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2-06-23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 2022-03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
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召开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自公司根据《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 A 股限制性股票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 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第
十三章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 2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 A 股限制性股票共计 1,060,973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人
民币 8.70 元/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30,465.10 元。
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人民币 1,060,973 元,
由人民币 9,076,650,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9,075,589,027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1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
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
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2 年 6 月 23 日至 2022 年 8 月 6 日
(二)申报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联系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5-83387272
传真:025-83387784
邮编:210019
(三)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3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