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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3-2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020 年度,华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在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的财务
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方面的职责。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19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李志明先生、丁锋先生、陈志斌先生

组成,其中:李志明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1、李志明先生,1953 年 4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1976 年 10

月至 1989 年 11 月任香港政府税务局助理评税主任、评税主任,1989
年 7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牌科高级
经理/总监、机构策划总监、财务及行政总监,2014 年 10 月至 2020

年 2 月任南国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管理合伙人,2020 年 2
月至今任柏宁顿资本有限公司董事及管理合伙人。2015 年 4 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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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丁锋先生,1968 年 12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
1990 年 8 月至 1992 年 11 月任厦门经济特区中国嵩海实业总公司财

务部助理会计师;1992 年 12 月至 1995 年 9 月任中国北方工业厦门
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1995 年 10 月至 2002 年 8 月任江苏省国际信
托投资公司财务部副科长;2002 年 8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江苏省国信

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项目副经理;2004 年 9 月至 2009 年 12
月历任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门负责人(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2009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

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10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江苏省国
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 年 1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江苏省国
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2018 年 3 月至今任江苏省
国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部总经理。2018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非执行董
事,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3、陈志斌先生,1965 年 1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企业管理专业,
东南大学财务与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部管理会计咨询专家,
中国会计学会政府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8 年 6 月至今任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8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具体情
况如下: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听取了毕马威华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人员关于 2019 年审计工作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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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审审计重点、预审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人员进行讨论与沟通。会上,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志明主任委员就关键审计事项、估值模型运营情况等进行了询问。
非执行董事丁锋委员就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情况等进行了询问。独立非
执行董事陈志斌委员就境内外内控和会计准则差异、结构化主体范围、

量化投资情况等进行了询问,提请审计人员关注上市公司协会有关年
报审计的要求和关键点。对此,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及公司计划财务部相关人员作了详尽解释。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审
计计划的议案》。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
配的预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
度报告的预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公
司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预
计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预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并审阅了《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
事项》《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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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份财务报表的议案》。
    5、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4 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非执行董事丁锋委员授权委托
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志斌委员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人员关于公司 2020 年 H+G 股中期审阅

工作、2020 年 A+H+G 股年度审计审计计划的汇报,并与毕马威华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人员进行讨论与沟通。会上,独
立非执行董事李志明主任委员就疫情影响的披露、AI 在审计工作中

的运用、管理层在关键审计事项方面的配合情况等进行了询问。独立
非执行董事陈志斌委员就国际形势不确定性对境内外审计影响情况
等进行了询问,并建议关注管理架构变化后的风险偏好等领域。对此,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公司计划财务部相关人
员作了详尽解释。
    6、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上半
年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7、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 1
—9 月份财务报表的议案》。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亲自出席会议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李志明                             7/7

      丁锋                               6/7

      陈志斌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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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2019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
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和《年报审计工作规则》
要求,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之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全体委

员审阅了《公司 2019 年度审计计划》,并就公司 2019 年审计工作进
度安排、年审审计重点、预审工作情况等审计工作汇报与毕马威华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人员进行讨论与沟通。审计委员

会就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提出如下建议:年度审计工作进程中应
重点关注关键审计事项与业务领域,包括境内外内控和会计准则差异
的处理、结构化主体范围的变化等;密切关注券商同业审计工作情况,
加强监管沟通与交流,切实做好年报审计工作。在此基础上,要以客
观、公正地态度进行审计,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在年审会计师进场
开始审计工作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又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
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形成财务报
表初稿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财务报表初稿,审阅了年度
审计报告“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并形成书面意见,决
定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正式定稿的公司 2019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
董事会审核。
    (二)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公司 2019 年度和 2020 年上半
年度财务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认为公司相
关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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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等,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进
行披露。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毕马威是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是华马威国际在中国的成员所,是第一家获准在中

国境内设立合作所开展业务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并以此为起点致力
于长期服务中国市场,在提供世界级水平服务的同时,也充分考虑中
国的实际情况并按客户所属的不同行业,提供合乎客户行业特点的服

务。毕马威的金融服务业务在中国、亚太地区乃至全球一直属于市场
的领先地位。毕马威有着严谨的独立性审查以及质量控制系统,金融
服务专业队伍是毕马威最具规模、实力最雄厚的行业专责服务队伍,
其证券行业团队深谙行业运作经验,拥有行业前瞻性洞察力,具有与
证券行业翘楚在各个领域广泛合作的丰富经验。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19
年度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坚持以公允、真实地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
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因此,审计委员会
全体委员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前,依据客观公正的原
则,对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与审阅,同意公司继续聘请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0
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审计服务费不超过 600 万元。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0 年 3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0 年第三次会议,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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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委员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了解了公司
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

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同时审阅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
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能够围绕以数字化
赋能双轮驱动战略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大数据审计思维、技术方法,

加强对公司重点业务及流程的审计,以合规、风险控制为导向,对被
审计单位进行检查和评价,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有
效性。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和调查,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要求,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事项
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
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审计委员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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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积极协调管理层
就重大审计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

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
    (七)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开展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等原则,对关联交
易进行严格控制。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做好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年度预
算管理工作,根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第

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披露了关于
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以保证关联交易事
项能够按照有利于公司股东整体利益的原则进行。为做好关联交易的
管理、审批工作,保证关联交易合规进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评议,形成书面决议后
提交董事会讨论,达到一定标准的重大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报告期内,公司有关关联交易的审查、决策、
批准程序等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要求。


    2020 年,我们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了审计委员
会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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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各项相关规定,认真规范履职,进一
步强化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审查职能,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维护

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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