再次召开股东会调整了增
资方案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1999]152 号”文批准,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
为 85,032 万元,同时发行人更名为“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于 1999 年 12
月 21 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999 年 9 月 21 日,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天衡验字
(99)39 号”《验资报告》,截至 1999 年 9 月 16 日止,发行人变更后的实收资
本 85,032 万元人民币已到位。
    4、2001 年增资




                                    38
    2001 年 4 月 27 日,发行人 2000 年度股东会决议发行人注册资本增至人民
币 220,000 万元,其中,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6,748.4 万元,其余部分由现有股东
按认购份额以 1.5:1 出资认缴。
    2002 年 4 月 16 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机构字[2002]96 号”批准发行人增资
至 220,000 万元,并核准了发行人股东的新增出资额。
    2002 年 4 月 30 日,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衡验字(2002)
20 号”《验资报告》,注册资金足额到位。2002 年 5 月 24 日,此次增资经江苏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并换发了注册号为 3200001100365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5、2007 年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07 年,经发行人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 2007 年 11 月 29 日中国证监会“证
监机构字[2007]311 号”文批准,发行人整体变更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12 月 6 日,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股份公司设立时各发
起人股东的出资情况出具了“天衡验字(2007)11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7
年 12 月 6 日,发行人实收资本金额为人民币 450,000 万元。2007 年 12 月 7 日,
发行人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领取了注册号为 320000000000192 的营业执照。
    6、2009 年 7 月增资扩股
    为解决发行人与控股子公司联合证券、信泰证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发行
人于 2009 年通过向联合证券和信泰证券的其他股东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以
上两家公司的股权。
    2009 年 7 月 30 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09)715 号”《关于核准华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吸收合并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变更业
务范围的批复》对本次增资扩股进行了核准。
    2009 年 7 月 31 日,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本次增资扩股情况出
具了“天衡验字(2009)45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9 年 7 月 31 日,发行人
实收资本金额为人民币 4,815,438,725 元。2009 年 7 月 31 日,发行人办理了工商
登记变更手续,领取了注册号为 320000000000192 号的营业执照。
    2009 年 8 月 28 日,江苏省国资委以“苏国资复[2009]65 号”《关于华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发行人本次增资扩股后的国有



                                    39
股权管理的方案及各国有股东持股情况及持股比例。依据该批复,截至 2009 年
7 月 31 日,发行人总股本 4,815,438,725 股,其中国有股 4,210,438,234 股,社会
法人股 605,000,491 股。
    7、2010 年 2 月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在上交所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138 号)批准,发行人于 2010 年 2 月 9 日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8,456.1275 万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5,691,225,5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3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5,561,225,5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0 年 2 月 12 日全部到位,并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以“天衡验字(2010)009 号”验资报告验证。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560,000 万元。
    2010 年 2 月 23 日,发行人就上述注册资本变动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8、2015 年 6 月首次公开发行 H 股并在港交所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685 号)核准,发行人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完成了 140,000 万
股 H 股在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事宜,6 月 1 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
140,000 万股 H 股以及发行人相关国有股东因国有股减持而划转至社保基金会并
转换为 H 股的 14,000 万股 H 股,共计 154,000 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在
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并开始交易。2015 年 6 月 19 日部分联席全球协调人(代
表国际承销商)行使了 H 股招股说明书所述的超额配售权,要求发行人额外发
行 16,276.88 万股 H 股股份(以下简称“超额配售股份”),其后香港联交所上市
委员会批准了超额配售股份及社保基金会于转换完成后将持有的 H 股(以下简
称“转换 H 股”)上市及买卖。该等超额配售股份及转换 H 股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开始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
    发行人本次 H 股 IPO 募集资金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1501031 号验资报告。发行人总股本由 560,000
万股变动为 716,276.88 万股。2015 年 7 月 7 日,发行人就上述注册资本变动办
理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9、2018 年 8 月非公开发行 A 股



                                     40
      2018 年 3 月 19 日,发行人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15 号),核准发行人非公
开发行不超过 1,088,731,200 股新股。2018 年 8 月 2 日,各发行对象认购的
1,088,731,200 股 A 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
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事宜。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已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1800286 号验资报告。
      2018 年 9 月 11 日,发行人就上述注册资本变动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持股数超过 50%的控股股东。发
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将发行人的股权进行质押情况,也不存在任何的股权争议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
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况。

       三、 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
                                                                             单位:股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88,731,200.00                        13.19
其中:国有法人持股                       153,256,704.00                          1.86
    境内法人持股                         935,474,496.00                         11.3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7,162,768,800.00                        86.81
其中:流通 A 股                         5,443,723,120.00                        65.97
流通 H 股                               1,719,045,680.00                        20.83
三、股份总数                            8,251,500,000.00                       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前十大股东名称及持股情况如下表:

序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号                                                                           例(%)
 1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715,224,447      20.79
 2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253,551,425      15.19
 3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51,108,318       5.47


                                         41
4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42,028,006   4.15
5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8,199,233   3.25
6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0,536,398   3.16
      安信证券-招商银行-安信证券定
7                                             未知       247,545,593   3.00
        增宝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8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未知       246,720,811   2.99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
9                                            国有法人    153,256,704   1.86
                  限公司
10      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34,507,554   1.63

注: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均为江苏省国资委所属独资企业。此外,
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四、 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
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健全和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相互分离、相互制衡
的公司治理结构,使各层次在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截至 2017 年末,公司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




                                        42
 注:发行人的投行业务主要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运营。

       (二)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直接控股子公司及间接控股子公
 司详情如下:
                          主要                                            持股比例(%)
    子公司                       注册   业务          注册/认缴资本                        取得
                   注释   经营                 币种
     名称                        地     性质              (元)         直接     间接     方式
                          地
华泰联合证券有            深圳   深圳   投资   人民   997,480,000.00     99.92      -      购买
                   注 1
  限责任公司                            银行    币
华泰期货有限公            广州   广州   期货   人民   1,609,000,000.00   60.00      -      购买
      司                                经纪    币
华泰紫金投资有            南京   南京   股权   人民   6,000,000,000.00   100.00     -      设立
  限责任公司                            投资    币
华泰金融控股 (香          香港   香港   证券   港币   8,800,000,000.00            100.00   设立
                   注2
  港) 有限公司                          经纪
江苏股权交易中            南京   南京   股权   人民   200,000,000.00     52.00      -      设立
心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    币
                                        服务
华泰创新投资有            北京   北京   创新   人民   500,000,000.00     100.00     -      设立
    限公司                              投资    币
华泰证券 (上海)           上海   上海   资产   人民   2,600,000,000.00   100.00     -      设立
资产管理有限公                          管理    币
      司


                                               43
                          主要                                            持股比例(%)
    子公司                       注册   业务          注册/认缴资本                        取得
                   注释   经营                 币种
     名称                        地     性质              (元)         直接     间接     方式
                          地
华泰国际金融控            香港   香港   控股   港币   8,800,000,002.00   100.00     -      设立
                   注2
  股有限公司                            投资
南京华泰瑞通投            南京   南京   投资   人民    5,000,000.00        -      54.00    设立
资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    币
江苏省新兴产业            南京   南京   投资   人民    30,000,000.00       -      51.00    设立
投资管理有限公                          管理    币
      司
华泰金控投资咨            深圳   深圳   管理   港币    10,000,000.00       -      100.00   设立
询 (深圳) 有限公                        咨询
      司
深圳市华泰君信            深圳   深圳   投资   人民    5,000,000.00        -      51.00    设立
基金投资管理有                          管理    币
    限公司
北京华泰同信投            北京   北京   投资   人民    3,000,000.00        -      51.00    设立
资基金管理有限                          管理    币
     公司
华泰长城资本管            上海   深圳   基差   人民   350,000,000.00       -      100.00   设立
  理有限公司                            及仓    币
                                        单交
                                         易
华泰长城国际贸            上海   上海   风险   人民   100,000,000.00       -      100.00   设立
  易有限公司                            管理    币
华泰瑞新 (上海)           上海   上海   投资   人民   100,000,000.00       -      100.00   设立
 投资有限公司                           管理    币
深圳市华泰瑞麟            深圳   深圳   投资   人民    30,000,000.00       -      52.00    设立
基金投资管理合                          管理    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华泰瑞麟            深圳   深圳   股权   人民   1,000,000,000.00     -      31.00    设立
股权投资基金合     注 3                 投资    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华泰瑞合医            北京   北京   股权   人民   1,000,000,000.00     -      45.00    设立
疗产业投资中心     注 3                 投资    币
   (有限合伙)
深圳市华泰瑞麟            深圳   深圳   股权   人民   220,010,000.00       -      25.00    设立
一号股权投资基                          投资    币
                   注 3
金合伙企业 (有限
     合伙)
北京华泰瑞合投            北京   北京   投资   人民    30,000,000.00       -      52.00    设立
资基金管理合伙                          管理    币
 企业(有限合伙)



                                               44
                                 主要                                        持股比例(%)
     子公司                             注册   业务          注册/认缴资本                   取得
                          注释   经营                 币种
        名称                            地     性质             (元)       直接   间接     方式
                                 地
 南京华泰瑞鑫股                  南京   南京   投资   人民    1,000,000.00    -     51.00    设立
 权投资管理有限                                管理    币
        公司
 南京华泰瑞泰股                  南京   南京   投资   人民    1,000,000.00    -     52.00    设立
 权投资管理中心                                管理    币
   (有限合伙)
 HTSC LIMITED                    香港   香港   不活   港币        1.00        -     100.00   设立
                                                动
 Huatai HK SPC                   开曼   开曼   基金   美元        1.00        -     100.00   设立
                                 群岛   群岛   管理
    Huatai HK                    开曼   开曼   投资   美元        0.01        -     100.00   设立
   Investment                    群岛   群岛   管理
(Cayman) Limited
      Huatai                     英属   英属   融资   美元        1.00        -     100.00   设立
   International                 维尔   维尔   业务
Finance I Limited                京群   京群
(华泰国际财务 I 有                岛     岛
     限公司)
      Huatai                     英属   英属   融资   美元        1.00        -     100.00   设立
   International                 维尔   维尔   业务
 Finance Limited                 京群   京群
(华泰国际财务有                   岛     岛
     限公司)
  Huatai Capital                 香港   香港   财务   港币        2.00        -     100.00   设立
Finance         Limited                        业务
(华泰资本财务有
     限公司)
  Huatai Capital                 香港   香港   自营   港币        2.00        -     100.00   设立
   Investment                                  投资
 Limited        (华泰
 资本投资有限公
          司)
Principle Solution               香港   英属   控股   美元        1.00        -     100.00   设立
Group       Limited                     维尔   投资
                                        京群
                                         岛
 Pioneer Reward                  香港   英属   控股   美元        1.00        -     100.00   设立
     Limited                            维尔   投资
                                        京群
                                         岛
      Huatai              注4    香港   英属   控股   美元        1.00        -     100.00   设立


                                                      45
                            主要                                           持股比例(%)
       子公司                      注册   业务          注册/认缴资本                      取得
                     注释   经营                 币种
        名称                       地     性质              (元)         直接   间接     方式
                            地
 International Fi                  维尔   投资
 nancial Products                  京群
       Limited                      岛
 Pioneer Return             香港   英属   控股   美元         1.00          -     100.00   设立
       Limited                     维尔   投资
                                   京群
                                    岛
 Pioneer Return             香港   英属   控股   美元         1.00          -     100.00   设立
    Holdings                       维尔   投资
       Limited                     京群
                                    岛
 Pioneer Festive            香港   英属   控股   美元         1.00          -     100.00   设立
       Limited                     维尔   投资
                                   京群
                                    岛
 Huatai Principal           香港   英属   控股   美元         1.00          -     100.00   设立
  Investment I                     维尔   投资
       Limited                     京群
                                    岛
 Huatai Principal           香港   英属   控股   美元         1.00          -     100.00   设立
Investment Group                   维尔   投资
       Limited                     京群
                                    岛
华泰资本管理(香             香港   香港   期货   港币    33,300,000.00      -     70.00    设立
  港) 有限公司                            经纪
                                          管理
伊犁华泰瑞达股              伊宁   伊宁   投资   人民    2,000,000.00       -     51.00    设立
权投资管理有限                            管理    币
        公司
伊犁华泰瑞达股              伊宁   伊宁   股权   人民    2,000,000.00       -     52.00    设立
权投资管理合伙                            投资    币
企业    (有限合伙)
伊犁苏新投资基              伊宁   伊宁   股权   人民   1,900,000,000.00    -     24.73    设立
金合伙企业 (有限     注 3                 投资    币
       合伙)
南京华泰瑞兴投              南京   南京   投资   人民    1,000,000.00       -     51.00    设立
资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    币
南京华泰瑞兴投              南京   南京   股权   人民    1,000,000.00       -     52.00    设立
资基金管理合伙                            投资    币
企业    (有限合伙)




                                                 46
                              主要                                                 持股比例(%)
     子公司                            注册     业务           注册/认缴资本                         取得
                      注释    经营                      币种
      名称                              地      性质                 (元)        直接      间接    方式
                                地
 Huatai Financial             美国     美国     期货    美元       2,000,000.00        -    100.00   设立
     USA Inc                                    经纪
华泰 (香港) 期货              香港     香港     期货    港币   33,300,000.00           -    100.00   设立
    有限公司                                    经纪
华泰长城投资管                上海     上海     投资    人民   350,000,000.00          -    100.00   设立
   理有限公司                                   管理     币
      Huatai                  香港     开曼     股权    美元           1.00            -    100.00   设立
   International                       群岛     投资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AssetMark                  美国     美国     投资    美元   777,286,142.00          -    98.57    设立
 Holdings, LLC                                  管理
   AssetMark                  美国     美国     资产    美元        1,000.00           -    100.00   购买
    Financial                                   管理
  Holdings, Inc.
   AssetMark                  美国     美国     投资    美元       1,087,718.00        -    100.00   购买
  Financial,Inc.                                管理
 AssetMark Trust              美国     美国     资产    美元        60,000.00          -    100.00   购买
    Company                                     托管
   AssetMark                  美国     美国     投资    美元         100.00            -    100.00   购买
   Retirement                                   咨询
  Services, Inc.
 AssetMark, Inc.              美国     美国     投资    美元        1,000.00           -    100.00   购买
                                                咨询
   AssetMark                  美国     美国     基金    美元       245,000.00          -    100.00   购买
Brokerage,      LLC                             经纪
      注 1: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本公司受让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持
  有的 0.2% 股权。公司持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比例由 99.72% 变更为 99.92%。
      注 2:本公司以持有的华泰金融控股 ( 香港) 有限公司 100% 的股权增资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华泰金融控股 ( 香港) 有限公司的股权从直接持有变更为间接持有。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
  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完成变更登记,由原来的港币 2 元增加至港币 8,800,000,002.00 元。
      注 3: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间接持有深圳市华泰瑞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北京华泰瑞合医疗产业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深圳市华泰瑞麟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的股权比例均小于 50%。根据上述有限合伙基金的合伙协议,本
  公司拥有控制这些基金的权力,并且有能力运用该权力影响本公司的可变回报金额。因此,本公司管理层
  认为本公司对这些基金具有实际控制,故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 4:于 2018 年 1 月 10 日,本公司子公司 Pioneer Reward Investment Limited 更名为 Huatai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Products Limited。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公司的重要合营或联营企业详情如下: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注册/认缴资本(人


                                                        47
                                   地                                     直接          间接              民币万元)

  联营企业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        南京        商业银行        5.54             -             1,154,445.00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深圳        深圳        基金管理        45.00            -              30,000.00
  司
  合营企业
  华泰招商(江苏)资本市
                                  南京        南京        股权投资                      10.00            1,000,100.00
  场投资母基金(有限合伙)

           (三)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2017 年财务信息(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
公司名
             持股         主要业务                 地址
  称
             比例                                                                               营业      利润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收入      总额

                     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
                     (国债、非金融企业债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
                     务融资工具、金融债券   区中心广场香港中
华泰联合
                     承销业务除外);与证   旅 大 厦 第 五 层        664,        482,549.3     226,11    83,760.   62,711.2
证券有限    99.92%
                     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   (01A、02、03、04)、    832.98           1          5.37       49         3
责任公司
                     有关的财务顾问;中国   17A、18A、24A、
                     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     25A、26A
                     务。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
华泰证券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
                                            中国(上海)自由
(上海)             理业务。(依法须经批                            2,857,62     541,917.0     203,10    138,45    104,964.
             100%                           贸易试验区东方路
资产管理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2.97           3          6.26      3.50       55
                                            18 号 21 层
有限公司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股权投资,债权投资,
                     投资于与股权投资、债
                     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投资
华泰紫金             基金;股权投资、债权
                                            南京市汉中路 180         895,529.     634,465.3     113,95     95,     73,445.7
投资有限     100%    投资的投资顾问、投资
                                            号                         58             5          1.80     769.76       3
责任公司             管理,财务顾问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银行业务(股票承
                     销、债券承销、私募配
                     售、财务顾问、并购、
                     结构融资及投资)、销
                     售及交易业务(为股票、
华泰金融             固定收益产品、信用、
                                            香港皇后大道中 99
控股(香             期货合约及结构产品等                            1,565,21     778,209.9     169,93    17,899.   61,605.4
             100%                           号中环中心 58 楼
港)有限             各类证券及期货产品提                              0.75           1          2.90       46         9
                                            5808-12 室
  公司               供交易及做市服务;为
                     客户设计满足其需求的
                     金融产品及市场进入方
                     案;为代理业务项下的
                     证券提供融资服务)和
                     资产管理业务。




                                                        48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
                    询;酒店管理;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销
                    售有色金属、贵金属及
华泰创新            其制品、金属材料、金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
                                                                   56,647.3               11,083.   -1,494.
投资有限    100%    属矿石、非金属矿石、     胡同 28 号楼 15 层               54,081.78                       -1,251.89
                                                                      5                     16        74
公司                建筑材料、燃料油、化     1501
                    工产品、橡胶制品、煤
                    炭、玻璃、沥青、农畜
                    产品、饲料、食用油、
                    珠宝首饰、工艺品;收
                    购黄金制品;收购白银
                    制品。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
                    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
华泰期货            资产管理、基金销售。     东路 761 号丽丰大     2,202,85   246,601.7   104,     30,578.   22,102.8
            60%
有限公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厦 20 层、29 层 04      9.53         3       867.61      78         9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单元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非上市公司股权、债
                    券、资产和相关金融及
                    其衍生品的批准募集挂
                    牌、登记、托管、交易、
                    融资、结算、过户、分
                    红、质押等提供场所、
江苏股权
                    设施和服务,组织和监
交易中心                                   南京市庐山路 188         28,                  5,796.0   2,643.2
            52%     督交易市场活动,发布                                      26,112.75                       1,996.10
有限责任                                   号 11 层                186.62                    6         8
                    市场信息,代理本交易
公司
                    市场内挂牌产品买卖服
                    务,为市场参与方提供
                    咨询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华泰国际                                     香港皇后大道中 99
金融控股    100%    控股公司。               号中环中心 58 楼         -           -         —        —         —
有限公司                                     8-12 室

南方基金
管理有限
公     司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
(2017 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
                                             街道福华一路六号      807,293.   463,356.4   342,43    124,50    94,204.9
后更名为    45%     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
                                             免 税 商 务 大 厦       58           4        2.02      2.78        0
南方基金            许可的其他业务。
                                             31-33 层
管理股份
有 限 公
司)

                    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
                    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     中国(上海)自由
华泰柏瑞
                    准的其他业务。(依法     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67,740.               67,420.    23,     17,678.2
基金管理    49%                                                               92,871.73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1199 弄上海证大五       51                     35      483.31       0
有限公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道口广场 1 号 17 层
                    经营活动)。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                           17,705.5   1,128.26    338.39    137.90    120.94 亿
江苏银行    5.54%                            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1 亿元      亿元       亿元      亿元        元
股份有限
                    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



                                                        49
公司          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
              融债券;代理发行、代
              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承销短期融资券;买卖
              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企业债券;从事同业拆
              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
              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
              代理保险业务、代客理
              财、代理销售基金、代
              理销售贵金属、代理收
              付和保管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提供保险箱业务;
              办理委托存贷款业务;
              从事银行卡业务;外汇
              存款;外汇贷款;外汇
              汇款;外币兑换;结售
              汇、代理远期结售汇;
              国际结算;自营及代客
              外汇买卖;同业外汇拆
              借;买卖或代理买卖股
              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
              券;资信调查、咨询、
              见证业务;网上银行;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五、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持股数超过 50%的控股股东。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省国资
  委根据省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
  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
  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
  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
  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等。
       截至 2017 年末,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为 34.5725%,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将发行人的股权进行质押,也不存在任何的股权争议情况。




                                       50
   (二)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六、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12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 5 名。公司董事任职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具体情况见下表:
  姓名    性别           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董事长     2016 年 6 月 20 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周易     男
                 执行董事、总裁    2007 年 12 月 6 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丁锋     男      非执行董事      2018 年 10 月 22 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陈泳冰    男      非执行董事      2018 年 10 月 22 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徐清     男      非执行董事       2016 年 6 月 7 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胡晓     女      非执行董事      2018 年 10 月 22 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范春燕    女      非执行董事      2018 年 10 月 22 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朱学博    男          执行董事    2018 年 10 月 22 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陈传明    男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6 年 3 月 18 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刘红忠    男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3 年 11 月 29 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51
 李志明     男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5 年 4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刘艳      女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6 年 12 月 21 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陈志斌     男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8 年 6 月 13 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2、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 7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
工监事 3 名。公司监事任职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具体情况见下表:
  姓名     性别        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余亦民     男     监事会主席      2008 年 02 月 22 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陈宁      男         监事        2018 年 10 月 22 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于兰英     女         监事        2018 年 10 月 22 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杨娅玲     女         监事        2018 年 10 月 22 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彭敏      女      职工监事       2013 年 11 月 29 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周翔      男      职工监事       2013 年 3 月 19 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孟庆林     男      职工监事       2016 年 12 月 21 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3、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经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核准任职资格并
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共 9 名,其中总裁 1 名、副总裁 4 名、财务负
责人 1 名、合规总监 1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首席风险官 1 名。公司现有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见
下表:
 姓名     性别          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董事长            2016 年 6 月 20 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周易      男
                  执行董事、总裁         2007 年 12 月 6 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马昭明     男          副总裁            2013 年 6 月 21 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孙含林     男          副总裁            2007 年 12 月 6 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吴祖芳     男          副总裁            2007 年 12 月 6 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姜健      男          副总裁            2007 年 12 月 6 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舒本娥     女       财务负责人           2007 年 12 月 6 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李筠      女          合规总监          2012 年 6 月 14 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张辉      男       董事会秘书           2017 年 4 月 26 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王翀      男       首席风险官           2017 年 3 月 16 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公司董事简历如下:




                                    52
    周易先生,1969 年 3 月生,大学本科,计算机通信专业,曾在江苏省邮电
学校任教,曾在江苏省邮电管理局电信中心从事技术管理、江苏移动通信有限公
司从事行政管理,曾任江苏贝尔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上海贝尔富欣通信公司副总经理;2007 年 2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华
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2007 年 9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2007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本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2011
年 9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本公司董事、总裁、党委书记,2016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
司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其中本届董事会董事长、总裁的任期为 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
    丁锋先生,1968 年 12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90 年 8 月至 1992
年 11 月任厦门经济特区中国嵩海实业总公司财务部助理会计师;1992 年 12 月
至 1995 年 9 月任中国北方工业厦门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1995 年 10 月至 2002
年 8 月任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部副科长;2002 年 8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项目副经理;2004 年 9 月至 2009 年 12 月历任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门负责人(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9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10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 年 1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
2018 年 3 月至今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部总经理。2018 年 10 月至今任
本公司董事,本届董事会任期为 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
    陈泳冰先生,1974 年 4 月出生,大学学历,学士学位。1996 年 8 月至 2000
年 11 月任江苏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企业处办事员、科员;2000 年 11 月至 2002
年 1 月任江苏省财政厅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科员;2002 年 1 月至 2004 年 3 月任
江苏省财政厅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科员;2004 年 3 月至 2004 年 6 月任江
苏省国资委副科级干部;2004 年 6 月至 2005 年 1 月任江苏省国资委企业改革发
展处副主任科员;2005 年 1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江苏省国资委企业改革发展处
主任科员;2009 年 12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江苏省国资委企业发展改革处主任科
员;2014 年 5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江苏省国资委企业发展改革处副处长;2016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2018 年 1



