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03-31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 2022-01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
《关于实施<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规定》《证券公司治
理准则》《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发
布的《证券行业文化建设十要素》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请见附件《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
对照表》。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
1
附件: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章程条款 修订依据
第三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第三十九条 公司持有 5%以上股 根据现行有效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 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的《中华人民
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 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
共和国证券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
法》等有关法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
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 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律、法规、规范
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性文件的相关
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 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 要求,结合公
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 司实际情况进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行修订。
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 的除外。
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 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
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
讼。 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
... 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
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
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
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第四十一条 依法须经中国证监 第四十一条 依法须经中国证监 根据现行有效
会批准的,在批准前,公司股东应当 会核准的,在核准前,公司股东应当 的《证券公司
按照所持股权比例继续独立行使表 按照所持股权比例继续独立行使表
股权管理规
决权,股权转让方不得推荐股权受让 决权,股权转让方不得推荐股权受让
定》等有关法
方相关人员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 方相关人员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让 级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让 律、法规、规范
渡表决权。 渡表决权。 性文件的相关
要求,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进
行修订。
第四十二条 公司股东应当充分 第四十二条 公司股东应当充分 同上
了解股东权利和义务,充分知悉公司 了解公司股东条件以及股东权利和
经营管理状况和潜在风险等信息,投 义务,充分知悉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和
资预期合理,出资意愿真实,并且履 潜在风险等信息,投资预期合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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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章程条款 修订依据
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资意愿真实,并且履行必要的内部决
策程序。
不得签订在未来公司不符合特
定条件时,由公司或者其他指定主体
向特定股东赎回、受让股权等具有
“对赌”性质的协议或者形成相关安
排。
第四十三条 公司股东的持股期 第四十三条 公司股东的持股期 同上
限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限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 监会的有关规定,其他证券公司股东
公司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对所控 通过换股等方式取得公司股权的,持
制的公司股权应当遵守与公司股东 股时间可连续计算。
相同的锁定期,中国证监会依法认可 公司股东的主要资产为公司股
的情形除外。 权的,该股东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对所控制的公司股权应当遵守与
公司股东相同的锁定期,中国证监会
依法认可的情形除外。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同上
... ...
股东质押所持公司股权的,不得 股东质押所持公司股权的,不得
损害其他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不得恶 损害其他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不得约
意规避股权锁定期要求,不得约定由 定由质权人或其他第三方行使表决
质权人或其他第三方行使表决权等 权等股东权利,也不得变相转移公司
股东权利,也不得变相转移公司股权 股权的控制权。
的控制权。 公司持有 5%以下股权的股东不
适用本条第一款规定。
第四十五条 公司股东及其实际 第四十五条 公司股东及其控股 同上
控制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抽 (一)对公司虚假出资、出资不
逃出资或者变相抽逃出资; 实、抽逃出资或者变相抽逃出资;
... ...
(七)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 (七)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
为。 为。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等相关主体不得配合股东及其 人员等相关主体不得配合公司的股
实际控制人发生上述情形。 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上
述情形。
公司发现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存在上述情形,应当及时采
取措施防止违规情形加剧,并在 2 个
工作日内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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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章程条款 修订依据
第七十条 公司普通股股东承担 第七十条 公司普通股股东承担 同上
下列义务: 下列义务:
... ...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
方式缴纳股金; 方式缴纳股金;
公司股东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实、抽逃出资或者变相抽逃出资等违 外,不得退股;
法违规行为的,公司应当在 10 个工 (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
作日内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 证监会规定履行出资义务,使用自有
出机构报告,并要求有关股东在 1 个 资金入股公司,资金来源合法,不得
月内纠正。 以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法律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情形除外;
外,不得退股; ...
(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 (七)应经但未经监管部门核准
证监会规定履行出资义务,使用自有 或未向监管部门备案的股东,或者尚
资金入股公司,资金来源合法,不得 未完成整改的股东,不得行使股东大
以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法律 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
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案权、处分权等权利;
... ...
(七)应经但未经监管部门批准
或未向监管部门备案的股东,或者尚
未完成整改的股东,不得行使股东大
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
案权、处分权等权利;
...
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一条 根据现行有效
... ... 的《证券公司
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单位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国务院
监督管理条
或个人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或者实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成为公司主
例》《证券公司
际控制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否 要股东或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应
则应限期改正;未改正前,相应股份 当限期改正;改正前,相应股权不具 股权管理规
不具有表决权。 有表决权。 定》《关于加强
上市证券公司
监管的规定》
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要
求,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进行
修订。
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七条 根据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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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章程条款 修订依据
... ... 的《中华人民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 共和国证券
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法》等有关法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为股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除依照规
律、法规、规范
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担保。 定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外,不得为股
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 性文件的相关
担保。 要求,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进
行修订。
第一百一十七条 第一百一十七条 同上
...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
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
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
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 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
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 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
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及股东大会召 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
集人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 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
股比例限制。 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
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
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
予以配合。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
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
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
征集股东权利。公司及股东大会召集
人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
比例限制。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公司股东
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第一百四十七条 第一百四十七条 同上
... ...
公司董事在任职前须取得中国 公司任免董事应当报国务院证
证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核准的任职 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公司董事应当
资格。公司董事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
... ...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应当遵守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应当遵守 同上
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 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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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章程条款 修订依据
有下列勤勉义务: 有下列勤勉义务:
... ...
(四)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 (四)应当对公司证券发行文件
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 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
息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
...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法保证
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
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
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
披露的,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
第一百五十七条 第一百五十七条 同上
... ...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应当取得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应当具备
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核准的 以下条件:
任职资格,且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
第一百五十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 第一百五十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 根据中国证券
列职权: 列职权: 业协会发布的
... ...
