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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泰证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24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 2021-02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通知及议案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在南京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7 人,实到监事 5
人,监事章明和张晓红未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监事于兰英代为行
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翟军主持。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会议。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数占监事总数的 100%,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监事审议,表决通过
了各项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同意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三、同意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就此出具如下书面审


                                   1
核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
策的相关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状况及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
准确的会计信息。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四、同意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1、同意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分别编制的 2020
年度报告。
    2、同意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
部门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五、同意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全体监事

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后,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
    六、同意关于调整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并就此出具如下书面核查意见:



                               2
    (一)公司对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况。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813 名,拟授予

的 A 股限制性股票数量上限不变,仍为 4,564.00 万股。

    (二)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

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

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情形,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

人数进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调整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
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七、同意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就此出
具如下书面核查意见:

    (一)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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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

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不得授予 A 股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

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 A 股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确定授予日为 2021

年 3 月 29 日。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

司确定 2021 年 3 月 29 日为授予日,以人民币 9.10 元/股的价格向符

合授予条件的 813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4,564.00 万股 A 股限制性股票。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A 股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请参阅与本公告
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A 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八、同意关于公司监事 2020 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和

《公司 2021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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