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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泰证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2022-12-31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 2022-07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
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或“公司”)拟向

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配股”或“本次发行”)。根据《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就本次配股

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
回报的相关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对保障填补回报措施得到
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
     1、假设 2023 年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本次配股比例为每 10 股配售 3 股,假设以公司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总股本 9,075,589,027 股为基数,本次配股数量按最大可配
售 数 量 2,722,676,708 股 计 算 ,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1
11,798,265,735 股。上述数量仅用于计算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对主
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数量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前股本数量、
发行认购情况等确定。

    3、假设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考虑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280
亿元。本次配股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
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配股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该预测时间仅用于
计算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的时间为准。

    5、2022 年 1-9 月,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为 76.37 亿元。假设公司 2022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公司 2022 年 1-9 月已实现的相应指标乘以
4/3,即 101.83 亿元。假设公司 2023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 2022 年分别:(1)增长 10%;(2)无变化;(3)
下降 10%。该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

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
任。
    6、不考虑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假设 2023 年度不存在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股份回
购等其他对公司股份总数有影响的事项。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进行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对公司 2023 年每股收益
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2
                                                       单位:除特别说明外,亿元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亿股)                                         90.76      90.76      117.98
加权平均总股本(亿股)                                 89.86      89.86      103.47

假设一:2023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 2022 年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01.83       112.01     112.01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                                       97.67      106.72     106.72
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                               95.21      104.26     104.26
损益的净利润(稀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869      1.1876      1.03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596      1.1603      1.0076

假设二:2023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 2022 年无变化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01.83       101.83    101.83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                                       97.67       96.54     96.54
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                               95.21       94.08     94.08
损益的净利润(稀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869      1.0743      0.93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596      1.0470      0.9092

假设三:2023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 2022 年下降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01.83        91.64      91.64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                                       97.67       86.35      86.35
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                               95.21       83.90      83.90
损益的净利润(稀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869      0.9610      0.83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596      0.9337      0.8108
注:
    1、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编制。
    2、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扣除了其他权益
工具股息、A 股限制性股票红利的影响。
    3、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稀释)考虑了
联营公司江苏银行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AssetMark Financial Holdings, Inc.
股票期权计划的稀释性影响。

    根据以上假设测算,在不考虑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前提下,本次发

                                        3
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公司 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较发行前将有所下降。
    二、对于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股本数量和净资产规模将会有较大幅度的
增加,而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公司利润实
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于公司的现有业务,从而导致短期内公司配

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不能实现预期效益,也将可能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
摊薄,从而降低公司的股东回报。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配股可能摊

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三、本次配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本次发行的必要性
    1、积极响应国家战略,把握行业历史性发展机遇
    近年来,在数字化转型浪潮下,我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快进与开放加

速正在全方位、深层次影响着资本市场的发展生态以及证券行业的竞
争格局。随着新《证券法》的颁布实施、注册制改革试点的顺利实行与
资本市场制度型双向开放的稳步推进等,更加成熟、稳健的资本市场基

础制度体系正在加速构建,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不断跃升,
证券行业迎来全面发展的历史性机遇。
    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适应更高水平和更高层次的行业竞争,公司
有必要进一步夯实资本实力,积极打造核心竞争优势,切实提升服务实
体经济的效率;持续推进全业务链体系跨境一体化运作管理,打造境内
外资源良性循环机制,积极融入“双循环”发展格局;坚定践行科技赋
能下的财富管理与机构服务“双轮驱动”发展战略,把握行业发展机遇,
                               4
致力于成为兼具本土优势和全球影响力的一流投资银行。
    2、进一步提升综合实力,更好应对国内外市场竞争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深化,证券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一方面,

证券行业已进入扶优限劣的新阶段,监管政策积极推动优质券商做大
做优做强,鼓励打造航母级头部证券公司;同时,在注册制改革、机构
服务综合化加速、财富管理业务转型、资管业务去通道化等因素的叠加

下,行业集中度进一步上升。另一方面,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向纵深发
展,加速推进证券行业国际化进程,国内头部券商在面对外资金融机构
和跨领域机构市场竞争的同时,也要积极把握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战