                                    53
月至今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2018 年 10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
事,本届董事会任期为 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
    徐清先生,1972 年 9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1993 年 8 月至 1998
年 11 月历任江苏省通信电缆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1998 年 11 月至 2006 年 2
月,历任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副部长、总裁办公室副主任、
事业部总经理助理、行政总监;2006 年 2 月至今,历任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集团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法务部总经
理、总法律顾问、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副总裁;2016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本届董事会任期为 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
    胡晓女士,1979 年 10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2002 年 9 月至 2003 年 7 月
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任会计师;2003 年 7 月至 2006 年 7 月于中国国际金
融有限公司任股票研究部研究助理;2008 年 7 月至 2012 年 7 月于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Asia Limited 工作,历任经理、副总裁;2012 年 7 月至 2017 年 3 月于
Merrill Lynch (Asia Pacific)Limited 工作,历任副总裁、董事;2017 年 3 月至今任
阿里巴巴集团战略投资部总监。2018 年 10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本届董事会任
期为 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
    范春燕女士,1976 年 4 月出生,大专学历。2002 年 2 月至 2004 年 2 月任苏
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结算中心总监助理;2004 年 2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大区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1 年 8 月至 2013
年 1 月任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大区常务副总经理兼华南地区总部执
行总裁助理;2013 年 1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
经营总部执行副总裁、运营总部执行副总裁;2016 年 8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苏宁
零售集团副总裁兼互联网平台公司总裁;2018 年 1 月至今任苏宁零售集团副总
裁兼互联网平台公司总裁,兼客服管理中心总经理、极物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10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本届董事会任期为 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
    朱学博先生,1962 年 9 月出生,大学学历,学士学位。曾在南京炮兵学院
和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工作。2001 年 3 月加入华泰证券,历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党委组织部部长、总裁助理等职务,2013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2018
年 10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本届董事会任期为 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



                                       54
    陈传明先生,1957 年 9 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1978 年被教育部选送
至法国上布列塔尼大学社会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81 年回国后被分配至中国社
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工作,1982 年 12 月至今在南京大学任教,其间
1990 年 9 月至 1993 年 6 月在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攻读经济学博士;现任南京大学
商学院教授,兼任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副会长。2016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届董事会任期为 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
    刘红忠先生,1965 年 6 月生,经济学博士(国际金融学专业)。曾任复旦
大学世界经济系、国际金融系讲师、副教授和系主任;1999 年 5 月至今任复旦
大学国际金融系教授;2013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届董事会
任期为 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
    李志明先生,1953 年 4 月生,工商管理硕士。1976 年 10 月至 1989 年 11
月历任香港政府税务局助理评税主任、评税主任,1989 年 7 月至 2014 年 7 月历
任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牌科高级经理/总监、机构策划总监、财务
及行政总监,2014 年 10 月至今任柏宁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合伙人。2015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届董事会任期为 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
    刘艳女士,1973 年 1 月生,法学学士、民商法学硕士,美国纽约大学法学
院法学硕士,具备中国律师资格和美国律师资格(纽约州)。于 1995 年加入北
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2002 年至今为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6 年 12 月至今
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届董事会任期为 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
    陈志斌先生,1965 年生,会计学博士后,东南大学财务与会计系教授、博
士生导师、财政部管理会计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政府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委员。2018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届董事会任期为 2016 年 6
月至 2019 年 12 月。
    2、公司监事简历如下:
    余亦民先生,1968 年 7 月出生,经济学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高级国际商
务师。1990 年 8 月至 1994 年 11 月任南京市医药总公司计划处科员;1994 年 11
月至 1999 年 8 月历任江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职员、经济证券分析研



                                     55
究中心业务主任、投资银行总部债券管理部副总经理;1999 年 8 月至 2004 年 9
月历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2004
年 9 月至 2017 年 12 月 21 日任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1 年 8 月前为
江苏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 年 12 月 21 日至今任江苏省省属国有
企业专职外部董事。2007 年 9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2007 年 12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本公司监事,2008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
席,本届监事会任期为 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
    陈宁先生,1974 年 4 月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4 年 7 月至 1996
年 2 月在扬子石化炼油厂水汽车间工作;1996 年 2 月至 2003 年 2 月任扬子石化
炼油厂财务科会计;2003 年 2 月至 2006 年 4 月任扬子石化股份公司财务部成本
科会计;2006 年 4 月至 2008 年 10 月任扬子石化股份公司财务部成本科副科长;
2008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扬子石化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会计师;2011 年 1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扬子石化有限公司科技开发与信息管理部副部长、ERP 支持
中心副主任;2012 年 10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扬子石化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
南京扬子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15 年 6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江苏省
国信集团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2015 年 12 月起任江苏省国信集团信息技术部总
经理,2016 年 12 月至今任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部总经理,2016 年 6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本公司董事;2018 年 10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本届监事会任期为 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
    于兰英女士,1971 年 6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
1993 年 8 月至 1996 年 8 月在南京润泰实业贸易公司财务部工作;1996 年 9 月至
1999 年 4 月在南京理工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习;1999 年 5 月至 2003
年 1 月在江苏联合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审计部工作;2003 年 1 月至 2004 年 10 月
在江苏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处工作;2004 年 10 月至 2008 年 5 月在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工作;2008 年 5 月至 2008 年 6 月在江苏宁沪
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工作;2008 年 6 月至 2016 年 11 月历任江苏
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财务会计部经理、财
务副总监(部门正职)、财务总监、党委委员;2016 年 11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江苏
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党委委员;2018 年 4 月至今



                                    56
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部长。2018 年 10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本
届监事会任期为 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
    杨娅玲女士,1981 年 7 月出生,会计专业硕士,会计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
士学位),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3 年 12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中国联通泰州分公司财务会计,会计师;2007 年 8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
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专职监事;2015 年 8 月至 2018 年 3 月历任江苏
高科技投资集团审计部副总经理、审计部总经理。2017 年 3 月至今任江苏高科
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18 年 3 月至今任江苏高科技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经理。2018 年 10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本届监事会任期为
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
    彭敏女士,1964 年生,本科,经济师。曾任江苏省冶金物资供销公司秘书、
业务部门副经理,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受托资产部和固定收益部职员、总裁办
公室秘书、办公室副主任;2007 年 12 月至今先后任本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公司工会主席;2013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监事,本届监事会任期为 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
    周翔先生,1963 年生,MBA,会计师。曾在南京市供销社工作;曾任华泰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资金部总经理、南京长江路营业部总经理、资产管理总部
副总经理、南京中山北路第二营业部总经理、发展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06 年 8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华泰联合证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2012
年 6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本公司稽查部总经理;2016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合规法
律部总经理,2013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监事,本届监事会任期为 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
    孟庆林先生,1968 年 10 月生,本科,经济师。曾任职于徐州工程机械集团,
历任华泰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1 年 4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本公司机构业务部总经理;2012 年 4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本公司上海分公司
总经理;2016 年 4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本公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2017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经纪及财富管理部总经理;2016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本
届监事会任期为 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57
    周易先生,请参见本节董事简介。
    马昭明先生,1963 年生,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电子工业部第 898 厂会
计、陶瓷分厂财务科副科长、财务科科长;江苏省证券公司计财部副经理、计财
处处长、计财处处长兼稽查室主任、副总会计师兼计财处处长、副总裁;华泰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3
年 6 月至今任华泰证券副总裁、党委委员。本届高管任期为 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
    孙含林先生,1967 年生,工商管理专业,大学本科/EMBA。曾任中国人民
银行江苏省分行人事处干部科办事员、科员、副科长;江苏省证券公司人事处副
处长(主持工作)、处长;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事处处长、组织部部长、人
力资源部总经理、纪委书记、稽查总监、党委委员、副总裁;2007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华泰证券副总裁、纪委书记、党委委员;2015 年 12 月至今任华泰证
券副总裁、党委委员。本届高管任期为 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
    吴祖芳先生,1963 年生,工商管理专业硕士。曾任南京大学数学系教师,
江苏省计经委政策研究室科员,江苏省证券公司业务主管、发行交易部负责人、
股票事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公
司总裁助理、资产管理业务总监兼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总经济师、副总裁、党
委委员;2007 年 12 月至今任华泰证券副总裁、党委委员。本届高管任期为 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
    姜健先生,1966 年生,经济及管理专业硕士。曾任南京农业大学教师,江
苏省证券公司人事处职员、人事处培训教育科科长、投资银行总部股票事务部副
总经理、投资银行一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一部高级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
理兼发行部经理、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业务南京总部总经理、投资银
行业务总监兼南京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上海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董事会
秘书、总裁助理兼机构客户服务部总经理、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2007
年 12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华泰证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2017 年 4
月至今任华泰证券副总裁、党委委员。本届高管任期为 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




                                    58
    舒本娥女士,1964 年生,本科,注册会计师。曾任熊猫电子集团公司财务
处处长,江苏省证券公司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资金
部副总经理、稽查监察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计划财务
部总经理;2007 年 12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华泰证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2 年
3 月至今任华泰证券财务负责人。本届高管任期为 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
    李筠女士,1972 年生,硕士,经济师。曾任南京市证券期货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南京特派办主任科员、机构监管部审核处主任科员、江苏
证监局机构处副处长、上海专员办二处副处长、调研员。2012 年 6 月至今任华
泰证券合规总监,2012 年 7 月至 2014 年 12 月兼任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
理,2014 年 8 月至 2016 年 12 月兼任公司首席风险官,2014 年 12 月至 2016 年
4 月兼任公司合规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华泰证券合规总监、总法律顾问。本届高
管任期为 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
    张辉先生,1975 年 3 月出生,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博士。曾在北京东城区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华晨集团上海办事处、通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联创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总部高级经理、南通姚港
路营业部副总经理,2008 年 1 月至 2010 年 2 月任本公司上海瑞金一路营业部总
经理;2010 年 2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本公司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2012 年 7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本公司综合事务部总经理;2016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
总经理;2017 年 4 月至今任华泰证券董事会秘书。本届高管任期为 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
    王翀先生,1973 年生,硕士。1995 年 7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资金部/全球金融市场部主任科员;2003 年 3 月至 2007 年 5 月任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伦敦分行欧洲区域资金业务风险内控中台主管;2007 年 6 月至 2010
年 1 月任 JP 摩根证券利率衍生产品及固定收益风险团队主管;2010 年 1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英国)风险合规官;2014 年 12 月至今任华
泰证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17 年 3 月至今任华泰证券首席风险官。本届高管
任期为 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




                                     59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兼职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
位的兼职情况如下表:


   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职务
   丁锋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金融部总经理
  陈泳冰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投资发展部部长
   徐清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裁
  范春燕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零售集团副总裁
                                                     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陈宁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部总经理
  于兰英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审计风控部部长
  杨娅玲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的任职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
位的兼职情况如下表:
   姓名                其他任职单位名称                    职务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周易         AssetMark Financial Holdings, Inc.         董事
                   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江苏省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陈泳冰
                   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苏州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南京市再保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董事
                 常州高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南京亚太金融研究院                  董事
   徐清
                江苏省文化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江苏高投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董事
                 江苏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江苏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江苏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60
           江苏弘瑞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江苏省苏高新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锡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常州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苏州高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江苏高鼎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江苏高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常州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苏州高新风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苏州高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南通高胜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盐城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扬州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江苏高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江苏丰海新能源淡化海水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江苏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
           江苏东大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副董事长
           常州高投创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江苏高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胡晓      舜易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投资总监
                   南京大学商学院                     教授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陈传明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国际金融系               教授
             申银万国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董事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董事
刘红忠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董事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柏宁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首席合伙人及董事
李志明       中民筑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英剧团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刘艳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陈志斌         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教授



                               61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江苏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
               江苏苏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江苏省新兴产业基金投资管理公司                 董事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董事
余亦民
             江苏沿海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江苏一带一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江苏省国资委                 省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陈宁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
于兰英         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江苏金苏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盐城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高投名力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江苏鹰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江苏高投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徐州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江苏高投发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浙江东翰高投长三角投资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江苏高投鑫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杨娅玲
             江苏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苏州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常州高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江苏高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江苏沿海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杭州东翰高投长三角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扬州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江苏高投紫金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周翔
             南京华泰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华泰瑞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孟庆林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62
                 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吴祖芳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董事长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
   姜健              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会主席
  舒本娥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张辉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首席风险官
   王翀
                Huatai Securities USA Holdings,Inc.         董事
                  Huatai Securities(USA),Inc.             董事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债券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本公司
股份及债券。

    七、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 发行人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是一家国内领先的大型综合证券集团,具有庞大的客户基础、领先的互
联网平台和敏捷协同的全业务链体系。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财富管理业务、
机构服务业务、投资管理业务和国际业务。公司搭建了客户导向的组织机制,通
过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方式,为个人和机构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证券及金融服务,
并致力于成为兼具本土优势和全球视野的一流综合金融集团。
    公司是中国证监会首批批准的综合类券商,是全国最早获得创新试点资格的
券商之一。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公司拥有证券营业部 241 家,29 家分公司,分
布于境内上海、北京、广东、江苏、湖北等 29 个省、市、自治区。公司旗下控
股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期货有限公司、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
公司;全资设立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参股南方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基本形成集证券、基金、期货、直
接投资和海外业务等为一体的、国际化的证券控股集团架构,综合实力和盈利能
力居全国券商前列。


                                        63
       (二) 发行人主营业务及其经营情况
       2015-2017 年度,公司各主要业务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业务收入 占比(%) 业务收入 占比(%) 业务收入                     占比(%)
  财富管理业务         844,897.23        40.03    936,462.00         55.33 1,798,523.79       68.48
  机构服务业务         400,906.63        18.99    397,424.41         23.48   531,078.04       20.22
  投资管理业务         332,827.82        15.77    294,452.69         17.40   235,629.99        8.97
       国际业务        170,000.38         8.05        22,150.13       1.31    37,199.31        1.42
        其他           362,221.35        17.16        42,104.27       2.48    23,762.85        0.90
        合计          2,110,853.41      100.00 1,692,593.50         100.00 2,626,193.99      100.00

       1、财富管理业务
       2017 年度,公司进行组织架构调整,进一步确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和与
之相对应的组织架构,充分发挥公司全业务链的协同优势,促进财富管理转型,
并已在多个领域取得一定突破,试点也收到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为深化转型
奠定了坚实基础。
       (1)证券期货期权经纪业务保持领先地位,股基交易份额连续四年保持第
一。
       2017 年,证券经纪业务积极适应政策与市场环境变化,全面加强客户适当
性管理,不断扩大客户基础与客户资产规模,客户结构和收入结构持续优化,证
券经纪业务转型深化推进。坚定互联网发展战略,加大内外部资源整合力度,推
动线上和线下业务交融同进,应用金融科技升级智能营销服务平台,优化客户服
务流程和标准,打造立体、无缝的客户服务网络。稳步构建以综合金融服务为核
心的财富管理发展模式,大力推进投资顾问队伍建设,持续优化投资顾问工作平
台,不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满足客户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根据 WIND 资讯
统计数据,2017 年公司股票基金交易量合计人民币 19.01 万亿元,市场份额为
7.86%,连续四年排名保持行业第一。2018 年 1-6 月,公司股票交易量合计为
72,158.68 亿元,基金交易量合计为 3,648.81 亿元,债券交易量合计为 704.93 亿
元。
       2015-2017 年度公司代理交易金额及市场份额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证券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品种     代理交易金     市场份额        代理交易金        市场份额      代理交易金        市场份额


                                                 64
             额                      额                    额
股票      168,116.95       7.56   200,008.38     7.85   373,621.36       7.34
基金       22,022.39     11.23     45,194.72    20.33    77,954.04      25.59
债券      171,912.65       3.25   136,541.20     2.88   104,943.26       4.03
合计      362,051.99       4.70   381,744.30     5.08   556,518.66       6.95
   来源:Wind

       2017 年,公司持续优化完善移动终端“涨乐财富通”功能内容,以金融交易
科技创新为核心,打造智能化、数据化、精准化和专业化的移动金融服务体系。
2017 年,“涨乐财富通”下载量 1,104.77 万;自“涨乐财富通”上线以来,累计下载
量 3,742.45 万。根据易观数据,2017 年平均月活数为 583.96 万,2017 年 12 月
的月活数达到 604.34 万,月活数长期位居证券公司类 APP 第一名。自 2016 年以
来,“涨乐财富通”手机端交易人数占比稳步增长,2017 年,“涨乐财富通”移动终
端客户开户数 110.58 万,占公司全部开户数的 98.49%;公司 85.29%的交易客户
通过“涨乐财富通”进行交易。移动终端已成为客户交易的主流渠道。
       2017 年,公司港股通业务稳定通畅,投资交易更趋活跃。2017 年,沪港通
下港股通业务开通权限客户数 3.06 万户,交易金额人民币 785.24 亿元,市场占
比为 5.27%;深港通下港股通业务开通权限客户数 3.87 万户,交易金额人民币
303.86 亿元,市场占比为 6.60%。2017 年,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着力客户培育,
深化专业服务,业务实现稳步增长,总成交量 1,781.17 万张,市场份额为 7.82%,
截至 2017 年末累计保有期权投资者账户 15,008 户。
       在期货经纪业务领域,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共有 5 家分公司、40 家期货营
业部,遍及国内 4 个直辖市和 15 个省份,代理交易品种 56 个。2017 年,华泰
期货(不含结算会员)实现代理成交量 17,588.51 万手,成交金额人民币 102,792.88
亿元,市场份额分别为 2.86%和 2.74%。2017 年,公司期货 IB 业务平稳开展,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公司获准从事期货 IB 业务的证券营业部共 202 家、期货 IB
业务总客户数 33,063 户。
       (2)金融产品管理体系持续完善,销量和保有量稳步提升。
       2017 年,公司持续完善产品评价业务体系,不断加强客户适当性管理要求,
全面优化金融产品全流程管理模式,全年金融产品总体销量和保有量均实现稳步
提升。公司持续优化产品销售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网点布局和互联网平台优势,




                                          65
通过加强市场趋势研究和分支机构及客户需求引导,业务覆盖率和基础产品渗透
率不断提升。
    2015-2017 年度,公司代理销售金融产品的销售总金额及代理销售总收入等
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代销金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融产品   销售总金      销售总收     销售总金    销售总收    销售总金     销售总收
业务       额            入           额          入          额           入
 基金       236.54           1.26      183.41        1.93      308.85         3.28
 信托          20.95         0.13       19.43        0.04       21.83         0.14
 其他     31,760.07          0.03   40,124.79        0.10   47,946.45         0.07
 合计     32,017.55          1.41   40,327.63        2.07   48,276.66         3.49

    (3)资本中介业务强化风控,切实推进体系建设。
    2017 年,公司围绕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落实客户适当性管理,持续
优化客户结构,切实推进客户服务体系建设,同时,注重夯实运营支撑基础,扎
实提升运维能力,强化业务全过程合规风控管理,着力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推进
各项资本中介业务良好发展。截至 2017 年末,母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余额为人民
币 588.13 亿元,市场份额为 5.73%,排名位居行业第二,整体维持担保比例为
304.35%。2017 年,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呈持续增长态势,截至 2017 年末,
业务待购回余额合计人民币 908.75 亿元,规模位居行业第三,平均履约保障比
例为 237.95%。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根据公司监管报表数据,母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余额为
人民币 523.21 亿元,整体维持担保比例为 282.71%;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待
购回余额为人民币 772.26 亿元,平均履约保障比例为 228.45%。
    2、机构服务业务
    公司从 2011 年开始投行业务改革,其中,并购重组业务最先利用自身的市
场化、专业化优势,引领公司改革转型步伐,构建起核心竞争力。2012—2016
年,经重组委审核通过的并购重组交易家数连续五年位居行业第一;2017 年,
经重组委审核通过的并购重组交易金额位居行业第一。其他投行业务例如 IPO、
再融资、债券承销业务,在全业务链体系的引领下,在近年来也进步明显。
    2017 年,公司进行机构服务业务组织架构调整,为全业务链服务优势的发
挥、全面服务客户能力的提升打好基础。投资银行业务持续行业聚焦和区域深耕,

                                        66
进一步突出专业化分工和体系化协同,加强境内境外、场内场外跨市场协同,并
且合规风控意识明显提升。
    (1)投资银行业务市场地位和品牌优势进一步巩固提升
    2017 年,公司持续推进全业务链战略,完善以客户为中心的大投行一体化
运作体系,扎实推进项目执行,确保项目执行质量,市场地位和形象进一步巩固
提升。
    2017 年,公司合并口径的投资银行主承销业务情况具体如下:

           主承销次数(次)       主承销金额(万元)                 主承销收入(万元)
发行类别
           2017    历年累
                               2017 年度            历年累计       2017 年度    历年累计
           年度      计
新股发行    18      159        714,371.65          9,959,438.31    49,631.17    435,822.31
增发新股    26      150       5,280,050.07         23,177,231.42   28,787.18    192,591.17
  配股       -       30             -              1,002,136.78        -        19,236.96
债券发行    139     546       14,935,304.50        55,247,427.03   35,295.40    239,871.56
  合计      183     885       20,929,726.22        89,386,233.54   113,713.75   887,522.00
注:上表数据来源于公司监管报表;增发新股内含优先股;债券发行为全口径,含国债、
企业债、公司债(含可交换债)、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

    ①股权承销业务
    2017 年,股权承销业务坚持“行业为导向、客户为中心”战略,主打重点区
域和行业,深耕优质客户,不断拓展客户和战略伙伴规模,业务品牌效应不断提
升。根据 WIND 资讯统计数据,公司股权主承销金额(含首发、增发、配股、
优先股、可转债、可交换债)人民币 1,105.72 亿元,行业排名第五。
    ②债券承销业务
    2017 年,债券承销业务充分利用全牌照优势,重点布局优势产品,持续推
进创新驱动策略,夯实业务渠道,完善客户分层管理,积极培养核心客户群体,
行业地位稳中求进。根据 WIND 资讯统计数据,公司全品种债券主承销金额人
民币 2,016.00 亿元,行业排名第七。
    ③并购重组业务
    2017 年,并购重组业务围绕重点客户,打造精品项目,主导完成三六零重
组上市项目等多个有较大市场影响力的并购交易,业务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业务美誉度进一步巩固提升。2017 年,经重组委审核通过的并购重组交易金额
人民币 973.04 亿元,行业排名第一。

                                              67
    ④场外业务
    新三板业务积极适应市场行情及整体战略部署的调整,积极推进基于全产业
链的投资银行服务体系改革,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全方位综合金融服务。2017
年,公司共完成推荐挂牌项目 3 家,完成 15 家挂牌企业的 19 次股票发行合计募
资人民币 8.00 亿元,并完成 1 单并购重组和 1 单收购财务顾问业务。公司控股
子公司江苏股权交易中心积极整合业务资源,加强金融产品创新,持续推进特色
板块建设,不断提升风险防控水平,为挂牌企业提供全方位综合性金融服务。截
至 2017 年末,累计发展会员单位 212 家、各类投资者共计 56,564 户;累计挂牌
企业 2,220 家;累计为挂牌企业股权融资人民币 6.36 亿元、股权质押融资人民币
0.98 亿元。
    (2)研究与机构销售业务
    公司研究业务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引进具有国际视野的海外及港股研究
人才力度,充实研究服务实力,提高客户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研究业务影响力和
定价权能力。加大机构客户开拓力度,深入推进大陆香港研究业务一体化战略,
为客户进行跨区域、跨市场资产配置提供更全面的研究服务。机构销售业务持续
推进机构销售与交易平台建设,着力提高机构客户全流程的平台化管理和精细化
管理水平,全方位挖掘机构客户需求,着力提供全方位综合金融服务。2017 年,
公司研究业务客户覆盖及合作类型更加全面,全年发布研究报告 4,144 篇,组织
机构路演服务 9,020 场、反路演服务 707 场、电话会议 322 场、联合调研 910 家、
沙龙活动与专题会议 68 场。2017 年,公司公募基金分仓交易量为人民币 4,361.23
亿元,公募基金分仓交易量市场份额为 3.81%。
    (3)投资交易业务
    ①权益证券投资及交易业务
    公司严格控制风险,持续强化价值投资的绝对收益理念,积极构建产业数据
库,打造产业链研究视角,不断优化股票池投研管理工作,有效运用各类金融工
具和交易技术,积极挖掘安全边际高的投资品种。积极构建市场量化跟踪体系,
全方位监测市场,推动形成整体的投资策略和配置计划,实现全过程科学化、精
确化管理,切实提升投资配置能力。全力打造专业的大数据投研团队,全面升级




