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31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 2022-00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现
场会议地点为南京。会议应到董事 13 人,实到董事 10 人,陈泳冰、
胡晓和汪涛等三位非执行董事未亲自出席会议,其中:陈泳冰书面委
托丁锋非执行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胡晓、汪涛分别书面委托张伟董
事长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 100%,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
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各项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 2021 年度经营管理层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同意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同意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
四、同意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1、同意公司根据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对本次回购所适用的授
予价格由人民币 9.10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8.70 元/股,对应的回购价
格调整为人民币 8.70 元/股。
2、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H 股类别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事项:
(1)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8.70 元/股回购 1,060,973 股 A 股限制
性股票,并在回购后注销该部分股份。
(2)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
办理上述 A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在注销该部分股份后具体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手续,
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母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
币 8,588,552,010.70 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分别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0% 的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金 和 10% 的 交 易 风 险 准 备 金 共 计 人 民 币
2,576,565,603.21 元 后 , 本 年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6,011,986,407.49 元。考虑以前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2021 年末累
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20,003,532,244.8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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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证券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部分,不得用于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2021 年 12 月末母公司
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累计数为人民币 1,911,124,925.20 元,
按照规定扣除后,母公司可向投资者进行现金分配的金额为人民币
18,092,407,319.65 元。
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建议公司 2021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如下:
1、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076,650,000 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的 45,278,495 股和拟回购注销的 1,060,973 股 A 股股份,
即以 9,030,310,532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50 元
(含税),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4,063,639,739.40 元(含税),
占 2021 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4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
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
入该年度现金分红比例计算。因公司 2021 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
额为人民币 48,959,144.00 元(不含交易费用),若按此计算,则现
金红利总额合计为人民币 4,112,598,883.40 元,占 2021 年度合并口
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81%。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将
转入下一年度。
2、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 A 股股东(包含
GDR 存托人)和港股通投资者支付,以港币向 H 股股东(不含港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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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
计算。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请参阅与
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六、同意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分别编制的 2021
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就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与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出具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请参阅与
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八、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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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请参阅与
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
十一、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十三、同意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并同意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与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丁锋先生
回避表决。
(二)与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陈泳冰先
生回避表决。
(三)与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柯翔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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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表决。
(四)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周易先生、
朱学博先生回避表决。
(五)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与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陈泳冰先
生回避表决。
(七)与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汪涛先生
回避表决。
(八)与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请参阅与
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四、同意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自营投资额度的预案,并同意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业务管理、风险
控制指标等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根据市场情况在以下额度内确定、调
整公司自营投资规模:
6
1、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
100%;
2、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
500%。
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因承销业务所发生的被
动型持仓。“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及“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
其衍生品”的合计额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
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进行计算。
需说明的是,上述额度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市场波动
的特点所确定的自营投资额度上限,其总量及变化并不代表公司经营
层、董事会对于市场的判断。实际自营投资额度的大小取决于执行自
营投资时的市场环境。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同意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 2022 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出具 A 股
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及 GDR 审计报告;聘请德勤关黄陈方会计
师行为公司 H 股审计服务机构并出具 H 股审计报告,审计费用合计为
人民币 420 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5 万元)。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请参阅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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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
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七、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的预
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陈仲扬先生和尹立鸿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待陈仲扬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人选在公司
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陈仲扬先生将接替陈泳冰先生履行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待尹立鸿女士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人选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尹
立鸿女士将接替朱学博先生履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职责,任
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陈仲扬先生在任公司非执行董事期间,将不会从公司领取薪酬。
尹立鸿女士在任公司执行董事期间,将从公司领取薪酬,其薪酬按有
关规定和制度确定。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请参阅与
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董
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十八、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的预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提名王全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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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
供其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通过。待王全胜先生作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人选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王全胜先
生将接替陈传明先生履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任
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王全胜先生在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
将按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标准从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请参阅与
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董
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十九、同意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同意公司在现行公司《章程》的基础上,根据现行有效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
条例》《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关于实施<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
有关问题的规定》《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
的规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行业文化建设十要素》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
《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2、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变
更的报备等事宜。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情况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十、同意关于总部组织架构及相关部门职责调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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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意公司总部组织架构及相关部门职责调整方案。
2、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实施总部组织架构和部门职责调整
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一、同意关于公司董事 2021 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
告。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二、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履行职责、绩效
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三、同意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履职报告,并同意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履职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
二十四、同意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在南京召开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
会,股东大会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 2021 年度合规总监工作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反洗钱工作报
10
告》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非表决事项),
审阅了《公司洗钱风险自评估报告》,并审查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
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具体情况的报告》,全体董事对上述报告无异
议。
特此公告。
附件:陈仲扬先生、尹立鸿女士、王全胜先生简历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
11
附件:
陈仲扬先生、尹立鸿女士、王全胜先生简历
1、陈仲扬先生,1967 年 10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
工程师。1992 年 6 至 2000 年 11 月历任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计
划处科员、副科长(主持工作);2000 年 11 月至 2001 年 8 月任江苏
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经营开发部副经理(主持工作);2001 年 8 月
至 2002 年 5 月在江苏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路产路权处工作;2002
年 5 月至 2004 年 10 月历任江苏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路产路权处副
处长、处长;2004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1 月历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
司营运安全部副部长,工程技术部副部长,工程技术部副部长、扩建
项目办公室副主任,扩建项目办公室主任、工程技术部副部长,企管
法务部部长;2017 年 11 月至 2019 年 4 月历任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2019 年 4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苏省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2020 年 6 月至 2020 年 7 月
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
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2020 年 7 月至今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目前,陈仲扬先生兼任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董事。陈仲扬先生任职的江苏交通
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所属独资企业。
12
截至目前,陈仲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尹立鸿女士,1970 年 1 月出生,大学本科,国民经济管理专
业。1991 年 8 月至 1992 年 8 月任中国银行南京市分行萨家湾支行员
工;1992 年 8 月至 1998 年 10 月历任中国银行南京市分行计划处员
工、科员、副科长;1998 年 10 月至 1999 年 6 月任中国银行江苏省分
行南京城北支行行长助理;1999 年 6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中国银行江
苏省分行南京城西支行副行长;2003 年 9 月至 2004 年 7 月任中国银
行江苏省分行南京白下支行行长;2004 年 7 月至 2004 年 10 月任中国
银行江苏省分行南京城南支行副行长;2004 年 10 月至 2007 年 8 月任
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南京新港支行行长;2007 年 9 月至 2007 年 10 月
任江苏银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2007 年 10 月至 2009 年 4 月任江
苏银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2009 年 4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江苏银行
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党委组织部部长;2021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
副书记。
截至目前,尹立鸿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王全胜先生,1968 年 10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企业管理专业。
1993 年 9 月至 1995 年 8 月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信息中心助教;1995 年
9 月至 2001 年 3 月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信息中心讲师;2001 年 4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南京大学商学院电子商务系副教授、副系主任;2008 年
9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南京大学商学院电子商务系副教授、系主任;
2011 年 1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南京大学商学院电子商务系教授、系主
任;2013 年 10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南京大学商学院营销与电子商务系
13
教授、系主任;2016 年 9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南京大学管理学院教
授、副院长;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副院长。
王全胜先生与公司及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
前,王全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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