略机遇,积极拓展国际业务、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加快推进业务结构
进一步转型升级。
    近年来,公司依托平台化、生态化运营模式加快提升全业务链综合
服务能力,打造独树一帜的品牌和影响力,实现从本土证券公司到沪港
伦三地上市的国际化证券集团的跨越,境内境外综合实力稳居行业第
一梯队。本次配股将在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中为公司深化落实发展战

略提供坚实的资本支持,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及行业
地位。
    3、夯实资本助力转型发展,持续提升风险抵御能力

    证券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资本实力既是决定证券公司竞争地
位、盈利能力、发展潜力的关键因素,也是证券公司防范和化解风险、
实现稳健经营的重要基础。
    当前,面对传统业务竞争加剧、通道业务利润大幅压缩、创新业务
快速增长的行业发展趋势,证券公司必须有充足的资本来支持业务转
型、推动业务创新。本次配股将进一步夯实公司资本实力,为公司应对
行业转型、拓展创新业务、提高盈利能力、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雄
                              5
厚的资本支持。未来,公司将持续推进创新业务模式拓展,不断丰富业
务结构;巩固和提升业务竞争优势,增强在国内外资本市场的差异化服
务能力;保持信息技术的高水位资源投入,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实现

科技与业务共创,打造数字化牵引下的商业模式创新与平台化支撑下
的全业务链优势。
    同时,随着金融风险表现形式及传导途径的日趋复杂、风险管理难

度的持续增加,强有力的风险管理能力成为让证券公司走得更稳、行得
更远的关键。近年来,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架构、流程和措施,
各项财务及业务风险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标准;2020 年,公司在中国

证监会的指导下首批开展并表监管工作。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需
要保持与业务发展规模相匹配的资本规模,才能更好地防范和化解市
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因此,公司亟需通过本次配股充实资本,
全面提升抵御经营过程中各类风险的能力。
    (二)本次发行的合理性
    1、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高效的风险
实时监控系统,具有较为完备的风险控制体系和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公司资产质量优良,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
求(修订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关于配股的发行条件。
    2、本次发行符合国家和行业发展的政策导向
    2014 年 5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提出要推动证券经营机构实施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发
                                 6
展,促进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系统重要性的现代投
资银行。同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
展的意见》,从建设现代投资银行、支持业务产品创新和推进监管转型

三个方面明确了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明确提出支持证券经营机构拓宽融资渠道,支持证券经营机构进行股
权和债权融资。

    2014 年 9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
本的通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资本补充指引》,鼓励证券
公司多渠道补充资本并清理取消有关证券公司股权融资的限制性规定,

原则上各证券公司未来三年至少应通过 IPO 上市、增资扩股等方式补
充资本一次,确保业务规模与资本实力相适应,公司总体风险状况与风
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明确指出支持证券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补充资本。
    2016 年 6 月和 2020 年 3 月,中国证监会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
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进一步完善了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
证券公司风控指标体系,提升对证券公司资本配置的导向作用,推动证

券行业持续稳健发展。
    2019 年 11 月,中国证监会公告《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
次会议第 3353 号(财税金融类 280 号)提案答复的函》,表示将继续

鼓励和引导证券公司充实资本、丰富服务功能、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加
大技术和创新投入、完善国际化布局、加强合规风险管控,积极支持各
类国有资本通过认购优先股、普通股、可转债、次级债等方式注资证券
公司,推动证券行业做大做强。
    随着公司发展战略的深化实施以及业务规模的稳健增长,当前净
资本规模已无法满足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需求,本次配股是公司顺应
中国证监会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的重要举措,符合国家产业
                                7
政策导向。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
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经营范围为: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
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1
      本次配股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公

司资本金和营运资金,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募
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发展资本中介业务;2、扩大投资交易业
务规模;3、增加对子公司的投入;4、加强信息技术和内容运营建设;

5、补充其他营运资金。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
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的经营、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相适应。
      (一)人员储备
      公司拥有高素质专业化的证券从业队伍。坚定打造市场化的体制
机制是公司持续转型超越的重要推动力。公司以优化人才结构、提升人
才效能为主线,打造基于平台的专业化、高素质、年轻化、国际化的人