                                     68
建设大数据系统平台,着力推进交易策略的开发和业务模式的升级,不断提升策
略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股票策略交易业务实现规模化收益。
    ②固定收益投资及交易业务
    公司着力布局 FICC 业务,持续提升业务协同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增强 FICC
业务全业务布局发展能力。自营投资业务根据市场走势适时调整持仓结构,积极
运用量化风险识别和对冲手段,不断提高投资策略的主动性,持续丰富并创新策
略交易,成功获取低风险超额收益;销售交易业务深入挖掘客户风险管理需求,
加快多策略产品研发,投顾委外账户实现逆势新增,客户结构持续优化;大宗商
品业务着重拓展交易品种并优化交易模式,大力推进黄金租借业务和挂钩大宗商
品产品设计业务;外汇业务积极推进业务模式研究和系统建设,加快跨境业务布
局。
    ③OTC 金融产品与交易业务
    公司积极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持续完善柜台市场交易系统功能,不
断完善业务制度和流程,持续提升业务效率和客户体验,有序推动 OTC 产品发
行与销售交易业务。2017 年,公司通过报价系统和柜台市场发行私募产品 298
只,合计规模人民币 362.29 亿元。截至 2017 年末,公司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存量为
70 笔,存量名义本金为人民币 24.81 亿元。截至 2017 年末,公司场外期权交易
业务存量为 388 笔,存量名义本金为人民币 296.61 亿元。此外,公司积极开展
新三板做市业务。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公司持有股份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合计
76 家,总市值人民币 64,715.12 万元。
    (4)资产托管业务
    公司持续优化业务体系及流程,推进产品后台运营服务管理平台一体化建设,
提高业务运营管理效率,并积极推动多层次客户服务体系建设,加大营销拓展力
度,持续扩展业务覆盖范围,不断拓宽业务发展空间和边界,以标准化的基础服
务和个性化的增值服务满足各类客户需求。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公司基金托管
业务上线产品 2,349 只,托管业务规模人民币 655.00 亿元;私募基金服务业务
上线产品 3,227 只(含资管子公司产品 911 只),服务业务规模人民币 9,897.01
亿元(含资管子公司业务规模人民币 9,208.37 亿元)。
    3、投资管理业务



                                   69
    (1)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于 2014 年成立资产管理子公司,正式拉开资产管理业务转型改革的序
幕。公司秉承市场化、专业化原则,引入优秀人才,完善组织架构与机制,成功
抓住资产管理业务规模高速增长的机遇。近年来,监管政策趋严,去通道、降杠
杆、防风险成为行业主基调,加快业务模式调整步伐,成为确立未来竞争主动权
的关键。
    华泰资管公司以全业务链战略方针为指导,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回归资产管
理本源,以多样化的金融产品满足客户多元化的业务需求。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截至 2017 年四季度的统计,公司资产管理月均规模人民币 7,885.62 亿
元,行业排名第二;主动管理资产月均规模人民币 2,401.87 亿元,行业排名第四。
    集合资管业务产品线更加均衡,固定收益投资保持优势,权益投资业绩显著
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合计管理集合资管计划 83 只,合计管理规
模人民币 1,090.25 亿元。定向资管业务积极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在银证业务稳步
发展的基础上,委外投资实现正收益,合计管理定向资管计划 755 只,合计管理
规模人民币 7,409.01 亿元。专项资管业务继续夯实消费金融、租赁、供应链、金
融同业等领域的优势,并在不动产金融、国际化领域取得突破,合计管理专项资
管计划 58 只,合计管理规模人民币 626.05 亿元。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发行成立华
泰紫金天天金货币 ETF、零钱宝、红利低波等 3 只公募基金,逐步建立覆盖低、
中、高风险等级的产品线,合计管理规模人民币 52.19 亿元。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和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受托规模    净收入(万     受托规模      净收入(万   受托规模    净收入
               (亿元)      元)         (亿元)        元)       (亿元)    (万元)
集合资产管理
                1,090.25   152,393.14      1,294.74     125,559.51    1,013.21   94,371.97
    业务
定向资产管理
                7,409.01    36,965.94      7,187.05      28,935.95    4,997.44   24,066.95
    业务
专项资产管理
                 626.05      5,692.38          351.41     4,714.15     133.21     1,274.00
    业务
公募基金管理
                  52.19          364.71             -            -
    业务

    (2)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业务



                                          70
    公司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业务积极适应监管变化,围绕系列监管政策法规进行
规范整改,积极打造统一的业务运作和后台支撑体系,提高“募投管退”的综合运
营水平。截至 2017 年末,公司合计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17 只,合计认缴规模
人民币 422.07 亿元,合计实缴规模人民币 348.46 亿元。公司 2017 年设立或追加
投资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施投资项目合计 64 家,其中股权投资类项目 60 家、
债权投资类项目 4 家;投资金额合计人民币 565,832.55 万元,其中股权投资类项
目金额人民币 548,591.16 万元、债权投资类项目金额人民币 17,241.39 万元。截
至 2018 年 6 月末,公司合计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18 只,合计认缴规模人民币
426.39 亿元,合计实缴规模人民币 368.65 亿元。
    (3)基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旗下基金公司持续健全完善合规风控体系,加强销售团队建设,提升投
资管理能力,推动销售和投资协同联动,以丰富多样的产品策略为客户提供整体
解决方案和一站式服务。南方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方面,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南
方基金管理资产规模合计人民币 7,786.27 亿元,其中,公募业务管理基金数量
合计 167 个,管理资产规模合计人民币 5,011.51 亿元;非公募业务管理资产规
模合计人民币 2,774.76 亿元。华泰柏瑞资产管理业务方面,截至 2018 年 6 月末,
华泰柏瑞管理资产规模合计人民币 1,025.10 亿元,其中,公募业务管理基金数
量合计 61 个,管理资产规模合计人民币 886.17 亿元;非公募业务管理资产规
模合计人民币 138.93 亿元。(南方基金以及华泰柏瑞的股权投资损益计入在分
部报告中的其他分部中)
    (4)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泰期货持续丰富资金渠道,构建完善合规与风险控制体系
及投顾测评体系,大力提升投资研究能力、业务拓展能力、内部合规执业能力,
持续推进向主动管理业务转型。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存续期内资产管理计划合
计 49 只,资产管理总规模人民币 624,091.01 万元,期货端权益规模人民币
131,123.83 万元。
    (5)另类投资业务




                                    71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开展另类投资业务。截至 2018 年 6 月末,
存续投资项目 3 个,投资规模人民币 1.82 亿元,投资品种包括合格境内有限合
伙人、股权投资等。
    4、国际业务
    (1)华泰金控(香港)
    华泰金控(香港)持续推进国际业务发展,不断深化业务条线管理与资源整
合,推动业务转型升级,致力于为境内外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跨境综合金融服务。
投资银行业务持续深入挖掘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中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积
极打造具有市场影响力的业务项目;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健全完善产品和客户服
务流程,着力布局金融科技领域,为客户提供海外资产配置和财富管理服务;研
究和机构销售业务积极拓展业务覆盖范围,深化境内外研究一体化以及销售团队
合作,向客户有效传递投资价值;股票衍生品业务积极打造横跨境内外两地的衍
生品业务平台,持续加强跨境业务能力;固定收益销售与交易业务持续提升投资
管理能力,着力建设交易做市能力,不断推进跨境交易业务,强化交叉销售,为
客户提供全面服务;资产管理业务推动建立海外资产管理业务平台,积极拓展主
动管理型资管能力,不断优化客户资产配置。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华泰金控(香
港)实收资本为港币 88 亿元,资本规模位居香港行业前列。
    截至 2017 年末,证券交易方面,华泰金控(香港)托管资产总量港币 78.99
亿元、股票交易总量港币 331.46 亿元;期货合约交易方面,托管资金量港币 0.89
亿元、期货交易总量 5.58 万手;就证券提供意见方面,为约 7,500 个客户提供研
究报告及咨询;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方面,参与完成 IPO 项目 2 个、股票配售
项目 2 个、债券发行项目 6 个,合计承销家数 10 个,总交易发行规模约港币 164.72
亿元;提供证券保证金融资方面,累计授信金额港币 27.53 亿元;提供资产管理
方面,受托资金总额港币 3,332.29 亿元(含 AssetMark 受托资金规模)。同时,
2017 年,华泰金控(香港)还完成财务顾问项目 7 个、结构性投融资项目 3 个。
    (2)AssetMark
    AssetMark 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秉持高执业操守,提供最卓越的服务和互相
尊重的价值观,并长期坚持四大核心战略,包括:突出的资产管理能力、先进的
技术平台、商业思想领袖和深厚的客户关系。清晰的战略有助于 AssetMark 明确



                                     72
长期工作目标和推动日常工作的有效执行。AssetMark 坚持将有竞争力的资产管
理产品、先进的技术平台和优质的客户服务有机结合,积极打造全方位的 TAMP
平台,截至 2017 年第三季度末,AssetMark 在 TAMP 行业中的市场份额为 9.5%,
排名第三。AssetMark 的成功收购有助于公司获取境外市场的平台、技术和优质
客户资源,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整体国际竞争力。
    2018 年 1-6 月,在美国资本市场波动性加大的背景下,AssetMark 依然实现
了较为稳健的增长。截至报告期末,AssetMark 平台管理的资产总规模达到 452.74
亿美元,较 2017 年年末增长约 6.8%;AssetMark 平台总计服务超过 7,300 名独
立投资顾问,较 2017 年年底增长约 2.6%;AssetMark 平台服务达 21.8 万个终
端账户,较 2017 年年末增长约 10.6%。2018 年 1-6 月,超过 450 名独立投资顾
问与 AssetMark 新签订合作协议。
    5、业务创新情况
    场内期权业务方面。2017 年,公司借助系统优势打造以做市策略为核心、
以低风险投资策略为支撑的业务体系,积极开展期权做市与自营业务,每日持仓
风险暴露可控,每月行权平稳,无风险事件发生,主做市商获年度做市 A 评级。
场内期权业务的开展丰富了量化投资策略,提供了多样化的投资和风险管理工具。
    场外衍生品业务方面。2017 年,场外衍生品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公司
积极关注业务及市场发展机会,主动加强市场趋势研究,持续探索业务创新发展
模式,不断丰富和完善业务内涵,业务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场外衍生品为
投资业务提供了更广阔的创新空间,有利于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扩大公司收入
来源。

    八、 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一)    发行人行业状况
    2017 年对于中国金融体系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而
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
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强调要形
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并且要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综合
而论,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开放正处于关键节点,证券行业依然处于战略机遇期,


                                   73
市场化能力突出的证券公司发展潜力巨大。但我们也要看到,当前中国金融风险
已经有所积聚,在 2017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放在今后三
年的三大攻坚战之首,而其中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这将对证券行业的风险管理
与合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也促使证券行业内部进一步分化。此外,随着美联储
主席更换与美联储内部鹰派声音渐强,市场对于美联储加息频率与缩表的预期将
变得更加激进,同时伴随美国税改法案的通过及美国新一轮改革举措,全球资金
可能将逐步回流美国。而中国央行也明确将继续实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可以
预计未来国内外的货币环境或将继续维持紧平衡。而这种货币紧平衡的状态,也
有利于证券行业的改革开放,让真正拥有核心竞争力的证券公司脱颖而出。
    科技是证券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展望未来,金融科技将重新定义券商经
营之道。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为核心的新一代 Fintech 正以超乎想象的
速度席卷全球,其技术的快速更迭和跨界冲击加剧了证券行业的竞争,行业生态
正在重构,行业发展面临业务和技术转型的双重挑战。Fintech 对于券商规模化
和差异化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前瞻性地布局先进科技平台可以为证券行业带
来成本优势、提升运营效率、控制风险并保障信息安全。在科技工具不断迭代和
金融产品持续创新的背景下,持续深入探索和挖掘大数据价值,升级客户体验,
支持业务开展和国际化布局是证券行业未来发展的重要趋势。
    1、财富管理业务
    (1)中国财富管理市场的体量扩张给证券公司发挥财富管理业务比较优势
提供了战略机遇
    过去十年,中国的个人和高净值人士财富以约 20%的年化增长率迅速积累,
增速全球领先。根据 BCG 全球财富数据库统计,2016 年中国个人可投资金融资
产规模稳居世界第二,达到人民币 126 万亿元。财富规模的快速增长必然带来财
富管理市场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资本市场正在成为高净值人群财富获取、保
有、增长、使用及传承的重要市场,证券公司在服务客户资本市场相关金融服务
需求方面拥有天然优势。从成熟市场发展经验看,证券公司(或投资银行)是财
富管理服务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与其他类型财富管理机构相比,证券公司在研究、
产品创设、资产获取、投资管理和专业人才方面均有明显优势,在做大财富管理
业务,打造差异化特色方面有着很大的潜力。



                                  74
    (2)市场运行规律和客户需求倾向的变化为证券公司财富管理转型创造了
有利的外部环境
    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和互联网技术的冲击,证券公司股基交易佣金率水平
呈持续下降趋势,传统盈利模式日渐式微,从通道服务向多元综合金融服务和全
面财富管理业务转型已成为证券公司战略转型的重要方向。近年来,监管政策正
在以更严格的标准引导着资本市场向市场化和理性化转变,促进投资者由“投机
型”向“投资型”转变。报告期内,股票市场总体呈现稳中有涨、温和向上的特
征,上证指数上涨 6.56%,上证 50 指数上涨 25.08%,价值投资、理性投资的理
念逐步深入人心。与此同时,宏观环境的变化正在改变高净值客户需求内容与偏
好,一方面客户需求更加多元化、复杂化和专业化,另一方面对专业金融机构提
供的大类资产配置及相关服务建议更加重视。这些都为证券公司基于已有资源基
础向全面财富管理转型提供了有利条件。
    (3)金融科技的广泛运用助推财富管理更加数字化、智能化与混合化
    近年来,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与渗透对财富管理行业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
财富管理业务边界不断拓展,服务门槛不断降低,服务体验不断优化。以机器人
投资顾问为代表的数字化、智能化财富管理平台正在向财富管理的核心环节渗透,
如财务规划、风险适配、资产配置等,不但能够便捷高效服务大量的中小客户,
也为中高净值客户的资产配置提供了新的选择。与此同时,人机结合的混合化财
富管理服务模式正在愈发普遍,通过充分发挥人工投资顾问与数字化财富管理服
务各自的比较优势,可以为客户提供具有复合优势的全面财富管理服务。充分运
用金融科技手段打造财富管理业务的新发展模式和竞争优势成为证券公司的重
要战略选择。
    2、机构服务业务
    (1)资本市场的纵深发展和直接融资比重的不断提升为证券公司机构服务
业务发展提供了战略性机遇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这意味着,直接融资将被
放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为证
券行业,尤其是投资银行业务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75
    随着 IPO 审核的常态化,以及对于新经济企业和海外高新企业回归 A 股上
市支持力度的增加,企业 IPO、CDR(中国存托凭证)发行、并购重组等投资银行
业务需求将获得显著提升。证券公司机构服务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业务类型
将更加丰富,机构服务业务将迎来战略性的历史机遇。
    (2)机构投资者多元化和规模化的发展趋势对证券公司机构服务业务发展
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近年来,国内公募、私募及保险等专业机构投资者取得了长足发展,专业机
构投资者持股市值占比也稳步提升,机构投资者正在成为市场主力军。与此同时,
随着国内社保基金、养老金及企业年金等的持续入市,以及包括 QDII、QFII、
互联互通、A 股纳入 MSCI 后海外资金的加速入场,长期机构资金市场占比正显
著提升。机构投资者的迅速发展对市场变化和运行规律的影响将更加深刻。投资
者专业化、多元化的金融需求不断增加,以证券公司为核心的资本市场服务模式,
以交易为中心的机构服务业务发展模式会更加丰富,体系化的机构服务优势和差
异化的机构服务能力将成为证券公司发展的关键竞争力。
    (3)防范金融风险既是证券公司发展的重要挑战,也是向机构服务业务领
域纵深发展的历史机遇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
治的攻坚战”,尤其是“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随着经济转型升级和金融去杠杆的持续深化,局部金融风险正在逐步暴露和释放,
金融风险表现形式及传导途径日趋复杂,证券公司必须提升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
肩负维护市场稳定,保持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使命。
    化解金融风险需要多层次、有序地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金融衍生品具有复
杂多样的基础结构,对资金规模、资本实力和定价能力具有较高的专业要求。证
券公司已经具备较强的大类资产投资、交易和定价能力,打造自有的估值和定价
核心能力,抓住金融风险释放和资产估值变化带来的 FICC、金融衍生品发展机
遇,发挥独有的风险管理服务价值和专业的金融产品创设能力,就能够把握高阶
业务发展的重大市场机遇。
    3、投资管理业务
    (1)资产管理业务步入回归本源、规范发展的新阶段



                                    76
    随着资产管理新规以及后续监管细则的即将出台,资产管理业务将正式开启
去通道化进程,监管套利空间被压缩,行业进入平稳发展的规范期,主动管理能
力将成为资产管理机构未来的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统计数
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约人民币 53.57 万亿元,较 2016 年
增加 3.44%。其中,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人民币 16.88 万亿元,较 2016
年减少 3.98%。大型综合性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依托自身多元化业务结构,
在发挥投研优势、深耕产品创设能力、打造差异化主动管理竞争优势上将更具发
展潜力。
    (2)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向服务实体经济方向稳步发展
    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实体经济优化转型的深入推进及监管层有关股权
投资行业政策法规的不断出台,私募股权投资业务作为直接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
力量,正在向更加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根据清科研究中心私募通统计数据,2017
年中国私募股权机构新募集基金 2,533 只,较 2016 年增加 51.22%;募集规模合
计人民币 14,212.67 亿元,较 2016 年增加 42.69%。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
证券公司系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凭借全业务链优势,正在投研联动的基础上持续优
化升级业务模式,有效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打造新业务特色和差异化竞争
优势。
    4、国际业务
    (1)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加速证券公司国际化进程
    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的稳步推进,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的陆续推出,沪伦
通的研究推进以及 A 股纳入 MSCI 指数,境内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范围不断拓
宽,对接机制进一步完善。近年来,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稳步扩大,在“一带一路”
战略落地、证券行业外资准入放宽、境外上市制度改革深化背景下,证券公司国
际化发展步伐加快。境内外资本市场连接日趋紧密的行业发展态势势必要求证券
公司不断提升国际化服务能力,成为跨境及国际业务的有力推动者。
    (2)客户跨境服务需求推动证券公司境内外资源联动
    伴随着国内高净值人群数量与可投资金融资产的持续增长,客户全球化配置
资产的需求日益提升。在经济转型升级背景下,国内企业出于获取技术优势和市
场互补等目的,也在积极寻求全球范围内的战略性投资机会。客户跨境服务需求



                                   77
的不断升温将驱动国内金融机构加快本土资源和国际市场的对接,在投行、研究、
投资、财富管理等领域拓展业务机会。拥有深厚客户基础的中资证券公司处于发
展战略机遇期。
    (3)美国 TAMP 市场机会和增长空间可期
    根据 Cerulli Managed Accounts Edge 2017 和 Cerulli Intermediary Report 2011
年至 2016 年数据计算,作为专注于持续服务独立投资顾问的第三方平台,美国
TAMP 市场自 2011 年以来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 13%,超过同时期美国总体投资
顾问市场增长率。从政策环境来看,美国劳工部关于加强从事退休金投资管理业
务的经纪人的受托责任监管新规则于 2017 年 6 月正式实施,将推动独立投资顾
问的收费模式从佣金向手续费转变,具有规模效应的 TAMP 平台面临有利的发
展机遇。
 (二)    发行人竞争优势
    1、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形成了全业务链联动服务优势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准确把握客户特点,及时响应客户需求,
迅速形成服务方案,依靠专业服务满足客户需求。2017 年,公司调整了组织架
构和运营机制,建立了客户驱动型的管理体系。同时,受益于公司战略理念的高
度统一和协同机制的有序运行,形成了强大的全业务链资源调配与高效的资源整
合能力。
    2、客户基础行业领先,财富管理转型体系化优势显著
    得益于多元化的渠道优势和专业的服务能力,公司客户数量和托管资产规模
持续增长,并保持在行业前列。庞大的客户基础与客户资产规模成为公司各项业
务发展的坚实保障与重要依托。公司通过收购 AssetMark,主动借鉴国际先进的
财富管理服务体系和经验,从团队、服务、流程和技术平台等方面有序推进财富
管理转型落地,转型的体系化优势日益凸显。公司积极推进投资顾问专业人才队
伍和财富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数据,截至 2018 年 6 月
末,母公司从业人员中投资顾问占比 27.56%,行业排名第一。
    3、先进的互联网布局引领创新,零售业务持续领跑行业
    公司的互联网战略布局和战略执行领先于同业,具有先发优势。自 2014 年
推出以来,移动端应用“涨乐财富通”持续进行改进和提升,多项智能服务与产品



                                      78
创新引领行业,形成了智能化、数据化、精准化和专业化特征鲜明的移动金融服
务体系,月度活跃用户数连续三年位居券商 App 榜首,品牌效应凸显,并成为
公司获取零售客户和归集客户资产的核心载体。同时,线上和线下资源交融并进,
也提升了客户开发和服务效率。报告期内,公司零售业务持续领跑,根据 Wind 资
讯及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经营数据统计,股基交易量连续四年多排名行业首
位。“涨乐财富通”以交易科技创新、涨乐 U 会员、智能实时账户等为主要抓
手不断强化移动互联网业务平台优势,为客户提供分层分类的精准化金融专业服
务。
    4、机构服务市场影响力日益突出,体系化竞争优势不断加强
    公司围绕企业客户和机构客户的需求,以投行为龙头,以机构销售为纽带,
整合投资交易、研究、PB 等业务资源,搭建机构服务的全业务链体系,不断提
升优质客户覆盖广度和市场影响深度。报告期内,投资银行主导完成多个市场标
杆性项目,并购交易金额和 IPO 过会率领先同业,进一步扩大了机构业务的市
场影响力并为其他业务提供了优质客户和优质资产;投资交易依靠平台化和系统
化投研能力,在实现投资业绩的同时,积极创设满足客户需求的各类金融产品;
研究业务建立境内外一体化的服务体系,境内外综合影响力不断提升。
    5、强大的信息技术实力助力业务发展,确立了差异化竞争优势
    公司围绕客户需求和业务需要,打造重点业务和关键系统领域的自主研发能
力,持续提升研发和运维的综合实力,大力推动从技术支撑服务到技术驱动业务
发展的跨越,IT 投入水平、专业人才规模和技术创新实力位居行业前列。2017
年,公司推出了定制化交易服务平台(MATIC)、行情产品(INSIGHT)等功
能先进的业务系统及服务平台。同时,公司持续强化大数据的分析与应用能力,
不断挖掘数据潜在价值,积极布局金融科技前沿领域,培育新的业务模式和服务
模式。此外,公司充分利用 IT 技术,有效提升合规与风险管理效率。
    6、市场化机制建设卓有成效,打造了一流的人才队伍
    人力资源管理的市场化改革是驱动公司不断进步的活力之源。近年来,公司
建立完善了以能力和绩效为导向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确立了市场化的用人机制
和薪酬激励机制。高端人才、创新型人才、跨界型人才和国际化人才陆续加盟公
司,显著提升了人才竞争力和战斗力。公司经营管理层对行业发展具有深入理解



                                   79
并拥有丰富工作经验,具备优秀的团队领导力。公司的管理团队和员工队伍具备
较强的改革紧迫感和高效的战略执行力,成为公司持续转型超越的内生动力。

    九、 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公司治理结构

    作为在中国大陆和香港两地上市的公众公司,公司严格按照境内外上市地的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致力于维护和提升公司良好的
市场形象。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
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
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健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合规风控制度和内
控管理体系,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相互分离、相互制
衡的公司治理结构,使各层次在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确保了公司的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1)公司治理情况
    2017 年,公司经营和管理规范有序,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等有关规定,制定并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规范公司运作。
    目前,公司已建立的主要制度及公开披露情况如下:
                  公司主要规章制度                      公开披露情况
                    《公司章程》                   已于上交所网站公开披露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已于上交所网站公开披露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已于上交所网站公开披露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已于上交所网站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已于上交所网站公开披露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已于上交所网站公开披露
                《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已于上交所网站公开披露
              《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已于上交所网站公开披露
              《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未公开披露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已于上交所网站公开披露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已于上交所网站公开披露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未公开披露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未公开披露
      《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已于上交所网站公开披露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已于上交所网站公开披露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及保密制度》     已于上交所网站公开披露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已于上交所网站公开披露

                                         80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   已于上交所网站公开披露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已于上交所网站公开披露
              《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规则》                   已于上交所网站公开披露
                 《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已于上交所网站公开披露
              《公司风险管理基本制度》                   已于上交所网站公开披露
                 《公司战略管理制度》                    已于上交所网站公开披露
      《公司中期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 年)》          已于上交所网站公开披露