《证券行业文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
化建设十要
项; 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 (十四)负责文化建设工作目标 素》等有关法
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及规划的战略决策,指导公司加强文 律、法规、规范
(十五)听取公司执行委员会的 化建设; 性文件的相关
工作汇报并检查执行委员会的工作;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 要求,结合公
(十六)决定公司的合规管理目 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司实际情况进
标,对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十六)听取公司执行委员会的
行修订。
包括但不限于:审议批准合规管理的 工作汇报并检查执行委员会的工作;
基本制度及年度合规报告,评估合规 (十七)决定公司的合规管理目
管理有效性,督促解决合规管理中存 标,对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在的问题,建立与合规总监的直接沟 包括但不限于:审议批准合规管理的
通机制,保障合规总监对高级管理人 基本制度及年度合规报告,评估合规
员,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层级子 管理有效性,督促解决合规管理中存
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各单位”),合 在的问题,建立与合规总监的直接沟
规部门及合规管理人员的考核; 通机制,保障合规总监对高级管理人
(十七)制订公司的风险控制制 员,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层级子
度; 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各单位”),合
(十八)制订公司董事薪酬的数 规部门及合规管理人员的考核;
额和发放方式方案; (十八)制订公司的风险控制制
(十九)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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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章程条款 修订依据
十九条第(三)项、第(五)项、第 (十九)制订公司董事薪酬的数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额和发放方式方案;
份; (二十)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二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十九条第(三)项、第(五)项、第
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 份;
(二十一)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
第一百八十条 发展战略委员会 第一百八十条 发展战略委员会 同上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进行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进行
研究预测,拟订公司发展战略计划。 研究预测,拟订公司发展战略计划。
具体职责是: 具体职责是:
... ...
(五)对公司长远发展战略、重 (五)对公司长远发展战略、重
大投资、改革等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 大投资、改革等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
议; 议,促进公司文化理念与公司发展战
... 略的深度融合;
...
第一百九十一条 第一百九十一条 根据现行有效
... ... 的《证券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中国证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法律法
治理准则》等
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核准的任职资 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条件。公司不
有关法律、法
格。公司不得授权未取得任职资格的 得授权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行使高级
人员行使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 管理人员的职权。 规、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要
求,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进行
修订。
第一百九十九条 执行委员会行 第一百九十九条 执行委员会行 根据中国证券
使下列职权: 使下列职权: 业协会发布的
... ...
《证券行业文
(七)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 (七)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
化建设十要
置方案; 置方案;
(八)制定和批准职工薪酬方案 (八)部署落实文化建设各项工 素》等有关法
和奖惩方案; 作; 律、法规、规范
(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九)制定和批准职工薪酬方案 性文件的相关
和奖惩方案; 要求,结合公
(十)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司实际情况进
行修订。
第二百一十四条 首席风险官应 第二百一十四条 首席风险官应 根据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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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章程条款 修订依据
当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当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的《中华人民
(一)取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 (一)具备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 共和国证券
员任职资格; 员任职条件;
法》等有关法
... ...
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
要求,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进
行修订。
第二百一十八条 第二百一十八条 同上
... ...
公司监事在任职前须取得中国 公司任免监事应当报国务院证
证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核准的任职 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资格。
第二百二十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 第二百二十条 监事应当对公司 同上
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
确认意见。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
监事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
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
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
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可以直接
申请披露。
第二百二十五条 第二百二十五条 根据现行有效
... ... 的《中华人民
监事会成员由股东代表监事、职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
共和国证券
工代表监事和独立监事组成。股东代 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
法》《中华人民
表监事、独立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 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
罢免。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 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 共和国公司
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 法》等有关法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选举产生。 律、法规、规范
公司监事会主席在任职前须取 本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二款 性文件的相关
得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核准 规定的公司董事长应具备的条件适
要求,结合公
的任职资格,本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 用于公司监事会主席。
司实际情况进
第二款规定的公司董事长应具备的
条件适用于公司监事会主席。 行修订。
第二百二十六条 监事会向股东 第二百二十六条 监事会向股东 根据现行有效
大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大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的《中华人民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共和国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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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章程条款 修订依据
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 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 法》等有关法
意见; 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律、法规、规范
... ...
性文件的相关
要求,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进
行修订。
第二百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 第二百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 同上
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 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 ...
(七)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 (七)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
被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 被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登
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的 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解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
除职务之日起未逾 5 年; 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 5 年;
... ...
(九)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 (九)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
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 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者被取消资格的
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 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其他证券服务
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 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吊销执业证书
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之日起未逾 5 或者被取消资格之日起未逾 5 年;
年; (十)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
(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法 被开除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在公司中兼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
职的其他人员; 从业人员和被开除的国家机关工作
(十一)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 人员;
到金融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执行期 (十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法
满未逾 3 年;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在公司中兼
(十二)自被中国证监会撤销任 职的其他人员;
职资格之日起未逾 3 年; (十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
(十三)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 到金融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执行期
不适当人选之日起未逾 2 年; 满未逾 3 年;
... (十三)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之日起未逾 2 年;
...
第三百一十二条 释义 第三百一十二条 释义 根据现行有效
... ... 的《证券公司
(二)主要股东,是指持有的股 (二)主要股东,是指持有的股
股权管理规
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25%以上的股东或 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以上的股东。
定》等有关法
者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以 ...
上的第一大股东。 律、法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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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章程条款 修订依据
... 性文件的相关
要求,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进
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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