才发展模式,推动优秀人才与组织共同成长,将人才优势转换为核心竞
争优势。此外,公司建立完善了以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选拔任用机
制,确立了市场化的用人机制和薪酬激励机制。为支持公司科技赋能战

略,公司搭建了数字化人才培养体系,推出不同层级的数字化人才培养
项目。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及员工队伍是公司最重要的资源之一,为支持
公司业务发展和塑造核心竞争力提供了坚实基础。
      (二)技术储备
      公司多年来一直保持信息技术的高水位资源投入,围绕“成就客户、


1 上述经营范围已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待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

                                                8
创新业务、优化运营、赋能员工”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
通过全方位科技赋能,实现科技与业务共创。在财富管理领域,不断迭
代升级移动金融战略,以移动化、数字化、智能化为目标,致力打造千

人千面的财富管理平台。在机构服务领域,以自主研发的机构客户服务
数字化平台“行知”作为牵引,融券通、信用分析管理系统(CAMS 系
统)、INCOS 赢客通云平台等串联起机构服务的各个环节,创新客户体

验、提升服务效能,促进客户生态不断延展。依托于公司研发的各类先
进的数字化中台体系,持续推进 FICC 交易台、分布式极速交易等平台
建设,加速沉淀交易核心和定价能力。公司通过多年自主研发积累形成

的技术底蕴,为打造平台化、体系化的竞争优势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市场储备
    公司是一家国内领先的综合证券集团,具有庞大的客户基础、领先
的互联网平台和敏捷协同的全业务链体系。公司以客户需求为核心,通
过物理平台和互联网平台,为个人、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证券
及金融服务。公司股票基金交易量自 2014 年以来多年保持行业第一;

股权承销业务、债券承销业务、并购重组业务均位居行业第一梯队;公
司移动终端“涨乐财富通”日均活跃用户数长期位居券商类 APP 首位。
    五、公司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本次配股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考虑上述情况,公司
将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充
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
及改进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财富管理业务、机构服务业务、投资管
                               9
理业务和国际业务。公司坚定践行财富管理和机构服务“双轮驱动”的
核心战略,在科技赋能下不断提升数字化运营能力,综合实力稳居行业
前列。

    (1)财富管理业务
    财富管理业务主要包括证券期货期权经纪、金融产品销售、基金投
资顾问、资本中介等业务。证券期货期权经纪业务方面,主要代理客户

买卖股票、基金、债券、期货及期权等,提供交易服务。金融产品销售
业务方面,主要向客户提供各种金融产品销售服务和资产配置服务,相
关金融产品由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管理。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方面,主要

是接受客户委托,在客户授权的范围内,按照协议约定为客户做出投资
基金的具体品种、数量和买卖时机的选择,并代替客户进行基金产品申
购、赎回、转换等交易申请。资本中介业务方面,向客户提供融资融券、
股票质押式回购等多样化融资服务。财富管理业务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等。2022 年 1-6 月,公司财富管理
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83.96 亿元,利润总额 43.88 亿元。

    (2)机构服务业务
    机构服务业务主要包括投资银行业务、主经纪商业务、研究与机构
销售业务和投资交易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股权承销、债券承销、

财务顾问和场外业务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承销及保荐费、顾问费
等。主经纪商业务主要包括为私募基金、公募基金等各类资管机构提供
资产托管和基金服务,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基金托管费及服务业务
费。研究与机构销售业务主要包括研究业务和机构销售业务,主要业绩
驱动因素包括各类研究和金融产品的服务收入等。投资交易业务主要
包括权益交易、FICC 交易及场外衍生品交易,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
权益、FICC 产品和衍生产品等各类投资收益等。2022 年 1-6 月,公司
                               10
机构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25.17 亿元,利润总额 8.09 亿元。
    (3)投资管理业务
    投资管理业务主要包括证券公司资产管理、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及

基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等。投资管理业务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管理
费、业绩表现费及投资收益等。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华泰证券(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资管公司”)参与经营证券公司资
产管理业务,包括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单一资产管理业务、专项资产管
理业务和公募基金管理业务。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华泰资管公司资产