    2017 年,根据公司“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施行情况、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
际情况、中国证监会修订并颁布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
办法》,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为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更加规范运作,公司修订完善了《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修订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等制度的修
订均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
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为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推动依法治企、合规经营、防范
风险,公司修订完善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等制度的制定与修订
均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同时,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还修订了《风险管理基本
制度》、《合规管理制度》,并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此外,2017 年,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与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以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提高决策效率和决策水平。
通过以上制度的建立完善及充分落实和执行,公司治理结构不断规范,公司治理
水平不断提高。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规范专业,能够严
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及保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公司治理科学、规范、透明。2017 年,公
司在中国证监会 2017 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中再次被评为 A 类 AA 级,并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 2016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被评为最高级别 A 级。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权力。公司严格按
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81
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的地位,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
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享
有的权利,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形,
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为其担保或为他人担保的情况,在人员、资产、财务、
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与公司明确分开。
    2、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和变更董事,董事人数和人员构成均
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能够不断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会议的
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能够
独立客观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在董事会进行决策时起到制衡作用。
公司全体董事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3、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和变更监事,监事人数和人员构成均
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能够不断完善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会议的
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本着对全体股东
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履行责任的合法合规性进
行有效监督。公司全体监事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出席监事会会议,
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汇报工作,提交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关于公司高级管理层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和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
层产生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总裁工作细
则》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公司高级管理层能够依照法律、法
规和董事会的授权,依法合规经营,勤勉工作,努力实现股东利益和社会效益的
最大化。
    5、关于信息披露和公司透明度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地披露各项信息,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获取公司相关信息的权利,保证公司的
透明度。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及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



                                   82
强对内幕信息的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配合董
事会秘书开展工作。同时,公司还安排专人接受投资者电话咨询,及时回复投资
者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的问题,认真接待机构投资者的现场调研,并在公司网站建
立了投资者关系专栏。
    6、关于利益相关者
    公司能够从制度建设方面和业务经营的各个环节充分尊重和维护公司股东、
客户、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持续和谐、健康规范地发展,
以实现公司和各利益相关者多赢的格局,实现公司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2017 年内,公司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组织结构、制度建
设、内幕信息管理等,确保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
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公司严格遵守《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
管治报告》中的所有守则条文,达到了《企业管治守则》中所列明的绝大多数建
议最佳常规条文的要求。
    (二)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
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
引》等法律法规,落实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不断增强公司自我约束能力,有
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从而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公司
明确内控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成立内控建设及持续优化领导小组督导推进公司
内部控制建设。公司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制定或修订了《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
易统计管理办法》、《税收管理与业务操作手册》、《会计核算办法》,规范操
作流程,完善控制措施。公司出台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保障了依法合
规地实施信息暂缓披露和豁免披露。公司结合业务运行情况重点对创新业务相关
制度流程进行更新及细化,确保制度流程符合全面性、审慎性、有效性、适时性
等原则,避免出现制度流程上的空白或漏洞。公司以审慎经营、识别、防范和化
解风险为出发点,针对各项业务建立风险矩阵,制定明确的控制措施,以定期评
估方式检验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83
    目前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运行情况良好,能够保障财务报
告质量,确保财务信息的高度可靠性。
       (2)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
    2017 年,公司持续推进内控建设。修订了《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突发
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等,进一步完善了操作风险管理的方法论,健全了内控制度
体系。上线操作风险及内控管理系统(二期),组织开展内控的定期自评和触发
性自评工作,实现对固有风险、控制有效性及剩余风险的客观评估,揭示内控设
计及执行有效性的缺陷。强化对高剩余风险流程的分析,完善相关控制措施,并
落实整改,不断改善控制设计,提高执行力度。实施对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内控
检查和专项检查,提示管理薄弱环节,督导完成问题整改,改善管理质量。分批
次开展对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内控培训和指导,传授操作风险管理工具应用方法,
传导内控文化。公司稽查部门以独立的角度对公司内控规范情况出具内控评价报
告,结合外部咨询机构的建议,公司及时落实对内控发现点的整改工作。
       (3)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
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的基础上,对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 发行人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行为而受到影响本期债券发行的处罚的
情况。
    2015-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6 月,发行人被处罚和公开谴责的情况如下:




                                       84
    1、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3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取责令限期改正措施的决定》([2015]38 号),主要内容为:“经查,你公司
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过程中,存在向在你公司及与你公司具有控制关系的其他证
券公司从事证券交易的时间连续计算不足半年的客户融资融券、向缺乏风险承担
能力的客户融资融券、未按照规定方式为部分客户开立融资融券信用账户等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的规定
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反映出你公司内部
控制不完善,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对你公司采取责
令限期改正的措施。你公司应当进一步梳理相关业务流程,强化有关人员合规守
法意识,并在决定书作出之日起 1 个月内完成整改”。
    针对监管部门的决定,公司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具体为:
    (1)组织完成了对全公司开户满半年但交易不满半年的客户的情况梳理,
存量客户采取了清零信用额度、限制其开新仓的措施落实限期改正,新增客户加
强前端控制,全面实行“系统前端判断加人工复核”的双重控制机制,保障申请
融资融券的客户符合从事证券交易的时间连续计算满半年的条件。
    (2)自 2015 年 1 月 19 日起公司就已将融资融券业务开户资产门槛统一提
高到了 50 万元,并通过系统前端控制确保新开户客户资产符合条件;对证监会
下发要求进行开户资金门槛调整前已开立信用账户并交易的客户重点加强风险
评估,切实做好风险提示和客户服务。
    (3)公司已于 2015 年 1 月 23 日根据监管要求全面暂停了融资融券网上开
户业务,相关营销推广及对外宣传活动也同步下线了。后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审慎开展融资融券相关业务,同时加强对融资融券相关业务规范
的学习,认真研究,组织培训,严格落实,对于有理解不清晰的政策法规,及时
向主管部门作了请示。相关公告于 2015 年 4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披露。
    2、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收到安徽证监局《关于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合肥长江东大街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5]1 号),主
要内容为:“经查,我局发现你部为 1 名在你公司从事证券交易时间不足半年的



                                   85
客户开立融资融券账户,并与该客户签订《保证书》,承诺提供他人信用账户供
其使用(未实际使用)。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表明你营业部内部控
制不完善。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营业
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你营业部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
强业务开展中的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对客户账户的管理情况和融资类业务开展
情况全面自查,规范经营行为,保证客户账户安全。”
    公司收到函件后立即组织相关营业部进行了整改。营业部成立了专项整改小
组,开展对营业部所有两融客户档案的合规自查,同时梳理优化营业部印章管理
流程,加强营业部日常管理,强化员工合规意识,杜绝类似风险事件的再次发生。
    3、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
罚字[2015]72 号),主要内容为:“经查,华泰证券涉嫌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2013 年 7 月 29 日,华泰证券威宁路营业部应客户上海朝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朝兴置业)的要求,与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网络)
共同测试 HOMS 系统接入华泰证券软件系统。系统连通后,在朝兴置业未使用
的情况下,华泰证券并未切断其与 HOMS 系统的连接端口,也未对此专线设置
相应监控。2014 年 10 月至 12 月期间,华泰证券在对于自身交易系统没有采取
预防措施的情况下,让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
工程人员在华泰证券机房安装了资产管理模块。对于上述外部接入的第三方交易
终端软件,华泰证券未进行软件认证许可,未对外部系统接入实施有效管理,对
相关客户身份情况缺乏了解。截止调查日,华泰证券客户中有 516 个使用 HOMS
系统和同花顺系统接入的主账户。对上述客户,华泰证券未按要求采集客户交易
终端信息,未能确保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可
读性,未采取可靠措施采集、记录与客户身份识别有关的信息。综上,华泰证券
未按照《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等客户信息管理的规定》
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三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
则》第五十条的规定对客户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了解,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
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
条第(四)项所述的行为,获利 18,235,275.00 元。时任华泰证券经纪业务总部



                                   86
总经理胡智及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陈栋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华泰证券在
2015 年 7 月 12 日我会发布《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证
监会公告[2015]19 号)之后,仍未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审查客户身份的真实性,未
切实防范客户借用证券交易通道违规从事交易活动,新增下挂子账户 102 个,性
质恶劣、情节严重。以上事实有相关人员询问笔录、HOMS 系统及同花顺系统
接入账户历史委托、成交数据记录、华泰证券说明、佣金计算数据等证据证明,
足以认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
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我会拟决定:一、对华泰
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18,235,275.00 元,并处以 54,705,825.00
元罚款;二、对胡智给予警告,并处以 10 万元罚款;三、对陈栋给予警告,并
处以 10 万元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
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的规定,就上述拟对你们实
施的行政处罚,你们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你们提出的事实、理由
和证据,经我会复核成立的,将予以采纳。如果你们放弃陈述、申辩、要求听证
的权利,我会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外
部接入信息系统相关监管要求,公司于 2015 年 6 月启动外接信息系统及其账户
清理整顿工作。8 月公司切断了恒生 HOMS 接入专线,对同花顺资管平台采取
接入限制,关停具有配资风险的外接系统。截至 2015 年 8 月 19 日,外接 HOMS
账户全部清理完毕,并针对所有外接系统全面启用账户白名单控制机制。2015
年 9 月起,公司遵照《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外接信息系
统技术规范文件,组织对存量外接系统及其账户进行尽职调查与评估甄别,全面
梳理公司自主运营及外部接入的信息系统交易终端特征码传送情况,完成了终端
特征码改造,并每日跟踪监控。
    4、公司四川分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收到了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行
政处罚决定书》,(成银罚字[2015]4 号)主要内容为:“检查中发现分公司在
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按规定完整登记客户身份
基本信息、未按规定对客户进行重新识别、未按规定对客户进行持续识别、未按
规定划分和调整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我分行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你分公司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处 30 万元罚款。”



                                    87
    公司收到函件后立即组织四川分公司进行整改,要求分公司及时补充完善客
户信息,按照要求对相关客户采取重新识别工作,对身份证件文件过期无合理理
由拒绝更新客户采取限制措施,进一步完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切实履行反
洗钱相关义务,全面防范洗钱风险。
    5、公司安徽分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行
政处罚决定书》(合银罚字[2015]10 号),主要内容为:“你单位存在包括未按
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等违法违规事实,
虽然存在上述事实,但在检查期间能够配合检查组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向检查组
报告书面陈述报告材料,汇报整改情况,能够主动消除、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鉴于此,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相
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如下:1、对你单位减轻处罚,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2、对你单位高级管理人
员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公司收到函件后立即组织安徽分公司进行整改,要求分公司全面梳理反洗钱
内部管理流程,按照要求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可疑交易分析
和甄别工作,推动反洗钱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
    6、2015 年 8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渝证
调查字 2015004 号)。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
查(详见公司临 2015-069 号公告)。2015 年 9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5]72 号)(详见公司临 2015-073 号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6]126 号),主要内容为:“经查明,华泰证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华泰
证券对于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
公司外部接入的第三方交易终端软件,或者未进行软件认证许可,或者缺乏有效
控制,未对外部系统接入实施有效管理,对相关客户身份情况缺乏了解。截至调
查日,华泰证券有 455 个使用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HOMS 系统(以
下简称 HOMS 系统)、61 个使用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系统(以
下简称同花顺系统)接入违规交易的主账户。对上述客户,华泰证券未按要求采



                                     88
集客户交易终端信息,未能确保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一致性、可读性,未采取可靠措施采集、记录与客户身份识别有关的信息。华泰
证券未按照《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等客户信息管理的规
定》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三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
理规则》第五十条的规定对客户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了解,违反了《证券公司
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
十四条第(四)项所述的行为,获利 18,235,275.00 元。华泰证券在 2015 年 7 月
12 日我会发布《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5]19 号)之后,仍未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审查客户身份的真实性,未切实防范
客户借用证券交易通道违规从事交易活动,新增下挂子账户 102 个,性质恶劣、
情节严重。 以上事实有相关人员询问笔录、HOMS 系统及同花顺系统接入账户
历史委托、成交数据记录、华泰证券说明、佣金计算数据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公司监督
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华泰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
收违法所得 18,235,275.00 元,并处以 54,705,825.00 元罚款。”
    根据外部接入信息系统相关监管要求,公司于 2015 年 6 月启动外接信息系
统及其账户清理整顿工作。2015 年 8 月公司切断了恒生 HOMS 接入专线,对同
花顺资管平台采取接入限制,关停具有配资风险的外接系统。截至 2015 年 8 月
19 日,外接 HOMS 账户全部清理完毕,并针对所有外接系统全面启用账户白名
单控制机制。公司已经组织完成了对存量外接系统的技术尽职调查和评估甄别工
作。
    2016 年度公司进一步规范了外部信息系统有关接入、评估、测试、接口及
线路等申请流程,实现对外接信息系统的规范化管理。为及时掌握可能新增的非
法接入行为,公司建立了客户交易行为监控系统,对已接入客户的交易行为、交
易终端码的报送情况、疑似非授权接入等行为进行逐月监控和分析。开展并完成
了存量外接系统等有关特征码的专项改造,建立特征码数据核查机制,逐月汇总
形成异常数据报表,分析特征码异常原因,落实系统改进。2016 年度公司继续
推进交易终端特征码的规范工作,持续监测,每月排查,及时完善系统。




                                    89
    7、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7]3 号),主要内容为:“经查,我会发现
你公司营业部及资产管理子公司分别利用同名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向不特定对
象公开宣传推介私募资产管理产品。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
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证
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第三十三条、《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
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你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要求落实整改,进一步梳理相关流程,强化有关人员守法合规意识。
我会将在日常监管中持续关注并检查你公司的整改情况。”
    同日,华泰联合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7]4 号),主要内容为:“经查,我会发现你
公司作为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的财务顾问,对标的资产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核查不充分。上述行为违反了《上
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按照《上
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公司已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上述信息。
    针对监管部门的决定,公司及相关子公司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具体为:
    (1)针对营业部通过微信公众号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资产管理产品的问
题,公司组织各分支机构对微信宣传小集合产品情况进行了自查整改,并要求各
分支机构加大自媒体管理力度,强化分支机构负责人责任,指定人员对拟发布内
容进行事前审核。对于涉事营业部,公司已进行了通报批评并作内部合规问责,
要求相关单位引以为戒,严禁再犯。
    (2)针对资产管理子公司通过官方网站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相关资产管
理产品的问题,公司责成资产管理子公司积极整改。资产管理子公司已牵头对网
站进行改造并设置了特定对象在线调查程序,对于小集合产品,仅允许经过特定
对象调查的投资者查阅产品信息。定期对网站运行、信息发布等领域的合法合规



                                   90
情况进行专项自查,强化对网站宣传推介信息、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的检查抽查,
纳入合规检查重点内容。
    (3)针对“对标的资产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核查不充分”的问题,公司责
成华泰联合证券积极整改。华泰联合证券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已将对相关客户
和供应商的访谈记录和访谈录音补充至纸质版底稿和电子版底稿中;针对相关责
任部门和责任人采取扣发奖金、通报批评等处罚,要求各部门引以为戒,严格遵
守监管规定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8、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收到天津证监局《关于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天津真理道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津证监措施字[2017]7
号),主要内容为:“经查,你营业部员工刘某蕾代客户在《融资融券交易风险
揭示书》上抄写‘以上《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本人确认已阅读
并完全理解,愿意承担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和损失’的内容。上述行为违反了《证
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
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
施。”
    公司已责成天津分公司进行整改。天津分公司对营业部责任人员在辖区内进
行了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责任人和营业部负责人予以经济处罚;组织辖区营业部
开展专项合规培训和风险排查,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合规意识尤其是适当性管理
意识;指定专人对营业部业务制度和操作流程进行梳理,堵塞漏洞,强化控制,
并启动辖区现场检查,提升辖区合规管理水平。
    9、广东证监局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对华泰期货有限公司作出《关于对华泰
期货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7]5 号),主要内容为:“你
公司作为‘华泰期货-银华量化指数增强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量化指数
资管”)的管理人,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中,未能有效执行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
理制度,对量化指数资管的风险识别、监测及控制措施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该
产品存在异常交易情况;未能有效执行利益冲突防范制度,对量化指数资管的投
资顾问深圳市富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航投资”)监督管理不力,
导致量化指数资管与富航投资管理的其他资管产品之间形成利益输送。你公司上
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第



                                   91
三十一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
称《暂行规定》第五条第 4 款的规定,根据《试点办法》第四十二条和《暂行规
定》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予以警示,并责成你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对上述
问题进行整改,增强相关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并细化资产管
理业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指引,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华泰期货已完成整改,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1)组织对资管总部的合规
培训,强化资产管理业务相关人员的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2)修
订资管相关制度和合同文本;(3)加强对第三方投资顾问的全面管理;(4)改
进异常交易监控方式,细化监控指标,完善异常交易调查和处理措施。
    10、公司福州六一中路证券营业部及该营业部总经理魏翔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分别收到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福银罚字[2017]8
号、福银罚字[2017]7 号),主要内容为:“检查发现营业部在履行反洗钱客户
身份识别义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包括:为客户办理资金账户开立、基金账户
开立、转托管、指定交易、撤销指定交易、代办股份确认等业务,未按规定识别
客户身份;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开展持续识别;未按规定开展重新识别。我行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决定对你单位处
人民币 45 万元罚款,对你单位总经理魏翔处人民币 4 万元罚款”。
    公司高度重视,已制定整改方案并指导营业部从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客户
身份识别等方面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及时提示客户完善身份基本信息、对相关客
户采取持续识别或重新识别措施,并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报送了整
改方案,后续将按要求定期提交整改报告。
    11、公司海口大同路证券营业部及该营业部总经理陈杰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琼银罚字[2017]第 5 号),
主要内容为:“因营业部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包括未按规定登记
客户身份基本信息、未按规定定期审核风险等级最高的客户基本信息,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营业部处以人民币 20 万元罚款,
对营业部总经理陈杰处以人民币 1 万元罚款”。
    公司高度重视,已制定整改方案并指导营业部从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客户
身份识别、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等方面积极开展整改工作,核实修改客户信息,



                                   92
进一步完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管理工作,并已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
提交了整改报告。
    12、公司绍兴府山证券营业部及该营业部总经理方伟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
分别收到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绍银罚[2017]第 18
号、绍银罚[2017]第 17 号),主要内容为:“检查发现营业部存在违反反洗钱
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包括未按规定持续识别客户身份、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
身份,未在规定时间内划分新开客户风险等级、未在规定时间内审核高风险客户
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营业部处以人民
币 30 万元罚款,对营业部总经理方伟处以人民币 2.5 万元罚款”。
    公司高度重视,已组织营业部制定整改计划,指导营业部进一步加强反洗钱
内控机制建设,按照要求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可疑交易分析
和甄别工作,推动反洗钱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并已及时将整改情况及整改措
施报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
    13、公司太原体育路证券营业部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太
原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银罚字[2017]第 13 号),主要内容为:“经
查,营业部反洗钱工作中存在以下行为: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
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
十二条规定,对你单位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人民币 20 万元,并对吴
坤泽处以罚款人民币 1 万元”。
    公司高度重视,已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营业部落实,指导营业部从反洗钱内
控机制完善、强化客户身份识别、完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进一步加强可疑
交易分析和甄别工作等各方面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
心支行提交了整改报告。
    14、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对公司浙江分公司出
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杭银处罚字[2018]7 号),对公司浙江分公司工作人
员卢春福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杭银处罚字[2018]5 号),对公司杭州解
放东路营业部总经理彭瀚祺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杭银处罚字[2018]6 号),
对公司杭州求是路营业部总经理杨德胜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杭银处罚字
[2018]8 号)。主要内容为因公司浙江分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93
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
定,对公司浙江分公司处以人民币 45 万元罚款,对公司浙江分公司工作人员卢
春福处以人民币 1 万元罚款,对公司杭州解放东路营业部总经理彭瀚祺处以人
民币 1 万元罚款,对公司杭州求是路营业部总经理杨德胜处以人民币 2 万元罚
款。
    公司高度重视,已制定整改方案指导浙江分公司积极完成整改,全面完善客
户身份信息,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和
可疑交易监测工作,并已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提交了整改报告。
    15、上海证监局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对华泰资管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华泰
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8〕
15 号),主要内容为:“一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存在风险测评问
卷填写不完整、部分客户信息填写前后矛盾等问题。二是投资、交易制度不健全,
存在交易对手管理薄弱、债券信用评级管理未全面覆盖、询价管理不规范、异常
交易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证监会第 93 号令)第三条第二款,《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
(证监会公告〔2013〕28 号)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证券公
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2012]30 号)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
规定。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第 93 号令)第五
十七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予以警示。你公司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证监会有关
规定的要求落实整改,进一步梳理相关流程,强化有关人员合规守法意识。你公
司应在 2018 年 3 月 20 日前向我局提交有关落实整改工作的书面报告,我局将
在日常监管中持续关注并检查你公司的整改情况。”
    针对(沪证监决〔2018〕15 号)中所提出问题,华泰资管公司均已整改完
毕。具体措施如下:(1)对产品进行了全面排查,严格落实《证券期货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办法》中要求:1)组织销售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联系客户并进
行补正。2)已建立客服岗复核机制,设置了专职直销客户服务岗,该岗位对材
料进行最终审核,并负责登记、整理、归档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客户资料管理。
(2)对交易对手库进行分级管理和交易量额度管理,强化了对交易对手穿透管
理;明确了逆回购质押券的要求及折扣要求以控制风险,实现债券投资研究全覆



                                   94
盖;加强投资交易分离,交易遵循价格最优原则;制定了更完善、更严格的异常
交易限额指标。
    16、黑龙江证监局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对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关于对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8〕6 号),主要
内容为:“一、对亿阳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主体尽职调查不全面,对相关
人员兼职情况和对外投资情况核查不到位,存在遗漏。对亿阳集团公司治理及资
信状况等事项尽职调查不充分,对诉讼情况、股权转让、关联交易、债务信息等
事项核查不到位。二、尽职调查底稿不完善。底稿中缺少华泰证券独立性说明以
及香港亿阳实业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的工商档案资料。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
十八条规定,现提醒你公司严格遵守公司债券监管法律法规、执业规范及其他监
管业务规则,不断完善公司债券各项业务制度,努力提升公司债券尽职调查工作
质量,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你公司应当在 2018 年 5 月 4 日前向我
局提交书面报告,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针对(〔2018〕6 号),华泰联合证
券进行了如下整改:(1)成立了公司领导牵头的专项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小组,
对亿阳集团公司债项目进行了专题研究沟通,组织整改并形成了《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监管警示函的整改报告》。(2)持续对公司承销的出于存续
期的在交易所上市或挂牌债券进行每年至少两次的全面梳理,对公司担任受托管
理人的、以及未指定受托管理人或非券商性质机构担任受托管理人且公司为主承
销商的项目进行信用风险排查和分析,对公司债券的风险进行分类,对存在或可
能存在风险的项目及时进行风险处置。(3)不断完善公司债券各项业务制度。
(4)继续加大投行员工对公司债券监管法律法规、执业规范及其他监管业务规
则的学习和培训,加强风险警示和教育,召开债券业务线的培训会。(5)从治
理结构上进一步加强公司合规风控管理。(6)严肃对待亿阳集团公司债券风险,
积极保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综上所述,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的被处罚和公开谴责的事项均已完成相关整
改工作,相关事项对于本期债券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95
    (四) 公司独立经营情况
    公司股权结构较分散,不存在持股数超过 5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江
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在业务、人
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股东单位完全分开,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
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经营范
围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业务,公司已取得了经营证券业务所需的各项业务资料,
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业务运营不受股东单位及关联方控制
或影响,能够独立面向市场参与竞争,不存在股东单位及关联方违反公司运作程
序,干预公司内部管理和经营决策的行为。
    2、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建立了独立完整的劳动用工、人事管
理、工资管理和社会保障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取得证
券公司任职资格。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在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中担任职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全体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
全体员工均依法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拥有独立的劳动用工权利,公司
的人员独立于股东单位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受股东干涉的情况。
    3、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拥有业务经营所需的主要业务资格、土地、房产、车辆和其他经营设备。
公司未对以上资产设置抵押、质押或其它担保,并合法拥有该等资产的所有权。
公司资产独立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他股东。截至 2017 年末,公司没有以资产
或信誉为各股东及各股东子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公司对其所有资产有完全的控
制支配权,不存在其资产、资金被其第一大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机构独立情况




                                   96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
构,已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以及相关经营管理部门,“三会
一层”运作良好,依法行使各自职权。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证券业务经营、管理
体系,独立自主地开展业务经营,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运行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要求。公司现有的办公机构和经营场所与股东单位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
情况,也不存在股东单位直接干预公司经营活动的情形。
    5、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公司财务制度》等规定建立了独立的财
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
务会计人员,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均未在股东单位兼职。公司开设了独立
的银行账户,办理了独立的税务登记,依法照章纳税,不存在与股东单位及关联
方共用账户及混合纳税的现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现象。报告
期内,公司不存在因股份制改造、行业特性、国家政策或收购兼并等原因导致的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十、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权限、审计程序、
关联董事回避、关联股东回避等均作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公司制订了《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类别、判断标准、
合同签订、信息披露等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
    现时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它资
源的情况,公司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事项符合诚实守信、平等、自愿、公平、公开、
公允的原则,并按照信息披露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在公司年度报告中作了
详细披露,未发生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 2015-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6 月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请详见公司已
在交易所公告的《2018 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之“十一、关联方及关联
交易”、《2017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之“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2016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之“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2015 年
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之“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97
    为规范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决策事宜,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广大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4 月修订)》(以
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
——关联方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制定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18 年修订)》。
    根据上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审议符合《上交所上市规则》的关联交易事项应遵循
以下规定: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经董
事会批准,应当及时披露。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提供借款。
    (二)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
讨论,批准后应当及时披露。
    (三)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
公司的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除应当
及时披露外,还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对
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制度所述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四)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为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98
    2016 年 3 月 29 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对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
确认,并对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相关关联董事分别回避该预案
中涉及自己公司事项的表决,表决通过后形成的《关于预计公司 2016 年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亦已提交发行人 2016 年 6 月 7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关联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回避了该议案中涉及自己公司事项的表决。发行人
全体独立董事已对《关于预计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进行了审议,
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2017 年 3 月 30 日,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对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确认,
并对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相关关联方董事分别回避该预案中涉
及自己公司事项的表决,表决通过后形成的《关于预计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亦已提交发行人 2017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关联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回避了该议案中涉及自己公司事项的表决。发行人全
体独立董事已对《关于预计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进行了审议,并
出具了独立意见。
    2018 年 3 月 28 日,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
计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对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确
认,并对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相关关联方董事分别回避该预案
中涉及自己公司事项的表决,表决形成后的《关于预计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发行人全体独立董事
已对《关于预计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独立
意见。

     十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资金违规占用以及发行

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违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持股数超过 50%的控股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形。报
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对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违规提供担保情况。


                                    99
    十二、 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
    发行人制定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及《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
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落实董事会办公室在组织开展投资者关系和信息
披露工作中的职责,完善内部信息披露流程,提升对外披露的有效性及合规性,
并在董事会办公室下专设信息披露岗,严格按监管部门要求,尽职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发行人制定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投资者关
系管理的基本原则、目的、职责,发行人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方式等进行了明
确规定。
    (二)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部门及负责人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及其他证券
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络;负责准备和递交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所要
求的文件,组织完成监管机构布置的任务;确保公司依法准备和递交有权机构所
要求的报告和文件。
    (二)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
按照有关规定向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三)负责按法定程序筹备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准
备和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有关会议的文件和资料;列席董事会会议并作记录,
保证记录的准确性,并在会议记录签字;负责保管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
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并负责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报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等事宜。
    (四)保证公司有完整的组织文件和记录。
    (五)协调和组织本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包括健全信息披露的制度、接待来
访、负责与新闻媒体及投资者的联系、回答社会公众的咨询、联系股东、向符合




                                 100
资格的投资者及时提供公司公开披露过的资料,保证本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六)列席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向董事会秘书提供
信息披露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公司在作出重大决定之前,应当从信息披露角度
征询董事会秘书的意见。
    (七)负责信息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
救措施加以解释和澄清,并同时报告证券交易所及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八)保证公司的股东名册妥善设立,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
人及时得到有关记录和文件。
    (九)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资料、董事和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册、控股
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印章。
    (十)协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
公司证券上市地的股票上市规则及股票上市协议对其设定的责任。
    (十一)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股票上市规则、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或者公司章程时,应当提
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
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同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十二)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十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要求履
行的其他职责。”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董事会管理公司信
息披露事项。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向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董事会
办公室为公司公开信息披露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开信息披露的制作工作,负责统
一办理公司应公开披露的所有信息的报送和披露手续。




                                  10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
关系管理事务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董事
会办公室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
    (三)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均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因信息披露事宜受到监
管部门、机构的谴责或处罚。发行人已向投资者提供了畅通的沟通渠道,与投资
者进行了较为有效的沟通。
    发行人已经建立了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的制度,相关人员了解监
管部门制定的信息披露制度,发行人具备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条件。发行人
已建立起有关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负责部门,并委任了相关负责人,向投资
者提供了沟通渠道。
    关于本期公司债券的信息披露,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
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公司将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主管部门
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或每一
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分别向上交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年度
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




                                   102
                         第六节     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本募集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公司经审计的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以及未经审计的 2018 年 1-9 月合并和母公司财务报表。本募集说明书所载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18 年 1-9 月财务报表均按照中国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2016 年和 2015 年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1800188
  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1700988 号”和“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1601688 号”的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元:亿元

               项目          2018 年 9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资产:
  货币资金                           759.94                   768.98        1,136.67        1,351.34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                 435.57                   498.72          684.37          984.27
  结算备付金                         173.83                   165.79          273.60          360.69
  其中:客户备付金                   155.20                   154.31          261.32          335.17
  拆出资金                                    -                     -               -               -
  融出资金                           468.65                   599.91          566.05          674.3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845.50          831.07        1,312.38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55.08                        -               -               -
  衍生金融资产                        19.55                     3.92            1.07            3.3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84.58                   618.05          463.31          256.35
  应收款项                            29.57                    19.80            9.91            6.22
  应收利息                            66.53                    56.31           41.54           32.82
  存出保证金                          91.86                    73.02           81.59           60.0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45.83          437.37          381.1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10.09                         -               -               -
  债权投资                           197.77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0.05            0.0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               -               -



                                                  103
             项目          2018 年 9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长期股权投资                       101.93                    88.96           33.77           26.74
投资性房地产                          8.03                    8.45           11.30           13.02
固定资产                            36.51                    36.78           35.04           26.18
在建工程                              0.41                    0.59            0.63            7.61
无形资产                            54.11                    51.38           55.09            4.25
商誉                                20.74                    19.72           20.91            0.51
长期待摊费用                          0.80                    0.81            0.79            0.78
递延所得税资产                        2.70                    4.73            5.56            2.13
其他资产                            28.57                     6.29            9.16            6.14
资产总计                          3,811.25                3,814.83        4,014.50        4,526.15
负债:
短期借款                            12.25                         -           4.60            6.88
应付短期融资款                     217.69                   266.56           16.21           10.53
拆入资金                            88.68                    70.30           66.50           3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104.57                   143.81          279.20          214.28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6.98                   16.42            8.64           24.6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79.88                   249.22          194.63          331.92
代理买卖证券款                     533.50                   597.18          826.17        1,097.30
代理承销证券款                        0.12                    0.31            0.01            0.85
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              70.67                    76.18          101.12          186.37
应付职工薪酬                        14.45                    26.69           25.17           28.08
应交税费                              3.49                    9.78            8.81           27.01
应付款项                            74.41                    64.45           68.28           74.35
应付利息                            21.70                    23.83           21.55           26.92
应付股利                              0.13                    0.13            0.13            0.13
预计负债                                    -                     -               -           0.73
长期借款                                    -                     -               -           4.85
应付债券                           607.19                   771.98          758.48          723.7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65.70                    60.79           49.88           33.67
递延所得税负债                      25.16                    19.31           25.62            3.52
递延收益                              0.12                    0.12            0.13            0.15
其他负债                           508.71                   531.86          702.77          884.98
负债合计                          2,735.40                2,928.93        3,157.90        3,710.86
股东权益:
股本                                82.52                    71.63           71.63           71.63
资本公积                           588.60                   458.21          458.38          458.38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11.07                    14.48           41.47           32.64
盈余公积                            39.49                    39.19           30.71           26.07
一般风险准备                        51.12                   100.08           79.44           66.81


                                                104
             项目                2018 年 9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未分配利润                               240.06                189.77         161.95          152.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1,062.44               873.36         843.57          807.85
计
少数股东权益                              13.41                 12.54          13.03            7.44
股东权益合计                            1,075.85               885.90         856.60          815.2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811.25             3,814.83       4,014.50        4,526.15


      2、合并利润表
                                                                                         单元:亿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25.19                211.09         169.26          262.6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58.02                86.82          88.48          145.25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26.40                42.10          54.29          126.41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12.55                20.39          20.97           15.51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18.42                23.06          10.40            1.91
利息净收入                                 19.97                36.00          34.84           40.8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1.19                89.09          47.70           78.9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11.85                 5.40           4.54            4.20
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0.01                 0.07           0.09            0.00
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19.82                -3.42          -3.40           -7.16
“-”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32                -0.38          -0.14            3.70
其他收益                                    1.60                 0.68               -               -
其他业务收入                                4.27                 2.22           1.69            1.08
二、营业支出                               66.99               102.60          85.19          119.92
税金及附加                                  1.08                 1.52           4.51           17.23
业务及管理费                               60.43                97.50          80.13          101.22
资产减值损失                                0.00                 2.59          -0.37            0.73
信用减值损失                                2.29
其他业务成本                                3.19                 0.99           0.93            0.74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58.20               108.48          84.07          142.70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0.03                 7.60           2.02            0.86
减:营业外支出                              0.20                 0.24           0.16            0.9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58.04               115.85          85.93          142.63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2.11                21.77          20.74           34.6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45.93                94.08          65.19          107.98
填列)




                                                   105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减:少数股东损益                          1.13                   1.31                2.49                  1.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44.80                  92.77               62.71                106.97
润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78               -27.17                 10.65                 14.35
七、综合收益总额                         49.71                  66.90               75.85                122.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48.54                  65.77               71.54                121.07
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1.17                   1.13                4.31                  1.26
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                  0.61               1.2951                0.8754                1.6452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                  0.61               1.2951                0.8754                1.6452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元:亿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                  -        514.54                  -
金融资产净增加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37.13           205.83          196.91           302.96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18.38              3.80          36.50            15.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281.74                  -               -                -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131.53                  -        108.28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565.07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3.26           173.98             3.69          401.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2.05           383.61          859.92         1,284.62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            34.67                 -          28.55
购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73.91            31.51                 -         536.90
的金融资产净支付的现金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            45.25          284.81           223.34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                  -               -                -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66.05           253.93          350.02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45.35            63.67           45.32            94.8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9.89            55.90           44.34            43.53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09            24.99           46.17            40.9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8.72           233.59          242.82           168.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9.00           743.53       1,013.48          1,136.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3.05           -359.92         -153.56          148.2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31          14.95            11.3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12              8.75            4.59            4.4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106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1             0.41           42.44         42.6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83            14.48           61.98         58.41
投资支付的现金                                        146.37          122.00             48.39        256.8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
                                                         6.10             3.78            6.00           8.37
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0.18             0.11           52.22           4.46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3            11.2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2.68          137.16         106.61           269.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5.85        -122.68         -44.63          -211.2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42.08              2.65            0.68        306.39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65            0.68           0.51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2.25                 -               -         10.35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369.99          732.58         342.15           789.8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4.32          735.24         342.83          1,106.5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75.62          471.84         315.51           512.1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3.40             72.46           76.19         51.1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             0.0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75             0.04            1.23           4.8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9.77          544.34         392.93           568.2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45         190.90         -50.10           538.3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48            -3.68            5.08           4.1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3.23         -295.38        -243.20           479.5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66.82         1,262.21      1,505.40          1,025.9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00.05          966.82       1,262.21          1,505.40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元:亿元

             项目                  2018 年 9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资产:
货币资金                                   482.16               442.56            672.79              920.75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                         332.28               346.70            517.80              855.65
结算备付金                                 181.40               177.66            278.58              375.43
其中:客户备付金                           155.14               154.22            261.08              335.17
融出资金                                   459.44               594.46            565.23              673.5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               392.84            284.94              613.72
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6.76




                                                107
               项目              2018 年 9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衍生金融资产                              17.61             3.49            0.81            1.6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57.95          517.20          319.77          166.21
应收款项                                  11.63             6.79            1.51            2.55
应收利息                                  55.25           43.62           29.40           21.04
存出保证金                                28.06           14.36           18.34           11.4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60.53          296.86          308.3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09.80                 -               -               -
债权投资                                 197.77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0.05            0.0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               -               -
长期股权投资                             261.94          251.73          194.51           88.84
投资性房地产                              16.80           17.43           20.29           12.18
固定资产                                  25.71           25.73           23.98           25.59
在建工程                                   0.39             0.22            0.45            7.61
无形资产                                   4.55             4.29            4.33            4.15
长期待摊费用                               0.56             0.63            0.62            0.6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其他资产                                  12.17             2.51            1.43            1.67
资产总计                               2,869.94         2,856.04        2,713.90        3,235.50
负债:
应付短期融资款                           218.19          266.56           16.21           10.53
拆入资金                                  88.68           70.30           66.50           3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66.13          117.96          161.21          144.18
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8.02           16.01             8.52          24.4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12.67          211.14          105.21          256.82
代理买卖证券款                           391.10          414.01          618.03          952.30
代理承销证券款                             0.12             0.11            0.01            0.05
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                    66.42           74.62          100.01          184.62
应付职工薪酬                               6.38           14.04           12.91           18.81
应交税费                                   1.97             4.82            3.91          23.41
应付款项                                  56.27           43.64           59.20           70.39
应付利息                                  21.61           23.54           21.09           26.69
应付股利                                      -                 -               -               -
预计负债                                      -                 -               -          0.73
长期借款                                      -                 -               -          4.85
应付债券                                 579.67          745.90          724.83          691.75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54.62           51.51           42.25           30.09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46             5.03            3.31            1.94
递延收益                                   0.12             0.12            0.13            0.13
其他负债                                  17.16             9.90          11.16           19.30


                                              108
                 项目                2018 年 9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负债合计                                   1,900.61               2,069.21            1,954.48            2,491.05
股东权益:
股本                                          82.52                     71.63            71.63               71.63
资本公积                                     586.22                 455.77              455.77              455.77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5.71                  10.21            31.82               27.42
盈余公积                                      39.54                     39.19            30.71               26.07
一般风险准备                                  41.05                     80.51            63.54               54.27
未分配利润                                   174.15                 129.51              105.95              109.29
股东权益合计                                 969.33                 786.83              759.42              744.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869.94               2,856.04            2,713.90            3,235.50


       2、母公司利润表
                                                                                                       单元:亿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收入                               80.76                  155.53               111.10               216.1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5.58                   41.65                55.11               125.77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23.81                   38.97                51.41               123.13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1.19                    1.60                 2.11                 1.52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                    -               0.05
利息净收入                                 14.26                   25.39                26.59                33.7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3.95                   88.45                26.03                58.3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9.45                    4.98                 4.54                 4.28
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0.01                    0.07                 0.01                     -
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15.36                   -1.22                 1.93                -6.77
“-”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42                   -0.53                 0.35                 4.45
其他收益                                    0.26                    0.43                      -                   -
其他业务收入                                0.92                    1.29                 1.08                 0.61
二、营业支出                               32.60                   59.44                52.17                95.66
税金及附加                                  0.90                    1.28                 3.33                15.07
业务及管理费                               28.82                   55.20                48.10                79.37
资产减值损失                                      -                 2.36                 0.17                 0.86
信用减值损失                                2.44
其他业务成本                                0.44                    0.61                 0.57                 0.3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48.16                   96.08                58.94               120.45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0.03                    7.59                 0.67                 0.71
减:营业外支出                              0.10                    0.15                 0.11                 0.9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48.08                  103.52                59.49               120.24


                                                      109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5.97                   18.69           13.11           28.7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42.11                   84.83           46.38           91.45
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42.11                   84.83           46.38           91.45
润
少数股东损益                                    -                     -               -               -
六、每股收益:                                  -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                        -                     -               -               -
七、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14                  -21.61            4.40            9.99
八、综合收益总额                         40.97                   63.22           50.78          101.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40.97                   63.22           50.78          101.44
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                     -               -               -
总额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元:亿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                      -                     -         346.78                -
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93.86                  130.84          152.84          277.34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18.38                    3.80           36.50           15.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219.73                         -               -               -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135.30                         -         108.29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500.30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16.30                   94.44            1.93           30.70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83.57                   229.08          646.35          823.35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                29.87                -          29.14
购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支             118.20                   130.12                -         146.00
付的现金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                21.13          304.59          271.13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                     -               -               -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31.72                  229.41          397.28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9.38                   37.86           41.55           90.5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25.32                   30.01           27.75           32.30
现金


                                                    110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支付的各项税费                           9.11                16.82           40.09           35.69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34.06                28.77          142.30           10.54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7.79               523.99          953.57          615.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5.78              -294.91         -307.22          207.9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0.25                11.64           23.46            5.4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9.74                26.45            4.38            4.16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0.04                 0.12            0.07            0.04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03                38.20           27.91            9.65
投资支付的现金                         146.37               106.16                -         214.3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4.93                 3.76            3.86            8.09
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5.13                 3.63          103.53           29.01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               -               -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6.43               113.56          107.40          251.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6.40               -75.36          -79.48         -241.7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42.08                     -               -         305.88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3.46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370.49               732.58          336.15          781.5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12.57               732.58          336.15        1,090.9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75.62               461.23          307.07          512.1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32.50                71.00           74.36           50.06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0.75                     -           2.41            3.51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8.87               532.23          383.85          565.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30               200.35          -47.69          525.1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0.02                -0.53            0.32            4.45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07              -170.44         -434.07          495.79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01.67               872.11        1,306.18          810.39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04.74               701.67          872.11        1,306.18




                                                111
       二、 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一)2015 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新设子公司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
       2015 年度,发行人因新设子公司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变化方式   变更理由
 1            深圳前海瑞联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
 2            深圳前海瑞联二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
 3            深圳前海瑞联三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
 4            深圳前海瑞联四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
 5            深圳前海瑞联六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
 6            深圳前海瑞联七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
 7                 上海京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
 8               北京瑞联京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
 9          北京华泰瑞合医疗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
             深圳市华泰瑞麟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10                                                                 新增      新设立
                           (有限合伙)
 11                华泰瑞新(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
 12              北京华泰同信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
 13          北京华泰瑞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
 14              南京华泰瑞鑫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
 15          南京华泰瑞泰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
 16                江苏华泰瑞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
 17               江苏华泰瑞联并购基金(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
 18             南京华泰瑞联并购基金一号(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
 19      南京华泰瑞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
 20               南京瑞联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
 21               南京瑞联二号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
 22              南京瑞联三号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
 23                 上海瀛翊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
 24                上海瑞澹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
        Shanghai Yingyi Investment Co., Ltd.    (上海瀛翊投资有
 25                                                                 新增      新设立
                               限公司)
 26       Tiandiren Holding Co., Ltd.   (天地人控股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
 27       Tiandiren Groups Co., Ltd.    (天地人集团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
 28                         HTSC LIMITED                            新增      新设立
 29                 Principle Solution Group Limited                新增      新设立
 30                      Lucid Elegant Limited                      新增      新设立
 31                     Pioneer Reward Limited                      新增      新设立


                                               112
 32                Pioneer Reward Investment Limited                    新增          新设立
 33                      Pioneer Return Limited                         新增          新设立
 34                 Pioneer Return Holdings Limited                     新增          新设立
 35                      Pioneer Festive Limited                        新增          新设立
 36               Huatai Principal Investment I limited                 新增          新设立
 37                  Lead Talent Enterprises Limited                    新增          新设立
 38            Huatai Principle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                新增          新设立
注: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间接持有北京华泰瑞合医疗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华泰
瑞麟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南京华泰瑞联并购基金一号(有限合伙)的股权比例均小
于 50%。根据上述有限合伙基金的合伙协议,发行人拥有控制这些基金的权力,并且有能力运用该权力影
响发行人的可变回报金额。因此,发行人管理层认为其对上述基金具有实际控制,故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
围。


       2、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而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
       发行人对同时作为结构化主体的管理人或投资顾问和投资人,且综合评估发
行人因持有投资份额而享有的回报以及作为结构化主体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将
使发行人面临可变回报的影响重大的结构化主体进行了合并(主要是资产管理计
划)。发行人 2015 年度新增 19 个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2016 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导致合并范围的变更
       2016 年度,发行人因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变化方式             变更理由
 1         AssetMark Financial Holdings, Inc.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新设子公司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
       2016 年度,发行人因新设子公司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变化方式       变更理由
  1                华泰资本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
  2              伊犁华泰瑞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
  3       伊犁华泰瑞达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
  4            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
  5                     Huatai Financial USA Inc                        新增         新设立
  6                   华泰(香港)期货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
  7         Huatai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新增         新设立
  8                南京丰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
  9                    AssetMark Holdings, LLC                          新增         新设立
 10        Relian Investment Limited(瑞联投资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


                                              113
 11                南京华泰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
 12       南京华泰瑞兴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
 13      南京华泰大健康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
注: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间接持有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南京华泰大健康
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比例均小于 50%。根据上述有限合伙基金的合伙协议,发行人
拥有控制这些基金的权力,并且有能力运用该权力影响发行人的可变回报金额。因此,发行人管理层认为
其对这些基金具有实际控制,故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减小而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
       发行人对同时作为结构化主体的管理人或投资顾问和投资人,且综合评估发
行人因持有投资份额而享有的回报以及作为结构化主体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将
使发行人面临可变回报的影响重大的结构化主体进行了合并(主要是资产管理计
划)。发行人本年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较上年减少 7 个。

(三)2017 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处置子公司
       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

 序号                         企业名称                         变化方式          变更理由
         南京华泰大健康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                                                               减少      失去控制权(注 1)
         伙)
  2      华泰瑞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减少      失去控制权(注 2)
注 1:发行人由于丧失对南京华泰大健康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控制权而产生的利得为人民
币 105,661.07 元,列示在合并财务报表的投资收益中。
注 2:发行人由于丧失对华泰瑞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 3 家子公司和其所管理并纳入集团合并范围的 21
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控制权而产生的利得为人民币 723,614,989.97 元,列示在合并财务报表的投资收益
中。

       2、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新设子公司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
       2017 年 12 月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包括了于本年新设立的子公司。发行人管
理层认为发行人对这些新设立的子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故采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法对其进行核算。新设立子公司的详情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变化方式          变更理由
  1      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
  2      华泰长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


       (2)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减少而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

                                              114
    发行人对同时作为结构化主体的管理人或投资顾问和投资人,且综合评估发
行人因持有投资份额而享有的回报以及作为结构化主体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将
使发行人面临可变回报的影响重大的结构化主体进行了合并 ( 主要是资产管理
计划 )。发行人本年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较上年未发生变化。
    (四)2018 年 1-9 月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处置子公司
    未发生处置子公司的事项。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未发生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3、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变化而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
    发行人对同时作为结构化主体的管理人或投资顾问和投资人,且综合评估发
行人因持有投资份额而享有的回报以及作为结构化主体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将
使发行人面临可变回报的影响重大的结构化主体进行了合并 ( 主要是资产管理
计划)。发行人本年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较上年末增加 1 个。

   三、 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变化
    1、2017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审批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程序         称和金额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执行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
  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公司于 2017 年 6               未产生重大影响
  月 12 日起执行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编制 2017 年            未产生重大影响
  度财务报表。

    2017 年会计政策变更对 2017 年度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
分析如下:
                                                                              单位:亿元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增加/(减少) 当年报表项目金额
                                 合并                            母公司
 资产处置收益                     0.07                            0.07
   其他收益                       0.68                            0.43



                                           115
   营业利润                 0.75                         0.50
加:营业外收入             -0.76                         -0.51
减:营业外支出             -0.01                         -0.01
   利润总额                    -                           -
    净利润                     -                           -

    2017 年会计政策变更对 2017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各项目无影响。
    2、2018 年 1-9 月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
    ①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及 2018 年颁布了以下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及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新收入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
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 统称
“新金融工具准则”)
    发行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对会计政策相
关内容进行调整。
    (2)变更的主要影响
    ①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
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 ( 统称“原收入准则”) 。
    在原收入准则下,发行人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发
行人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即: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
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
益很可能流入发行人,发行人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
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提供劳务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按照资产负债
表日的完工百分比法进行确认。
    在新收入准则下,发行人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发行人仅对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发行人
2018 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116
         采用新收入准则未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了财政部于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统称“原金融工具准则”) 。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基本分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
    资产的分类是基于发行人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
    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
    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分类类别。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嵌入衍
    生工具不再从金融资产的主合同中分拆出来,而是将混合金融工具整体适用关于
    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发行人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
    生损失”模型。“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发行人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发行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分类
    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
    行日 ( 即 2018 年 1 月 1 日) 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8 年期初留存收
    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发行人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四、 发行人财务数据分析
         (一)发行人合并口径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指标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资产负债率(1)(%)                71.77                 76.78                   78.66                   81.99
资产负债率(2)(%)                66.45                 71.80                   72.25                   74.85
全部债务(亿元)                 1,410.26              1,501.87                1,319.62                1,101.02
债务资本比率(%)                   56.73                 62.90                   60.64                   57.46
流动比率(倍)                       2.86                    2.87                    3.54                    3.53



                                               117
速动比率(倍)                              2.86                       2.87                    3.54                      3.53
营业利润率(%)                            46.49                      51.39                   49.67                     54.34
总资产报酬率(%)                           3.43                       2.15                    2.18                      2.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
                                           12.88                      12.19                   11.78                     11.28
净资产(元/股)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19                      -5.02                   -2.14                      2.07
量净额(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40                      -4.12                   -3.40                      6.69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资产负债率(1)=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资产负债率(2)=(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
    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100%
    2)全部债务=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券+拆入资金+计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3)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100%
    4)流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融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
    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应收利息+存出保证金-代理买卖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款)/(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款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
    5)速动比率=流动比率
    6)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100%
    7)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100% 其中:总资产=资产总额-
    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
    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合并报表口径)

                                                       2018 年
        净利润类型                 指标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1-9 月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88            10.56               7.73         17.09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
    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1           1.2951           0.8754          1.64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1           1.2951           0.8754          1.64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4.76             6.87               7.50         17.11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9           0.8428           0.8494          1.6479
    东的净利润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9           0.8428           0.8494          1.6479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合并报表口径)

                                                                                                          单位:亿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118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0.01              0.0695           0.0892          -0.0406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
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
                                               1.60              0.6767           1.3850           0.1437
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3)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
                                                   -                  -           0.5678          -0.1539
减值准备转回
(4)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5)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
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             7.5255                 -               -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6)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0.16            -0.1618           0.4806          -0.1688
收入和支出
(7)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            28.2302                 -               -
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0.36            -3.9266           -0.6308          0.054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0.0130           -0.0235         -0.0094
                合计                           1.09             32.4005           1.8683          -0.1742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
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
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四)风险控制指标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净资本及相关风险控制指标(母公司口径)如下:
                                                2018 年 9
         指标          预警标准    监管标准     月末(未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经审计)
核心净资本(亿元)             -           -           566.09         407.43           376.22      537.51
附属净资本(亿元)             -           -            74.60             60.00         75.00      145.00
净资本(亿元)                 -           -           640.69         467.43           451.22      682.51
净资产(亿元)                 -           -           969.00         786.83           759.42      744.45
风险覆盖率(%)            ≥120       ≥100           283.67         193.75           206.71      392.86
资本杠杆率(%)            ≥9.6         ≥8            24.40             19.05         21.35       26.16
流动性覆盖率(%)          ≥120       ≥100           258.52         619.25           246.05      299.81
净稳定资金率(%)          ≥120       ≥100           154.11         130.39           139.68      127.97
净资本/净资产(%)          ≥24        ≥20            66.12             59.41         59.42       91.68
净资本/负债(%)           ≥9.6         ≥8            45.16             29.75         38.09       51.71
净资产/负债(%)            ≥12        ≥10            68.30             50.08         64.10       56.41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
                            ≤80       ≤100            48.67             60.50         55.38       36.63
券衍生品/净资本(%)




                                                  119
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
证券衍生品/净资本             ≤400       ≤500        110.42            108.16              65.95       80.33
(%)


       五、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为完整反映本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本节中,本公司以合并财务报
表的数据为主,并结合母公司财务报表来进行财务分析以作出简明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管理层结合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
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以及未来业务的发展目标进行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2015-2017 年末及 2018 年 9 月末,公司资产的总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18 年 9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资产:
货币资金            759.94      19.94       768.98          20.16   1,136.67       28.31     1,351.34    29.86
其中:客户资
                    435.57      11.43       498.72          13.07    684.37        17.05       984.27    21.75
金存款
结算备付金          173.83       4.56       165.79           4.35    273.60         6.82       360.69       7.97
其中:客户备
                    155.20       4.07       154.31           4.05    261.32         6.51       335.17       7.41
付金
拆出资金                 -            -           -             -          -             -           -          -
融出资金            468.65      12.30       599.91          15.73    566.05        14.10       674.32    14.90
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               -            -     845.50          22.16    831.07        20.70     1,312.38    29.00
损益的金融
资产
交易性金融
               1,155.08         30.31             -             -          -             -           -          -
资产
衍生金融资
                     19.55       0.51         3.92           0.10       1.07        0.03         3.35       0.07
产
买入返售金
                    484.58      12.71       618.05          16.20    463.31        11.54       256.35       5.66
融资产
应收款项             29.57       0.78        19.80           0.52       9.91        0.25         6.22       0.14
应收利息             66.53       1.75        56.31           1.48     41.54         1.03        32.82       0.73
存出保证金           91.86       2.41        73.02           1.91     81.59         2.03        60.09       1.33
可供出售金               -            -     445.83          11.69    437.37        10.89       381.19       8.42



                                                      120
                2018 年 9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融资产
其他权益工
                110.09       2.89
具投资
债权投资        197.77       5.19
持有至到期
                      -          -          -            -      0.05        0.00      0.05        0.00
投资
长期股权投
                101.93       2.67      88.96          2.33     33.77        0.84     26.74        0.59
资
投资性房地
                  8.03       0.21       8.45          0.22     11.30        0.28     13.02        0.29
产
固定资产         36.51       0.96      36.78          0.96     35.04        0.87     26.18        0.58
在建工程          0.41       0.01       0.59          0.02       0.63       0.02      7.61        0.17
无形资产         54.11       1.42      51.38          1.35     55.09        1.37      4.25        0.09
商誉             20.74       0.54      19.72          0.52     20.91        0.52      0.51        0.01
长期待摊费
                  0.80       0.02       0.81          0.02       0.79       0.02      0.78        0.02
用
递延所得税
                  2.70       0.07       4.73          0.12       5.56       0.14      2.13        0.05
资产
其他资产         28.57       0.75       6.29          0.16       9.16       0.23      6.14        0.14
资产总计       3,811.25   100.00     3,814.83     100.00     4,014.50   100.00     4,526.15   100.00

       公司资产由客户资产和自有资产组成,客户资产包括客户资金存款及客户备
付金,自有资产以自有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主,整
体资产流动性强,安全性高。
       2015-2017 年末及 2018 年 9 月末,公司的总资产分别为 4,526.15 亿元、
4,014.50 亿元、3,814.83 亿元和 3,811.25 亿元,资产总体规模有所下降。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占本公司资产比例较大,2015-2017 年末及 2018 年 9 月末,货币资
金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29.86%、28.31%、20.16%和 19.94%。2017 年末货币
资金较 2016 年末减少了 367.69 亿元,主要是公司存款和客户存款均减少所致。
本公司货币资金总体分为客户资金存款及自有货币资金(含库存现金、自有资金
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其中客户资金存款是货币资金的主要组成部分,
2015-2017 年末及 2018 年 9 月末,客户资金存款占货币资金的比例分别为 72.84%、
60.21%、64.85%和 57.32%。

                                                                                    单位:亿元、%




                                                121
             2018 年 9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客户资金
             435.57          57.32       498.72         64.85          684.37          60.21      984.27      72.84
存款
自有货币
             324.37          42.68       270.26         35.15          452.30          39.79      367.07      27.16
资金
货币资金
             759.94        100.00        768.98        100.00        1,136.67         100.00     1,351.34    100.00
合计

     2015-2017 年末及 2018 年 9 月末,公司客户资金存款资金余额分别为 984.27
亿元、684.37 亿元、498.72 亿元和 435.57 亿元。客户资金存款资金余额与我国
证券市场行情关联性较强。由于市场环境波动,2017 年末客户资金存款资金余
额较 2016 年末减少 27.13%。
     2015-2017 年末及 2018 年 9 月末,公司自有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367.07 亿
元、452.30 亿元、270.26 亿元和 324.37 亿元。2017 年末较 2016 年末公司自有货
币资金余额减少 182.04 亿元,主要原因为各类投资规模增大,经营性和投资性
的现金流出所致。
     2、结算备付金
     结算备付金指本公司或公司代理客户进行证券交易而存入交易所指定的清
算代理机构以满足资金清算与交付需要的款项,是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组成部分。
2015-2017 年末及 2018 年 9 月末,公司结算备付金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7.97%、6.82%、4.35%和 4.56%。
     公司结算备付金分为客户备付金及自有结算备付金,其中客户备付金为结算
备付金的主要部分。

                                                                                                     单位:亿元、%

                     2018 年 9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客户备付金          155.20           89.28      154.31         93.08      261.32         95.51      335.17    92.93
自有结算备付金       18.63           10.72        11.47         6.92          12.29       4.49       25.52        7.07
结算备付金合计      173.83          100.00      165.79        100.00      273.60        100.00      360.69   100.00


     2015-2017 年末及 2018 年 9 月末,发行人的结算备付金的波动受我国证券市
场行情影响较大。结算备付金余额整体呈现下降趋势,公司结算备付金余额分别
为 360.69 亿元、273.60 亿元、165.79 亿元和 173.83 亿元,2017 年末余额较 2016
年末减少 39.41%,主要是因为客户备付金减少。

                                                       122
       3、融出资金
       发行人于 2010 年 6 月起开始开展融资融券业务。2015-2017 年末及 2018 年
9 月末,因融资融券业务受证券市场波动的影响,融出资金规模有所波动。
2015-2017 年末及 2018 年 9 月末,本公司融出资金余额分别为 674.32 亿元、566.05
亿元、599.91 亿元和 468.65 亿元。2015-2017 年末及 2018 年 9 月末,融出资金
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4.90%、14.10%、15.73%和 12.30%。
       2015-2017 年末,公司融出资金的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个人                  578.10              96.36           537.93         95.03    662.61          98.26
机构                   23.21               3.87            28.71          5.07     12.31           1.82
减:减值准备           -1.40              -0.23            -0.59         -0.10     -0.60          -0.09
        合计          599.91             100.00           566.05        100.00    674.32         100.00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按照取得金融资产的目的,将符合以下特征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i.公司持有目的是为了近期内出售而
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ii.属于为了短期获利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
分的金融资产;iii.其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15-2017 年末,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
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债券                               550.46                            502.93                     559.46
基金                               174.60                            227.45                     499.17
股票                                    76.44                          45.66                    102.85
其他                                    44.00                          55.04                    150.90
       合计                        845.50                            831.07                  1,312.38

       2017 年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余额较 2016
年末增加人民币 14.43 亿元,上升 1.74%。主要是由于 2017 年债券投资规模增加
所致。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2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指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股票
和债券等金融资产融出的资金。2015-2017 年末及 2018 年 9 月末,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余额分别为 256.35 亿元、463.31 亿元、618.05 亿元和 484.58 亿元,占资产
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5.66%、11.54%、16.20%和 12.71%。2017 年末,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余额较 2016 年末增加了 33.40%,主要原因是股票质押式回购和债券回购
业务规模均有增加所致。
       2015-2017 年末,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股票                                                   484.13           377.87                  233.52
债券                                                   134.59              85.73                 19.76
其他                                                   0.0009               0.03                  3.23
减:减值准备                                            -0.66              -0.32                  0.1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618.05           463.31                  256.35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5-2017 年末及 2018 年 9 月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 381.19 亿
元、437.37 亿元、445.83 亿元和 0 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8.42%、10.89%、
11.69%和 0%。2015-2017 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债券                       151.06        33.88              9.80       2.24          4.43         1.16
基金                         1.66         0.37              6.89       1.58          2.57         0.68
股票                       104.54        23.45           159.75       36.53        122.50        32.14
证券公司理财产品            10.59         2.37            14.74        3.37          3.10         0.81
其他                       177.98        39.92           246.17       56.29        248.59        65.22
        合计               445.83       100.00           437.37     100.00         381.19       100.00

       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证券公司理财产品
及其他投资,其他投资主要为理财产品。最近三年,随着公司投资规模的扩大以
及债券质押报价式回购业务的扩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稳步增长。2017 年
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为 445.83 亿元,较 2016 年末增加 1.94%,主要
原因是债券投资规模增长较快。因新金融工具准则重分类,2018 年 9 月末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余额为 0 元。


                                                 124
     (二)负债结构分析

     2015-2017 年末及 2018 年 9 月末,公司负债的总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18 年 9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负债:
短期借款             12.25       0.45            -            -      4.60         0.15      6.88         0.19
应付短期融资款      217.69       7.96      266.56         9.10      16.21         0.51     10.53         0.28
拆入资金             88.68       3.24       70.30         2.40      66.50         2.11     30.00         0.8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104.57       3.82      143.81         4.91     279.20         8.84    214.28         5.77
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6.98       0.26       16.42         0.56       8.64         0.27     24.60         0.6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379.88      13.89      249.22         8.51     194.63         6.16    331.92         8.94
款

代理买卖证券款      533.50      19.50      597.18        20.39     826.17      26.16     1,097.30     29.57

代理承销证券款        0.12       0.00        0.31         0.01       0.01         0.00      0.85         0.02
信用交易代理买卖
                     70.67       2.58       76.18         2.60     101.12         3.20    186.37         5.02
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14.45       0.53       26.69         0.91      25.17         0.80     28.08         0.76
应交税费              3.49       0.13        9.78         0.33       8.81         0.28     27.01         0.73
应付款项             74.41       2.72       64.45         2.20      68.28         2.16     74.35         2.00
应付利息             21.70       0.79       23.83         0.81      21.55         0.68     26.92         0.73
应付股利              0.13       0.00        0.13         0.00       0.13         0.00      0.13         0.00
预计负债                   -          -          -            -           -          -      0.73         0.02
长期借款                   -          -          -            -           -          -      4.85         0.13
应付债券            607.19      22.20      771.98        26.36     758.48      24.02      723.72      19.5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65.70       2.40       60.79         2.08      49.88         1.58     33.67         0.91
递延所得税负债       25.16       0.92       19.31         0.66      25.62         0.81      3.52         0.09
递延收益              0.12       0.00        0.12         0.00       0.13         0.00      0.15         0.00
其他负债            508.71      18.60      531.86        18.16     702.77      22.25      884.98      23.85
负债合计           2,735.40    100.00     2,928.93     100.00     3,157.90    100.00     3,710.86    100.00

     公司负债主要由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卖出回
购金融资产款、代理买卖证券款、应付债券及其他负债构成。2015-2017 年末及
2018 年 9 月末,上述负债项目之和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7.64%、87.44%、
78.32%和 78.01%。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剔除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125
 和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后,公司的负债总额为 2,131.12 亿元,比期初减少
 5.50%。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主要包括为交易目的而
 持有的金融负债和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具体项
 目包括股票、债券、基金、黄金租赁和资产管理计划其他份额持有者或私募基金
 其他有限合伙人在合并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等。2015-2017 年末及 2018 年 9
 月末,期末金额分别为 214.28 亿元、279.20 亿元、143.81 亿元和 104.57 元,占
 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5.77%、8.84%、4.91%和 3.82%。2017 年末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余额较 2016 年末下降 48.49%,主要原因为
 本期结算了较多的黄金租赁业务,导致金融负债下降。
         2015-2017 年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构成情
 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指定以公                             指定以公
           为交易     指定以公允                 为交易                                 为交易
                                                             允价值计                             允价值计
           目的而     价值计量且      公允       目的而                      公允       目的而                  公允
  项目                                                       量且变动                             量且变动
           持有的     变动计入当      价值       持有的                      价值       持有的                  价值
                                                             计入当期                             计入当期
           金融负     期损益的金      合计       金融负                      合计       金融负                  合计
                                                             损益的金                             损益的金
             债         融负债                    债                                     债
                                                               融负债                              融负债
股票          0.23                -     0.23        0.01                 -     0.01           -             -          -
债券          1.88                -     1.88       15.48                 -    15.48           -             -          -
基金              -               -          -         -                 -          -         -             -          -
黄金租赁    116.97                -   116.97           -         147.78      147.78     144.18              -   144.18
其他              -        24.74       24.74           -         115.93      115.93           -       70.10      70.10
  合计      119.07         24.74      143.81       15.48         263.72      279.20     144.18        70.10     214.28

         2、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是指本公司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的
 债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公司参与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债券的卖出回
 购业务,交易对手主要是银行、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2015-2017 年末及 2018
 年 9 月末,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分别为 331.92 亿元、194.63 亿元、249.22
 亿元和 379.88 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8.94%、6.16%、8.51%和 13.89%。



                                                       126
2017 年末比 2016 年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增加 54.59 亿元,增幅为 28.05%,
主要是交易所质押式正回购交易余额增大所致。
    3、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买卖证券款是指本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债券和基金
等有价证券而收到的款项。该等负债与客户资产存在配比关系,且受我国证券市
场环境影响较大。2015-2017 年末及 2018 年 9 月末,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分别为
1,097.30 亿元、826.17 亿元、597.18 亿元和 533.50 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
为 29.57%、26.16%、20.39%和 19.50%。代理买卖证券款占公司负债中的比例较
高,该负债属于客户托管资金,本质上不对公司造成债务偿还压力。代理买卖证
券款金额有所下降,2017 年末比 2016 年末减少 229.00 亿元 ,降幅达 27.72%,
主要是由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减少所致。
    4、应付债券
    2015-2017 年末及 2018 年 9 月末,应付债券余额分别为 723.72 亿元、758.48
亿元、771.98 亿元和 607.19 亿元, 2017 年末较 2016 年末增加 1.78%,基本保
持稳定。
    2015-2017 年末,公司的应付债券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亿元
           项目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公司债                   535.90           305.83           165.77
           次级债                   180.00           376.00           436.14
           境外债                    26.08            27.65            25.81
        收益凭证                     30.00            49.00            96.00
           合计                     771.98           758.48           723.72
    5、其他负债
    发行人的其他负债主要包括其他应付款、代理兑付债券款、预提费用、合并
结构化主体形成的其他金融负债、应付私募基金其他有限合伙人净资产和期货风
险准备金。
    2015-2017 年末及 2018 年 9 月末,其他负债余额分别为 884.99 亿元、702.77
亿元、531.86 亿元和 508.71 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23.85%、22.25%、
18.16%和 18.60%, 2017 年末其他负债余额比 2016 年末减少 170.91 亿元,降幅
为 24.32%,主要原因是合并结构化主体中的其他负债减少。



                                    127
       2015-2017 年末,其他负债的构成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合并结构化主体形成的其他
                                                  515.20                             683.81                        857.61
金融负债
其他应付款                                         11.66                                 14.38                      15.60
期货风险准备金                                        0.99                                1.07                       0.92
代理兑付证券款                                        0.10                                0.10                       0.10
代理兑付债券款                                              -                                -                             -
预提费用                                                    -                                -                             -
应付资产证券化产品                                          -                                -                       4.75
应付股利                                                    -                                -                             -
递延收益                                                    -                                -                             -
               其他                                   3.92                                3.42                       6.01
               合计                               531.86                             702.77                        884.98

       (三)所有者权益分析

       2015-2017 年末及 2018 年 9 月末,公司所有者权益结构如下:
                                                                                                       单位:亿元、%

                        2018 年 9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股本                    82.52             7.67    71.63           8.09        71.63          8.36        71.63       8.79
资本公积               588.60            54.71   458.21          51.72       458.38         53.51       458.38      56.22
减:库存股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11.07             1.03    14.48           1.63        41.47          4.84        32.64       4.00
盈余公积                39.49             3.67    39.19           4.42        30.71          3.59        26.07       3.20
一般风险准备            51.12             4.75   100.08          11.30        79.44          9.27        66.81       8.19
未分配利润             240.06            22.31   189.77          21.42       161.95         18.91       152.32      18.68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合          1,062.44           98.75   873.36          98.58       843.57         98.48       807.85      99.09
计
少数股东权益            13.41             1.25    12.54           1.42        13.03          1.52         7.44       0.91
股东权益合计          1,075.85       100.00      885.90         100.00       856.60        100.00       815.29     100.00

       2015-2017 年末及 2018 年 9 月末,公司合并口径所有者权益分别为 815.29
亿元、856.60 亿元、885.90 亿元和 1,075.85 亿元,呈现出上升趋势,公司所有者
权益主要由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及未分配利润组成。
       1、股本



                                                  128
     2015-2017 年末及 2018 年 9 月末,公司股本分别为 71.63 亿元、71.63 亿元、
71.63 亿元和 82.52 亿元。
     2018 年 3 月 19 日,发行人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15 号),核准发行人非公
开发行不超过 1,088,731,200 股新股。2018 年 8 月 2 日,各发行对象认购的
1,088,731,200 股 A 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
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事宜。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已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1800286 号验资报告。2018 年 9 月 11 日,发行人就上述注册资本变动办理了工
商登记变更手续。
     2、资本公积
     2015-2017 年末及 2018 年 9 月末,公司资本公积分别为 458.38 亿元、458.38
亿元、458.21 亿元和 588.60 亿元,2015 年末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资本公积基本
保持稳定。
     3、其他综合收益
     2015-2017 年末及 2018 年 9 月末,公司其他综合收益余额分别为 32.64 亿元、
41.47 亿元、14.48 亿元和 11.07 亿元,其中 2017 年末较 2016 年末减少 27.00 亿
元,降幅为 65.09%,主要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产生以及外
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出所致。
     4、未分配利润
     2015-2017 年末及 2018 年 9 月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分别为 152.32 亿元、
161.95 亿元、189.77 亿元和 240.06 亿元,2017 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较 2016 年末
增加 27.82 亿元。

    (四)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2.05        383.61        859.92      1,284.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9.00        743.53      1,013.48      1,136.42


                                          129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3.05       -359.92       -153.56        148.2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83         14.48         61.98         58.4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2.68        137.16        106.61        269.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5.85       -122.68        -44.63       -211.2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4.32        735.24        342.83      1,106.5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9.77        544.34        392.93        568.2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45        190.90        -50.10        538.3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48         -3.68          5.08          4.19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3.23       -295.38       -243.20        479.5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66.82      1,262.21      1,505.40      1,025.9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00.05        966.82      1,262.21      1,505.40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自于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处置
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拆入资金净增加额及收到的
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代理买卖证券款净
减少额、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减少额、回购
业务支付的现金净额、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现金及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2016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53.56 亿元,较上年度同期减少
301.76 亿元,降低 203.62%,主要是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减少,代理买卖
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增加所致。
       2017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9.92 亿元,较 2016 年减少
206.37 亿元,降低 134.39%,主要是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收到的现金和融出资金
净减少额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是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收回投资收到的现
金,现金流出主要是投资支付的现金、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所支付的现金。2015-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9 月,公司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
为-211.22 亿元、-44.63 亿元、-122.68 亿元和-145.85 亿元。2017 年度公司投资活




                                              130
动现金净流出 122.68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78.05 亿元,主要是由于收回投资收
到的现金和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大幅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
务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出支付的现金。2015-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9 月,公司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38.33 亿元、-50.10 亿元、190.90
亿元和-85.45 亿元。2017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240.99 亿元,主要是公司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大于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所致。

    (五)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主要偿债指标如下:
                              2018 年 9 月末     2017 年末/2017      2016 年末/2016     2015 年末/2016
         财务指标
                              /2018 年 1-9 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资产负债率(%)                         66.45                71.80              72.25              74.85
流动比率(倍)                           2.86                 2.87               3.54               3.53
速动比率(倍)                           2.86                 2.87               3.54               3.53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2.28                 3.23               2.82               3.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12.88                12.19              11.78              11.28
资产(元/股)
注: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
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100%


     2015- 2017 年末和 2018 年 9 月末,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4.85%、
72.25%、71.80%和 66.45%,基本保持稳定。2017 年末资产负债率水平较 2016
年末略有下降,主要是 2017 年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代理买卖证券款及合并结构化主体形成的其他金融负债减少所致。
     2015- 2017 年末和 2018 年 9 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3.53、3.54、2.87
和 2.86,速动比率分别为 3.53、3.54、2.87 和 2.86,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保持在
较高水平,反映了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良好。2015-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9 月,
公司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3.01、2.82、3.23 和 2.28。2017 年公司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较 2016 年有小幅增长且保持在较好水平,反映了公司具有良好的
长期偿债能力。




                                                131
                    (六)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2015-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9 月,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以全业务链体
             系建设为中心,大力推动业务创新,深入推动业务转型,各项业务保持了稳定发
             展的态势。
                                                                                                单位:亿元、%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58.02       46.34        86.82         41.13    88.48         52.28   145.25         55.31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26.40       21.09        42.10         19.94    54.29         32.07   126.41         48.14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12.55       10.03        20.39          9.66    20.97         12.39    15.51          5.91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18.42       14.71        23.06         10.92    10.40          6.15     1.38          0.53
利息净收入                       19.97       15.95        36.00         17.05    34.84         20.59    40.81         15.5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1.19       16.93        89.09         42.21    47.70         28.18    78.93         30.0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11.85            9.47     5.40          2.56     4.54          2.68     4.20          1.60
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0.01            0.00     0.07          0.03     0.09          0.05          -           -
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19.82       15.83         -3.42        -1.62     -3.40        -2.01     -7.16        -2.73
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32            0.25     -0.38        -0.18     -0.14        -0.09     3.70          1.41
其他收益                          1.60            1.28     0.68          0.32          -           -          -           -
其他业务收入                      4.27            3.41     2.22          1.05     1.69          1.00     1.08          0.41
合计                            125.19      100.00       211.09     100.00      169.26     100.00      262.62     100.00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主要包括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
             净收入、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等,其与股票指数走势、证券市场交易量和
             资本市场融资活动的活跃程度相关性较高。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是公司营业收入
             的主要组成部分,2017 年公司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86.82 亿元,较去年同期
             减少 1.66 亿元,降幅 1.88%,主要原因是经纪业务佣金收入下降。
                    (2)利息净收入
                    公司利息收入主要包括存放金融机构存款、融资融券业务、买入返售业务等
             获取的利息;利息支出主要包括客户保证金、卖出回购业务、报价回购业务及转
             融通业务等支付的利息。2017 年,公司利息净收入为 36.00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
             加 3.31%。主要原因是股票质押利息收入增长。

                                                          132
      (3)投资收益
      本公司的投资收益主要来自于自营及其他证券交易业务投资的金融工具收
益。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以及 2018 年 1-9 月,公司分别实现投资收
益 78.93 亿元、47.70 亿元、89.09 亿元和 21.19 亿元。2017 年公司投资收益较去
年同期增长 86.78%,主要原因是公司处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导致投资收
益增长。其中,公司由于丧失对华泰瑞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 3 家子公司和其
所管理并纳入集团合并范围的 21 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控制权而产生的投资收
益为 7.24 亿元。公司因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导致投资收益较 2016 年增加了
35.89 亿元。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本公司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主要是自营及其他证券交易业务投资
的债券、股票和衍生金融工具的浮动盈亏。2017 年,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
-3.42 亿元,较去年减少 0.02 亿元,基本保持稳定。
      2、营业支出分析
      公司营业支出包括税金及附加、业务及管理费、资产减值损失和其他业务成
本,其中,公司的税金及附加和业务及管理费为营业支出的主要构成部分,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税金及附加       1.08        1.61     1.52             1.49     4.51         5.29    17.23        14.36
业务及管理费    60.43       90.21    97.50            95.03    80.13        94.05   101.22        84.40
资产减值损失     0.00        0.00     2.59             2.52    -0.37        -0.43     0.73         0.61
信用减值损失     2.29        3.42          -              -          -          -          -          -
其他业务成本     3.19        4.76     0.99             0.96     0.93         1.09     0.74         0.62
营业支出合计    66.99     100.00    102.60           100.00    85.19     100.00     119.92     100.00

      公司税金 2016 年 5 月 1 日前,按应税营业收入计征。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
务总局联合发布的财税[2016]36 号文,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全国范围内全部营
业税纳税人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2017 年税金及附加较 2016 年同期减少 66.18%,主要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所致。
      公司业务及管理费的主要内容为工资及薪金、房屋租赁费、固定资产折旧费、
邮电通讯费、业务招待费、劳动保险金、咨询费、差旅费、劳务费、投资者保护


                                               133
基金等。2017 年业务及管理费用较 2016 年同期增加 21.68%,主要原因是员工成
本、折旧摊销等费用增长所致。
     3、净利润分析
     公司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125.19           211.09         169.26         262.62
营业支出                             66.99          -102.60         -85.19         119.92
营业利润                             58.20           108.48          84.07         142.70
营业外收入                            0.03             7.60           2.02           0.86
营业外支出                            0.20            -0.24          -0.16           0.92
利润总额                             58.04           115.85          85.93         142.63
所得税费用                           12.11            21.77          20.74          34.66
净利润                               45.93            94.08          65.19         107.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44.80            92.77          62.71         106.97
润

     2015-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9 月,公司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金额占比较
小,公司净利润主要来自营业利润。2015-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9 月,公司营业
收入分别为 262.62 亿元、169.26 亿元、211.09 亿元和 125.19 亿元;营业利润分
别为 142.70 亿元、84.07 亿元、108.48 亿元和 58.20 亿元。
     2017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 2016 年同期有所上升,主要原因是资产管理业务手
续费净收入、投资收益较 2016 年同期有所上升。
     在公司深化业务转型、打通全业务链、强化内部管理等战略逐步深入的前提
下,在行业创新力度不断加大的大背景下,公司各项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将进一步
加强,公司盈利能力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将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提升。

     (七)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分析

     未来公司的盈利能力取决于宏观经济走势、证券行业整体发展状况及公司自
身竞争力水平。
     目前国际经济形势日趋严峻,国内经济改革进一步深化。在此重要的战略机
遇期,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目前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有
进的良好态势,为资本市场的改革推进和证券行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




                                             134
    在政策支持下,证券行业面临良好的发展环境。十八大报告提出深化金融体
制改革,健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加快发展
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金融创新,提高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竞争力。证券行
业放松监管和创新发展措施全面落地,创新业务的加快推出给证券公司带来新的
利润增长点;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加快推进,特别是债券市场的规范发展、场
外交易市场建设、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稳步推进等将进一步放大券商的
业务空间;资本市场国际化程度将不断提高,尤其是 QDII 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QFII 和 RQFII 投资额度的继续扩大、跨境 ETF 产品和跨境债券市场的继续发展
将有力推动券商的国际化发展。证券行业创新发展全面启动,业务创新和服务创
新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券商面临盈利模式和商业模式转变的历史机遇。
    公司通过多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涵盖证券、基金、期货和海外业务等为一
体的综合性证券控股集团。2010 年公司成功上市,总股本数增加至 56.00 亿股,
资本规模逐步跻身行业前列,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坚持以风
险控制为根本,严格管理、审慎经营、规范运作,深入推进业务创新发展和转型
发展,深化全业务链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减少公司盈利波动
性,增强抵抗风险能力,构筑了可持续的盈利模式。同时,公司一直将创新做为
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较早评审通过的创新试点证券公司之一。通过不
断推进产品创新、技术创新、业务创新以及管理创新,公司保持了不断超越的发
展态势和旺盛的生命力。
    总体而言,社会经济呈现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证券行业和资本市场处于快
速发展阶段。公司抓住战略转型机遇,深化全业务链体系建设,以规范防风险,
以创新促发展,以转型谋跨越,努力打造成为一流的、全国性、集团化的综合金
融服务提供商。

   六、 发行人最近一年末有息债务分析
    截至 2017 年末,公司有息债务账面价值为 2,788.28 亿元,其中流动性负债
占比 53.24%,非流动性负债占比 46.76%,流动性负债占比较高。公司短期需偿
还的有息债务占比较高,其中一年以内到期有息债务账面余额为 2,237.40 亿元,
占有息债务账面余额比例为 77.52%。具体情况如下:

                               有息债务分类



                                   135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亿元)             占比(%)
流动性负债
短期借款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266.56                      9.56
拆入资金                                                        70.30                      2.5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43.81                      5.16
衍生金融负债                                                    16.42                      0.5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49.22                      8.94
代理买卖证券款                                                 597.18                     21.42
代理承销证券款                                                      0.31                   0.01
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                                          76.18                      2.73
应付款项                                                        64.45                      2.31
非流动性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771.98                     27.69
其他负债 (金融负债)                                            531.86                     19.07
合计                                                         2,788.28                 100.00
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即期偿还                                                     1,255.72                     43.51
1 个月内                                                       257.47                      8.92
1 个月至 3 个月                                                116.94                      4.05
3 个月至 1 年                                                  607.27                     21.04
1 年至 5 年                                                    571.61                     19.81
5 年以上                                                        76.96                      2.67
合计                                                         2,885.97                 100.00
注:有息债务按会计科目分类所列金额及合计金额为账面价值,有息债务期限结构分项
金额及合计金额为账面余额。

       七、 发行本期债券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
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 2018 年 9 月 30 日;
       假设公司已获核准的 160 亿元公司债券全部发行完毕,不考虑发行相关费用。
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除此之外发行人债务结构不发生其他变化;
       本次债券总额不超过 160 亿元计入 2018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
       财务数据基准日至本次债券发行完成日不发生重大资产、负债、权益变化。



                                               136
    本次发行对发行人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
                                                                         单位:亿元

                    2018 年 9 月末            2018 年 9 月末
         项目                                                      模拟变动额
                     (发行前)                (发行后)
  资产总计                   3,811.25                   3,971.25         160.00
  负债总计                   2,735.40                   2,895.40         160.00
  资产负债率%                                              72.91
                                71.77
  (1)                                                                    1.14
   注:资产负债率(1)=总负债/总资产
    发行公司债券,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募集资金,是公司加强资产负债
结构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本次募集资金将为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的均衡发
展,以及利润增长打下良好的基础。

   八、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本条所指资产负债表日指 2018 年 6 月 30 日,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也均
以此为基准日。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于资产负债表日后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本公司 2017 年 5 月 2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018 年 5 月
2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017 年 6 月 21 日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
会会议决议、2018 年 6 月 13 日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并根据本公
司于 2018 年 3 月 19 日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315 号)的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088,731,200 股新股。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止,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4,207,942,160.00 元,其中股本人民币 1,088,731,200.00 元,股本溢价人民币
13,119,210,960.00 元。扣除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74,736,488.79 元,扣除后的净额人民币 13,044,474,471.21 元计入资本公积。本
公司变更后累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8,251,500,000.00 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
100%。
    2、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提议分配的普通股股利




                                        137
    董事会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提议本公司向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以 2018
年 7 月 31 日总股本 8,251,500,000.00 股为基数,提议 2018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为
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分红金额为人民币 2,475,450,000.00 元
(2016 年:人民币 3,581,384,400.00 元)。此项提议尚待股东大会批准。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后提议派发的现金股利并未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为负债。
    3、根据 2018 年 10 月 22 日的股东大会决议案,本公司批准向现有 A 股及 H
股持有人分派现金股利每 10 股人民币 3.00 元(含税),共计人民币 2,475,450,000
元。
       (二)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及 2017 年 12 月末,发行人作为被告人涉及若干未决诉
讼,因未决诉讼形成的或有负债分别为人民币 1,728,554.91 元及人民币
2,251,971.91 元。根据法庭裁决、法定代理人意见及管理层的判断,发行人未对
该索赔金额计提任何预计负债。本公司董事认为法院的最终裁决对发行人的财务
状况或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2、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于 2014 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华泰证券香港子公司 Huatai
International Finance I Limited 发行的 4 亿美元境外债券提供了担保,本公司为
该笔担保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不超过上述债券本
金、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 30 亿元等值美元。
       3、其他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或有负债。
       4 或有资产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不存在或有资产。
       (三)重大承诺事项
    1、资本承担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
       已签约但未拨付                       43,959.35                79,112.40




                                      138
     上述资本承担主要为发行人建造办公楼及证券包销承诺的资本承担。
     2、经营租赁承担
     根据不可撤销的有关房屋经营租赁协议,发行人于 6 月 30 日以后应支付的
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
    1 年以内(含 1 年)                       30,441.83                    25,202.56
     1 年以上 2 年以内                        21,538.57                    22,420.12
2 年以上 3 年以内(含 3 年)                  12,229.04                    16,137.27
         3 年以上                             13,862.65                    11,561.04
           合计                               78,072.09                    75,320.99
     (四)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其他重要事项,请详见公司 2018 年 6 月财务报表附注之“十六、其他重
要事项”之“3 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九、 资产抵押、质押、担保和其他权利限制安排
     (一)担保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1、华泰金控(香港)公司下设的 Huatai International Finance I Limited 于 2014
年 10 月 8 日完成了首期境外债券发行。为增强本次首期境外债券的偿债保障,
降低发行利率,根据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获授权人士确定由中
国银行澳门分行以开立备用信用证方式为本次首期境外债券提供担保。同时,根
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就发行的首期境外债券开立的备用信
用证向中国银行出具反担保函,反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债券本金、利息及其他相
关费用合计 30 亿元人民币等值美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结束日
期为备用信用证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2015 年 1 月,华泰资管公司正式营业。为保证华泰资管公司各项风险控
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14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华泰资管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12 亿元的净资本担
保,并承诺当华泰资管公司开展业务需要现金支持时,公司将无条件在上述额度
内提供现金。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华泰资管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50 亿元的净资本担保,

                                       139
并承诺当华泰资管公司开展业务需要现金支持时,公司将无条件在上述额度内提
供现金。
    3、于 2017 年,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公司为华泰资管公司新增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19 亿元的净资本
担保。截至 2017 年末,人民币 19 亿元新增净资本担保尚未使用。
    (二)资产受限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公司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末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66      见下列注 1
融出资金                                           27.16      见下列注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370.08      见下列注 3
债权投资                                           83.97      见下列注 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06.37      见下列注 5
                 合计                             589.25           /
注 1: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使用受限制的货币资金主要为最低流动资本限制及结
构化主体中的风险准备金等共计人民币 1.66 亿元。
注 2: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将上述融资融券业务中共计人民币 27.16 亿元的债权
收益权进行了质押式回购。
注 3: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持有的变现有限制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质押的债
券产品(同业存单、企业债、金融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
具和国债)、已融出证券(股票和基金)、限售期股票、转融通质押券(股票)、限售
期基金、以管理人身份认购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质押的政府支持机构债。
注 4: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持有的债券产品(国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金融
债、企业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和中期票据)质押合计 83.97 亿元。
注 5: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与其他若干家证券公司投资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 ( 以下简称“证金公司”) 设立的专户投资。该专户由发行人与其他投资该专户的
证券公司按投资比例分担投资风险分享投资收益,由证金公司进行统一运作与投资管理。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本公司根据证金公司提供的资产报告确定上述投资的期末公允价
值为人民币 106.37 亿元 。
    (三)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及 2017 年 12 月末,发行人作为被告人涉及若干未决诉
讼,因未决诉讼形成的或有负债分别为人民币 1,728,554.91 元及人民币
2,251,971.91 元。根据法庭裁决、法定代理人意见及管理层的判断,发行人未对
该索赔金额计提任何预计负债。本公司董事认为法院的最终裁决对发行人的财务
状况或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140
       1、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公司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
展的情况如下:
                事项概述及类型                                查询索引
华泰联合证券与四通集团、四通集团财务公司债权
                                                   可在 2011 年至 2017 年年报中查询
                债务纠纷案
华泰联合证券与北京华资银团集团债权债务纠纷案       可在 2011 年至 2017 年年报中查询
作为“华泰证券金陵六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
                                                   可在 2016 年至 2017 年年报中查询
        公司就质权项下存单提起执行异议
    华泰期货公司客户张晓东期货账户穿仓案           可在 2013 年至 2017 年年报中查询

       2、截至 2018 年 6 月末,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如
下:
    (1)华泰证券与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债权债务纠纷案:2012 年四川圣达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2 圣达债,债券代码:1280443)未能按期足额
向华泰证券付息及兑付回售债券本金。华泰证券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定,与其
他债权人共同委托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于 2016 年 6 月 7 日向四川省
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返还本金和利息,总本金人
民币 3 亿元,按照票面利率 7.25% 支付利息从 2014 年 12 月 6 日起至付清之日
止,并按照年利率 3.625% 支付罚息从 2015 年 12 月 6 日起至付清之日止(其中
华泰证券涉及本金人民币 5,000 万元)。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华泰证券应收
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本金人民币 5,000 万元,利息人民币 1,293.08 万元,罚息
人民币 465.29 万元。该案已调解结案,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支付上述款
项,确认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就质押物享有处置价款优先受偿权,相
关人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执行法院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对质押
物进行处置。
    (2)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子能公司”)诉中国华诚集
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诚集团公司”)、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诚投资公司”)存单纠纷一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二中院”)于 1999 年 2 月 10 日作出(1998)二中经初字 1218 号民事判决。
判决生效后,原子能公司于 1999 年 7 月 12 日向二中院申请执行。二中院依法
查封了华诚投资公司持有的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证券公司”)
股权,此后,原子能公司通过拍卖竞买了华诚投资公司持有的联合证券公司 3,660
万股股权。后因联合证券公司认为华诚投资公司在出资入股联合证券公司之初存

                                        141
在人民币 1,498 万元的不实出资(被法院执行扣划),通过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
院、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提出执行异议等措施,最后二中院、原子能公司将人民
币 1,498 万元对应的联合证券公司股权 1,348 万股股权从原子能公司拍卖所得的
联合证券公司 3,660 万股股权中扣除,其余的 2,312 万股股权过户至原子能公司
名下,但上述 1,348 万股股权仍以原子能公司的名义申请二中院继续冻结。
    2003 年底,联合证券公司向法院起诉华诚集团公司和华诚投资公司,后因
最高人民法院以明传电报的形式通知全国各地法院暂停受理所有针对华诚集团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案件。在这种背景下,联合证券公司主动与原子能公司协商,
就上述仍以原子能公司名义申请二中院冻结的 1,348 万股股权的处置事宜,双方
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达成一致,上述 1,348 万股股权联合证券公司同意继续执行
到原子能公司名下,但这 1,348 万股股权按照大致四六开的比例,原子能公司拿
550 万股,联合证券公司拿 798 万股以抵偿华诚投资公司对其的债务。2008 年华
诚投资公司 1,348 万股股权过户到原子能公司名下,由此形成原子能公司代联合
证券公司持有原华诚投资公司在联合证券公司的股权 798 万股的情况。
    2009 年,华泰证券重组联合证券公司,联合证券公司名称变更为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缩股后原子能公司持有华泰联合证券股权 1,098 万股,其中
自持 858.6 万股,代持 239.4 万股。之后华泰证券亦与原子能公司进行协商,最
终达成原子能公司代持的 239.4 万股中的 200 万股转让给华泰证券,转让款支付
给华泰联合证券。剩余 39.4 万股与原子能公司的 858.6 万股合计 898 万股换成华
泰证券公司股权。但原子能公司代持 200 万股的问题长期没有解决。
    2014 年 12 月 23 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华泰联合证券诉原子
能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16 年 6 月 28 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出具(2015)
西民(商)初字第 104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华泰联合证券胜诉。法院判决被告继
续履行《股权代持协议》、《代持股权挂牌转让协议》,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
十日内完成 200 万股股权的挂牌转让事宜,并将股权转让所得价款给付华泰联合
证券。原子能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16 年 10 月 25 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
法院做出(2016)京 02 民终 7351 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子能公司上诉,维持
原判。原子能公司提出再审申请,2017 年 4 月 27 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
(2017)京民申 871 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了原子能公司提出的再审申请。2018 年



                                   142
1 月 18 日,原子能公司所持有的公司 0.2% 股权(200 万股)在北京产权交易
所进行司法拍卖,华泰证券以人民币 1,314.02 万元竞拍取得该等股权。截止 2018
年 3 月,已完成股权评估、股权拍卖、工商变更等相关事宜,此案已结案。
    (3)华泰资管公司作为第三人参与票据合同纠纷诉讼案:华泰资管公司作
为“华福厦门银行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根据委托人投资指令进行
投资。华泰资管公司在该定向管理计划项下,与交易对手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共叙作了两笔商业承兑汇票收益权转让与回
购交易。依据相关交易合同,两笔交易的叙作起始日分别为 2016 年 1 月 26 日
(“第一笔交易”)及 2016 年 5 月 13 日(“第二笔交易”)。
    截至报告期末,依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两笔业务均已到期,按照票面金额
计,共有人民币 94,400 万元未得到偿付(其中第一笔交易未偿票面金额为人民
币 44,400 万元,第二笔交易未偿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厦门银行已
分别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以及 2017 年 3 月 6 日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并将华泰资管公司列为本案的第三人。本案已于 2018 年 3 月 13 日由福
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对上述两笔交易合并审理。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福
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尚未宣布本案判决结果。对于上述两笔交易涉及的合同纠纷诉
讼,我公司均作为第三人参与,不涉及本案项下需支付或赔偿的义务,形成损益
归入该计划资产。该计划资产与华泰资管公司资产相互独立,本次诉讼对华泰资
管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没有不利影响。




                                   143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债券经2017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
2017年6月21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发行人董事会授权人士
同意,并签署了《关于确定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具体条款的决定》,发行人本次拟申请公开发行总规模不超
过160亿元(含16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拟分期发行,本期为首期发行,
发行规模总额不超过60亿元(含60亿元)。

 二、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运营资金,满足公司业务运
营需求;或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调整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公司将根据未来证券市场走势和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灵活、审慎地运用资金,
通过创新转型充分挖掘传统业务潜力,积极拓展创新业务,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灵
活使用资金,主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支持业务拓展,优化收入结构、偿还到期债
务和优化公司的负债结构,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1、支持业务拓展,优化收入结构
    近年来,公司依靠自身积累、资产负债管理和外部融资等多种渠道提高资本
水平,对公司业务拓展和规模扩张提供了有力支持,实现了业务规模、收入利润
和市场竞争力的明显提升。随着公司各项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公司营运资金的需
求也将进一步提升。同时,公司不断加大对创新业务拓展力度,创新业务发展整
体处于行业前列。通过发行债券,公司在支持业务拓展的同时可兼顾创新业务的
投入,继续贯彻创新转型的发展思路,大力开展业务产品创新,不断形成新的利
润增长点,优化公司收入结构。
    2、偿还到期债务,降低财务风险




                                    144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境内尚未到期债券余额为 564 亿元,明细情
况详见下表:
                                                                    单位:亿、%、年

  证券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期     期限   余额    利率          证券类别

  18 华泰 D1     2018/6/11    2019/6/11     1        46      5.00      证券公司债

  华泰 2 号 注   2018/5/24    2019/5/24     1       9.5      5.00    证监会主管 ABS

  华泰 2 次 注   2018/5/24    2019/5/24     1       0.5      0.00    证监会主管 ABS

  18 华泰 C2     2018/5/10    2021/5/10     3        28      5.20      证券公司债

  18 华泰 C1     2018/3/15    2020/3/15     2        10      5.65      证券公司债

  17 华泰 06     2017/10/19   2019/4/19    1.5       50      4.98      证券公司债

  17 华泰 C2     2017/7/27    2020/7/27     3        50      4.95      证券公司债

  17 华泰 04     2017/5/15    2020/5/15     3        60      5.25      证券公司债

  17 华泰 03     2017/5/15    2019/5/15     2        40      5.00      证券公司债

  17 华泰 02     2017/2/24    2020/2/24     3        20      4.65      证券公司债

  16 华泰 G4     2016/12/14   2021/12/14    5        30      3.97      证券公司债

  16 华泰 G3     2016/12/14   2019/12/14    3        50      3.79      证券公司债

  16 华泰 G2     2016/12/6    2021/12/6     5        25      3.78      证券公司债

  16 华泰 G1     2016/12/6    2019/12/6     3        35      3.57      证券公司债

  16 华泰 C1     2016/10/14   2021/10/14    5        50      3.30      证券公司债

  13 华泰 02     2013/6/5     2023/6/5      10       60      5.10      证券公司债
注:华泰 1 号、华泰 1 次;华泰 2 号、华泰 2 次
名称:华泰国君融出资金债权 1 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华泰国君融出资金债权 2 号资产支持
专项计划
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基础资产:融资融券债权资产,系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由原始权益人华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专项计划设立日转让给计划管理人的、原始权益人根据《融资融券合同》
向特定融资融券客户借出资金后,依法对该特定融资融券客户人享有的债权及从权利。
华泰 1 号和华泰 1 次已到期,华泰 2 号和华泰 2 次未到期。
     境外债券:2014 年 10 月 8 日,Huatai International Finance I Limited 在香港
发行了票面年息率 3.625%的信用增强美元债券 4 亿美元,期限为 5 年期,未到
期。
     同时,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
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或者董事会授权人士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145
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
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三、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随着公司“全业务链”体系建设的实施,公司以业务的深度整合为契机,着力
构建各类业务的协作机制,持续深化业务转型,并积极布局新型创新业务品种。
上述举措势必将增加对现有各项业务的投入,以实现公司收入的稳定增长。公司
经纪业务及融资融券业务的扩张、投行业务的增长、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跨境
业务和创新业务的投入以及自有资金投资范围的拓宽等都将存在较大规模的资
金需求。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调整优化债务
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求。
    (二)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目前,随着各项业务规模的扩大、创新业务的发展,公司存在较大的资金需
求,而宏观、金融调控政策的变化会增加公司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提高公司资
金的使用成本,因此要求公司拓展新的融资渠道。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可以拓宽
公司融资渠道,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运营资金,满足
公司业务运营需求;或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调整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同时,在保持合理资产负债率水平的情况下,通过债务融资,将提高财务杠杆比
率,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和资金运营效率。

 四、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发行人将为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设立的专项账户中进行集中管理,专
项账户专门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募集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按
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

 五、 前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发行公司债券情况如下:




                                   146
                                                                                                  实际使
                                                                  募集                            用是否
             期限                               发行规模   余额
 债券简称              起息日      到期日期                       资金    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      与募集
             (年)                               (亿)     (亿)
                                                                  余额                            说明书
                                                                                                   一致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
                                                                         补充运营资金,支持业
18 华泰 D1     1      2018/6/11    2019/6/11       46       46     0                                是
                                                                         务拓展,优化收入结构,
                                                                         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求
18 华泰 C2     3      2018/5/10    2021/5/10       28       28     0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       是
                                                                         补充运营资金,满足公
                                                                         司业务运营需求;或用
18 华泰 C1     2      2018/3/15    2020/3/15       10       10     0     于偿还到期债务,调整       是
                                                                         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
                                                                         务风险。
17 华泰 07     1      2017/11/20   2018/11/20      40       40     0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       是
                                                                         补充运营资金,满足公
                                                                         司业务运营需求;或用
17 华泰 06    1.5     2017/10/19   2019/4/19       50       50     0     于偿还到期债务,调整       是
                                                                         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
                                                                         务风险。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
                                                                         补充运营资金,满足公
                                                                         司业务运营需求;或用
17 华泰 C3     1      2017/9/14    2018/9/14       20       0      0                                是
                                                                         于偿还到期债务,调整
                                                                         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
                                                                         务风险。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
                                                                         补充运营资金,满足公
                                                                         司业务运营需求;或用
17 华泰 05     1      2017/8/11    2018/8/11       40       0      0                                是
                                                                         于偿还到期债务,调整
                                                                         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
                                                                         务风险。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
                                                                         补充运营资金,满足公
                                                                         司业务运营需求;或用
17 华泰 C2     3      2017/7/27    2020/7/27       50       50     0                                是
                                                                         于偿还到期债务,调整
                                                                         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
                                                                         务风险。
17 华泰 03     2      2017/5/15    2019/5/15       40       40     0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       是
17 华泰 04     3      2017/5/15    2020/5/15       60       60     0     补充运营资金,满足公       是
17 华泰 01    1.5     2017/2/24    2018/8/24       60       60     0     司业务运营需求;或用       是
                                                                         于偿还到期债务,调整
17 华泰 02     3      2017/2/24    2020/2/24       20       20     0                                是
                                                                         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


                                                  147
                                                                                                实际使
                                                                  募集                          用是否
             期限                               发行规模   余额
 债券简称              起息日      到期日期                       资金    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    与募集
             (年)                               (亿)     (亿)
                                                                  余额                          说明书
                                                                                                 一致
                                                                         务风险。
16 华泰 G4     5      2016/12/14   2021/12/14      30       30     0                              是
16 华泰 G3     3      2016/12/14   2019/12/14      50       50     0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     是
16 华泰 G1     3      2016/12/6    2019/12/6       35       35     0     补充公司运营资金         是
16 华泰 G2     5      2016/12/6    2021/12/6       25       25     0                              是
16 华泰 C2    2+1     2016/10/21   2019/10/21      30       30     0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     是
                                                                         补充运营资金,满足公
                                                                         司业务运营需求;或用
16 华泰 C1    3+2     2016/10/14   2021/10/14      50       50     0     于偿还到期债务,调整     是
                                                                         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
                                                                         务风险。
                                                                         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
15 华泰 G1     3      2015/6/29    2018/6/29       66       0      0                              是
                                                                         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15 华泰 04     2      2015/6/26    2017/6/26      180       0      0                              是
                                                                         扣除发行等相关费用
15 华泰 03     5      2015/4/21    2020/4/21       50       0      0                              是
                                                                         后,将主要用于补充营
15 华泰 02     2      2015/4/21    2017/4/21       70       0      0                              是
                                                                         运资金
15 华泰 01     2      2015/1/23    2017-01-23     60        0      0                              是
                                                                         扣除发行等相关费用
14 华泰 D1   8 个月   2014/12/18   2015/8/18       70       0      0                              是
                                                                         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14 华泰 05     1      2014/11/21   2015/11/21      40       0      0                              是
                                                                         扣除发行等相关费用
14 华泰 03     3      2014/9/29    2017/9/29       20       0      0                              是
                                                                         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
14 华泰 04     4      2014/9/29    2018/9/29       40       0      0                              是
                                                                         需求,补充公司营运资
14 华泰 02     2      2014/4/21    2016/4/21       30       0      0                              是
                                                                         金
14 华泰 01     1      2014/4/21    2015/4/21       30       0      0                              是
13 华泰 01     5       2013/6/5     2018/6/5       40       0      0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     是
13 华泰 02    10       2013/6/5     2023/6/5       60       60     0     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是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前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
        费用后,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全部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符合
        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存在改
        变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用途的情形。




                                                  148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公司
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之约束。
    本节仅列示了本次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
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全文。

 六、 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所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债券持
有人应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利益;其他事项,债券持有人应依据法律、
行政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利益。

 七、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适用性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
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
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次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次债
券的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八、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证券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特制定《华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除非法律、法规和规章有明确的规定,或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并经发行人、
受托管理人同意外,本规则不得变更。




                                   149
    第二条   本规则项下公司债券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依据《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受托管理人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为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
方式取得本次债券之投资者。
    第三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本规
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本规则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
表决。
    第四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本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本次债券持
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
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在其债券持有
期间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
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
该有效决议内容所做出的决定和主张。
    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
    第五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不是公司的权力机关或组织机构的组成部分,仅依
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就涉及全体债券持有人
利益相关的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不参与和干涉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六条   受托管理人和发行人应遵守《管理办法》及本规则的规定,及时履
行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义务,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
不得阻碍债券持有人依法行使权利。
    第七条   持有人会议应当由律师见证。见证律师原则上由为债券发行出具法
律意见的律师担任。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和有效表决权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一同披露。
    第八条   除非本规则其他条款另有定义,本规则中使用的已在募集说明书和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
协议》中定义的词语,应具有相同的含义。
    第二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第九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有权就下列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

                                   150
    (一)是否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二)是否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三)是否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的,债券持有人依法行使权利的方案;
    (五)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的,债券持有人依法行
使权利的方案;
    (六)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
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债券持有人依法行使权利的方案;
    (七)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债券持有人依法行使权利的方案;
    (八)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债券持有人依
法行使权利的方案;
    (九)其他对本次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十)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
其他情形。
    第三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第十条   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召
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一) 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二) 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三)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五)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六)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七)发行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
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八)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
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九)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十)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十一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

                                    151
    当出现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内的事项时,受托管理人应自其知悉该等事
项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召开会议。
    发行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
面提议召开的,受托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提议人书
面回复是否召集持有人会议。同意召集会议的,受托管理人应于书面回复日起
15 个交易日内召开会议。
    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发行人、单独或合计持有
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在披露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前,其持有
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 10%,并应当在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前申请在上述期间
锁定其持有的公司债券。
    第十二条   受托管理人发出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受托管理人为债券
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发行人发出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发行人为债券持有
人会议召集人。单独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发出召
集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该债券持有人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合并持有本
次未偿还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多个债券持有人发出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通知的,则由合并发出会议通知的债券持有人共同推举的一名债券持有人为债券
持有人会议召集人。
    第十三条   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召集人应当在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
通知前书面通知发行人董事会,并根据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告。发行人应积极配合,
并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持有人名册。
    第十四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当至少于会议召开日前 10 个交易日发
布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债券发行情况;
    (二)受托管理人或会议召集人、会务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四)会议召开形式。会议可以采用现场、非现场或者两者相结合的形式;
会议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的,受托管理人应披露网络投票办法、计票原则、投票
方式、计票方式等信息;



                                   152
    (五)会议拟审议议案。议案应当属于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有明确的
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六)会议议事程序。包括会议的召集方式、表决方式、表决时间和其他相
关事宜;
    (七)债权登记日。应当为会议召开日前的第 5 个交易日;
    (八)提交债券账务资料以确认参会资格的截止时点:债券持有人在会议召
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享有表决权;
    (九)委托事项。债券持有人委托参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和
身份证明,在授权范围内参加会议并履行受托义务。
    会议召集人可以就公告的会议通知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但补充通知应
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 5 个工作日前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应在刊登
会议通知的同一媒体上公告。
    第十五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应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
消除,召集人可以公告方式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原因。
    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会议通知中列明
的提案不得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会议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期
的至少 2 个工作日之前发布通知,说明延期或取消的具体原因。延期召开债券持
有人会议的,会议召集人应当在通知中公布延期后的召开日期。因不可抗力或其
他正当理由确需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时间的,不得因此而变更债券持有人
债权登记日。
    第四章   议案、委托及授权事项
    第十六条   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召集人负责起草。议案内容应
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内,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
审议事项。
    第十七条   发行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
券持有人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
会议召开之日前 7 个工作日,将内容完整的提案书面提交会议召集人,会议召集
人应发布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公告提出临时提案的债券持有人姓名或名称、
持有债券的比例和临时提案的内容。临时提案人应当保证提案内容符合法律、法
规以及本规则的规定。

                                    153
    除上述情形外,会议召集人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不得修改会议通知
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包括增加临时提案的补
充通知)中未列明的提案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十八条   受托管理人可以作为征集人,征集债券持有人委托其代为出席债
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征集人应当向债券持有人客观说明债券持有
人会议的议题和表决事项,不得隐瞒、误导或者以有偿方式征集。征集人代为出
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取得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书。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
    第十九条   债权登记日在债券持有人名册上记录的所有未偿还债券持有人,
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二十条   债券持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
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
    受托管理人和发行人应当列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但无表决权(受托管理人为
债券持有人时除外)。除涉及发行人商业秘密或受适用法律和信息披露规定的限
制外,出席会议的发行人代表应当对债券持有人的质询和建议作出答复或说明。
    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债券增信机构等应当按照会议召集人的要求列席债券
持有人会议。
    资信评级机构可以应会议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持续跟踪债券持有人会议动
向,并及时披露跟踪评级结果。
    第二十一条   债券持有人若为自然人、且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依法出
具的投票代理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
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债券持有人若为机构投资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
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
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依
法出具的投票代理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能证明被代理人具有法定代



                                    154
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被代理人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
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二十二条   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投票代理
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
    (二)代理人的权限,是否具有表决权;
    (三)分别对列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
指示;
    (四)投票代理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不作具体指示,本次未偿还债券
持有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若未注明且未明确载明前款第(二)
项、第(三)项的,未明确指示的议案视为债券持有人弃权。投票代理委托书应
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 24 小时之前送交受托管理人。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第二十三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其他有利于债
券持有人参加会议的方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会议召集人负责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应载明参
加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名称(或姓名)、出席会议代理人的姓名及其身份证件号码、
持有或者代表的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及其证券账户卡号码或适用法律规定
的其他证明文件的相关信息等事项。
    第二十五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应由受托管理人委派代表主持。如受托管理人
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共同推举一名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
人)主持会议;如未能按前述规定共同推举出会议主持人,则应当由出席该次会
议的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最多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主持会议。
    第二十六条   会议主持人有权经会议同意后决定休会及改变会议地点。若经
会议通过,主持人应当决定休会及改变会议地点。延期会议不得对在原会议通知
之外的议案做出决议。
    第二十七条   会议召集人应当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
决议。因不可抗力、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导致债券持有人会议中止、不能正常召

                                    155
开或者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者直接
终止该次会议,并及时公告。
    第七章   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
    第二十八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对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和临时议案进行表决,做
出决议;未在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和临时议案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不得进行表决。
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提案时,不得对提案进行修改,否则将被视为一个新的提案,
不能在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上进行表决。
    第二十九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
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债
券持有人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债券持有人会议将不得对提案进行搁置或
不予表决。
    第三十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每一议案应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
人或其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拥有一
票表决权,募集说明书、本规则等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债券持有人与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
    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
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
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第三十一条   下列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
决权,并且其所代表的本次债券面值数额不计入出席会议的本次债券面值总额:
    (一)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关联方;
    (三)债券持有人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第三十二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经超过持有本次债券总
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对于免除或减少发行人在
本次债券项下的义务及变更本规则的决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次债券总额且有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募集说明书、本规则等另有约定的,
从其约定。




                                    156
    第三十三条   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
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
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应当由
至少两名本次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作为监票人参加计票和监票。与拟审议事项
有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与发行人有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
理人不得担任监票人。
    第三十四条   会议主持人根据每一审议事项表决结果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
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应当在会议上宣布表决结果。
    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
算;如果会议主持人未提议重新点票,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
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会议
主持人应当即时点票。
    第三十五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另有明
确规定的决议除外。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及担保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
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第三十六条   会议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工作日披露会议决议
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
    (二)会议有效性;
    (三)各项议案的议题和表决结果。
    议案未获通过的,应在会议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第三十七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应有书面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二)会议主持人姓名;
    (三)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和监票人的姓名;
    (四)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所代表表决权的本次债券数额
及占本次债券总数额的比例;
    (五)对每一拟审议事项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六)债券持有人的质询意见或建议及发行人代表的答复或说明;

                                  157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八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由会议召集人代表、会议主持人、见证律
师、监票人和记录人签名。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通知、会议记录、表决票、会
议决议、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的投票代理委托书、律师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等会议文件、资料由受托管理人保管,保管期限不少于本次债券
到期之日起或本息全部清偿后五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
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场地费、公告费、见
证律师费等会议费用由发行人承担。如因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或者因保护债
券持有人全体利益而产生任何费用,应由全体债券持有人共同承担或者由发行人
先行承担并在决议中予以明确规定。
    第四十条 本规则中提及的“本次债券总额”,特指“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
这里的“本次未偿还债券”指除下述债券之外的一切已发行的本次债券:(1)
根据本次债券条款已由发行人或担保人兑付本息的债券;(2)已届本金兑付日,
兑付资金已由发行人向兑付代理人支付并且已经可以向债券持有人进行本息兑
付的债券。兑付资金包括该债券截至本金兑付日的根据本次债券条款应支付的任
何利息和本金;(3)不具备有效请求权的债券;(4)发行人根据本次债券条款
规定回购并注销的债券。
    第四十一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低于”不
含本数。
    第四十二条 本规则于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加盖公章后,自本次债券发行之
日起生效。




                                   158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凡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
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且认可《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双方
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约定而享有的各项权利及所需承担的各项义务;且
接受《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相关约定之约束。
    本节仅列示了本次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
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全文。

    一、《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签署
    根据发行人与申万宏源证券于 2018 年 9 月签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申万宏源证券受
聘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除以下事项外,申万宏源证券与发行人不存
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职责的利害关系。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申万宏源证券持有“华泰证券”A 股 551,539 股,占
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0.0067%。
    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邮政编码:200031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9955
    收件人:徐梦婷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发行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一)发行人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本
次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159
    2、甲方应当为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募集
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甲方应当在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乙方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立监管协议。
    3、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甲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公
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甲方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书面
通知乙方,向上交所提交并披露临时报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
产生的结果:
    (1)甲方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甲方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4)甲方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5)甲方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
二十;
    (6)甲方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甲方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甲方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9)甲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0)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11)甲方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本次债券上市条件;
    (12)甲方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甲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甲方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4)甲方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15)甲方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甲方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
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16)甲方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7)本次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160
    (18)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三分之二以
上的监事、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19)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乙方同时,甲方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债券本息安全向乙
方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4、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取得债权登记日的本次债券
持有人名册,并承担相应费用。
    5、甲方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债券发行
人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6、甲方应在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次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
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利息和到期本金偿付日之前的十五个工作日
内,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相关工作。预计不能偿还债务
时,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追加担保,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并可以配合债券持有人办理其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并承担相
关费用。
    7、甲方无法按时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时,应依据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召开债券
持有人会议,并根据会议形成的决定采取补救措施。
    8、甲方应对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职责或授权予以充分、有效、及时的配合
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与本次债
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乙方能够有效沟通。
    9、受托管理人变更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及新任受托管理人完成乙方工作
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项下应当向乙方履行的
各项义务。
    10、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甲方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上市交易。
    11、根据协议第 4.17 条的规定,甲方就乙方根据本协议提供的债券受托管
理服务无须向乙方支付受托管理报酬,但甲方须支付乙方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产
生的额外费用。
    12、甲方应当履行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61
    1、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
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发
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
    2、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担保物状况、内外部增信
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1)就《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约定的情形,列席发行人内部有权机构
的决策会议;
    (2)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每年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
会计账簿;
    (3)调取发行人银行征信记录;
    (4)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5)约见发行人进行谈话。
    3、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
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
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4、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受托管理协议》、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并应当按照本次债券交易场所认可的方式向债券
持有人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需要
向债券持有人披露的重大事项。
    5、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对发行人进行回访,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约定
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6、出现《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情
形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受托管理人应当问询发
行人,要求发行人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向债券持有人披露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发生触发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形的,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7、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
议决议,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162
    8、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受
托管理人应当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次债券偿付相关的所
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次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受托管理
协议》的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9、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应当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督
促发行人履行《受托管理协议》第 3.7 条及第 3.8 条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或者
可以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具体财产保全措施及费用承担方式由
双方另行协商。
    10、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
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11、发行人为本次债券设定担保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在本次债券发行前或募
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文件,并在担保期间妥
善保管。
    12、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和其他
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并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
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
序。
    13、受托管理人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所知悉的
发行人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本次债券持有人权益
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4、受托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及电子资
料,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工作底稿、
与增信措施有关的权利证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债券到期之日或本息全
部清偿后五年。
    15、除上述各项外,受托管理人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 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2) 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16、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委
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163
    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师事
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17、本次债券受托管理报酬为 0 元。
    (三)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
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当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债券持有人披露上一年度的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3)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4)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
理结果;
    (5)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6)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7)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8)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第(一)项至第(十九)项等情形的,
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9)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3、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出现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发生利益冲突、发行人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情形,或出现第 3.4 条第(一)项至第(十
九)项等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受托管理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
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四)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1、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形
    (1)受托管理人通过本人或代理人,在全球广泛涉及投资银行活动(包括
投资顾问、财务顾问、资产管理、研究、证券发行、交易和经纪),因此受托管




                                    164
理人在《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与其它业务协议下的职责可能会产生利益冲
突。
    (2)受托管理人其他业务部门或关联方可以在任何时候 1)向任何其他客户
提供服务;2)从事与发行人或与发行人属同一集团的任何成员有关的任何交易;
或 3)为与其利益可能与发行人或与发行人属同一集团的其他成员的利益相对立
的人(“第三方”)的相关事宜行事,并可为自身利益保留任何相关的报酬或利润。
为第三方提供服务、执行交易或为第三方行事的受托管理人及其雇员使用发行人
的保密信息或本次债券相关的保密信息来为第三方提供服务、执行交易或为第三
方行事,可能会产生利益冲突。
       2、相关风险防范
       受托管理人已根据监管要求建立完善的内部信息隔离和防火墙制度,保证:
(1) 受托管理人承担《受托管理协议》职责的雇员不受冲突利益的影响;(2) 受
托管理人承担《受托管理协议》职责的雇员持有的保密信息不会披露给与《受托
管理协议》无关的任何其他人;(3)相关保密信息不被受托管理人用于《受托管
理协议》之外的其他目的;(4)防止与《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敏感信息不适当
流动,对潜在的利益冲突进行有效管理。
    3、受托管理人不得为本次债券提供担保,且受托管理人承诺,其与发行人
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4、受托管理人如违反《受托管理协议》下的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应承担《受
托管理协议》下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1、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履行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1)受托管理人未能持续履行《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职责;
    (2)受托管理人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3)受托管理人提出书面辞职;
    (4)受托管理人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在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未
偿还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65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解聘受托管理人的,自发
行人和新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新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
新任受托管理人继承受托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
权利和义务,《受托管理协议》终止。新任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将变更情况向中
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3、受托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变更生效当日或之前与新任受托管理人办理完毕
工作移交手续。
    4、受托管理人在《受托管理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在新任受托管理人与
发行人签订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终止,但并不免除受托管理人在《受
托管理协议》生效期间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六)陈述与保证
    1、发行人保证以下陈述在《受托管理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1) 发行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签署和履行《受托管理协议》已经得到发行人内部必要的授权,
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发行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发行人
的公司章程以及发行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2、受托管理人保证以下陈述在《受托管理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1) 受托管理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证券公司;
    (2)受托管理人具备担任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资格,且就受托管理人所
知,并不存在任何情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受托管理人丧失该资格;
    (3)受托管理人签署和履行《受托管理协议》已经得到受托管理人内部必
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受托管理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
没有违反受托管理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受托管理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
协议的规定。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双方在签署《受托管理协议》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
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及时以书
面方式通知其他方,并提供发生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的一方还必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166
    2、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双方应当立即协商以寻找适当的解决方
案,并应当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如果该不
可抗力事件导致《受托管理协议》的目标无法实现,则《受托管理协议》提前终
止。
       (八)违约责任
       1、《受托管理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
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因一方的违约行
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损失(包括给守约方带来的任
何诉讼、权利要求、损害、债务、判决、损失、成本、支出和费用(含合理的律
师费用))。
       2、以下事件构成《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次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次债券到期、加速清偿或回购(若适用)时,发行人未能按时足
额偿付到期应付本金;
       (2)在本次债券到期、加速清偿或回购(如适用)时,发行人未能按时足
额偿付本次债券的到期利息,且该违约持续超过三十个连续工作日仍未得到纠正;
       (3)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义务或募集说明书或《受
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其他约定的义务(上述违约情形除外)且将实质
影响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义务,且经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
合并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持续 30
天仍未得到纠正;
       (4)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丧
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5)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则、规章、裁决,或政府、监管、立法或司
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发行人在
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或本次债券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6)其他对本次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3、若因发行人违反《受托管理协议》任何规定和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因本
次债券发行与挂牌转让的申请文件或募集文件以及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内的其他
信息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因发行人违反与《受托管理协议》



                                     167
或与本次债券发行与挂牌转让相关的任何法律规定或规则或因受托管理人根据
《受托管理协议》提供服务,从而导致受托管理人遭受损失、责任和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用、他人对受托管理人或任何其他受补偿方提出
权利请求或索赔等),发行人应当赔偿受托管理人遭受的与上述违反情形有关的
所有损失。
    4、发行人如果注意到任何可能引起《受托管理协议》中所述的索赔的情况,
应立即通知受托管理人。
    5、因受托管理人过失、恶意、故意不当行为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的任
何行为(包括不作为)而导致发行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受托管理人应当立即采取
有效措施避免该等损失的扩大,发行人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募集说明书以及《受托管理协议》之规定追究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6、受托管理人无需就任何其他实体与《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作为或不作
为,对发行人承担责任,但经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生效裁决由于受托管理
人过失、恶意、故意不当行为而导致发行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发行人有权依据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说明书以及《受托管理协议》之规定追究受
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7、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人的代表就中国证监会、协会、交易所等有关主
管机关因本次债券的相关事宜拟对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人代表采取的监管措
施或追究法律责任提出申辩时,发行人应积极协助受托管理人并提供受托管理人
合理要求的有关证据。
    8、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受托管理人不对本次债券的合法有效
性作任何声明;除《受托管理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外,受托管理人不对本次债券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发行人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及募集说明书的履行/承担
相关义务和责任负责;除官方证明文件外,不对本次债券有关的任何声明负责。
上述免责声明不影响主承销商应当承担的责任。
    9、加速清偿及措施。
    (1)加速清偿的宣布。如果《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发生且一直
持续 30 个连续工作日仍未解除,经超过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且有表决




                                  168
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包括债券持有人代理人)通过,以书面方式通知发
行人,宣布本次未偿还债券的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应付。
    (2)措施。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发行人在不违反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
下采取了以下救济措施之一,经超过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且有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的债券持有人(包括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豁免
其违约行为,并取消加速清偿的决定:
    1)向受托管理人提供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支付以下各项金额的总和:
①受托管理人的合理赔偿、费用和开支;②所有迟付的利息;③所有到期应付的
本金;④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就迟延支付的债券本金计算的利息。
    2)相关的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豁免;
    3)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其他措施。
    (3)其他救济方式。如果发生违约事件且一直持续 30 个连续工作日仍未解
除,受托管理人可根据经超过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
一的债券持有人(包括债券持有人代理人)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依法采
取任何可行的法律救济方式收回本次未偿还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九)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受托管理协议》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2、《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
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因《受托管理协议》引起
的或与《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司法程序可依据中国法律向发行人住
所地人民法院提起并由该法院受理和进行裁决。
    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
各方有权继续行使《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受托管理协议》
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受托管理协议》于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
单位公章后,自本次债券首期发行之日起生效。
    2、除非法律、法规和规则另有规定,《受托管理协议》的任何变更,均应
当由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书面补充协议后生效。《受托管理协议》于本次债券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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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后的变更,如涉及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应当事先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同
意。任何补充协议均为《受托管理协议》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受托管理
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若出现发行人履行完毕与本次债券有关的全部支付义务、变更受托管理
人、本次债券发行未能完成等情形,《受托管理协议》自动终止。




                                 170
第十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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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本期公司债券供投资者查阅的有关备查文件如下:

    一、 备查文件内容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募集说明书
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募
集说明书全文及摘要。

    二、 查询时间及地址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 9:00-11:30,14:00-16:30。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联系人:奚东升
    联系电话:025-83387118
    传真:025-83387784
    邮政编码:210019
    2、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大厦证券一号楼 4 层
    联系人:王成成、林楷
    联系电话:025-83387750
    传真:025-83387711
    邮政编码:21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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