管理总规模 5,016.13 亿元。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业务方面,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华泰紫金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紫金投资”)开展私募股权基金业务,
包括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与管理。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华泰紫金投资
及其二级子公司作为管理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存续的私
募股权投资基金合计 23 只,合计认缴规模 526.26 亿元,合计实缴规

模 425.68 亿元。
    基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公司持有两家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南
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基金”)和华泰柏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柏瑞”)的非控股权益,通过其参与经营
基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南方基金管理资产规模
合计 16,984.81 亿元,华泰柏瑞管理资产规模合计 2,936.25 亿元。
    (4)国际业务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持有的华泰
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华泰证券(美国)有限公司、AssetMark
Financial Holdings, Inc.(以下简称“AssetMark”)等经营国际业
                               11
务,业务范围覆盖香港和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公司的香港业务主要由华
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经营,包括股权业务平台、固收业务平台、
个人金融平台、基金平台和旗舰投行业务。公司于 2016 年收购

AssetMark。AssetMark 是美国领先的统包资产管理平台,作为第三方
金融服务机构,为投资顾问提供投资策略及资产组合管理、客户关系管
理、资产托管等一系列服务和先进便捷的技术平台。国际业务主要业绩

驱动因素包括经纪佣金、承销保荐费、顾问费、利息收入及资产管理费
等。2022 年 1-6 月,公司国际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31.63 亿元,利润总
额 12.58 亿元。

    2、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
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信息技术风险等。公司高度重视风险
管理工作,根据监管要求及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以全员、覆盖、穿透为
核心理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公司风险管理组织架
构健全有效、职责定位清晰,各层级有效履职;公司制定了风险偏好和

容忍度体系,与公司发展战略有机结合,建立了多层级完备的风险管理
制度体系,覆盖业务经营及管理的各环节;公司大力推进集团化风险管
理技术系统的建设,构建集中、时效、量化、穿透的风险管理技术支柱,

提升集团风险管理效果,进一步增强集团总体风险识别、量化评估和控
制的能力。公司将各子公司纳入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探索构建有效
的子公司风险管理模式,大力深化专业风险条线集中统一穿透管理。公
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运行有效,切实保障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持续健康
发展。
    (二)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
业绩的具体措施
                               12
    为了保护股东的利益,填补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减少,公
司承诺将采取多项措施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
被摊薄的风险,并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经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

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范
相关风险,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升资本实力和市
场竞争力。
    2、扎实推进公司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
    公司将坚持市场化、开放化的发展思路,以平台化运营为核心依托,

打造科技赋能下的财富管理与机构服务双轮驱动、跨境联动、生态互动
的全新商业模式,用“投行基因+全业务链”的差异化竞争策略和对战
略性领域的高水位投入,在重点客群、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形成显著的

领先优势和品牌影响力,致力于做行业变革创新的先行者和可持续发
展的推动者,成为具有创变活力与科技特色的一流投资银行,不断塑造
面向未来的数智化发展核心竞争力。
    3、强化风险管控,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公司充分认识到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始终坚
持和践行依法合规经营的企业文化。公司将以管控业务风险为核心主
线,以并表监管为抓手,用数字化的方式全面推进各项风险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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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加强重点业务和领域风险评估与管控,深入排查业务风险来源,
强化业务前瞻性风险分析和底线管控。进一步夯实跨境一体化的风险
管理体系建设,为集团国际化提供坚实保障。坚持科技赋能,推进风险

管理数字化转型,打造体系化、平台化、境内外一体化的风险管理平台,
不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及效率。
    4、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经营管理效率

    公司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健全并不断完善规范合理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持续推进公司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公
司优良科学的决策能力。凭借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方面的卓越表现,

公司 2021 年度 MSCI ESG 评级从 BBB 级跃至 A 级,实现连续三年提升,
为目前境内券商的最高评级,也是境内证券行业的首家 A 级公司。同
时,公司不断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和成本管控力度,提高投入产出比,提
升经营和管理效率。
    5、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将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除公司在
未来十二个月内计划进行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等可能导致公司不
符合净资本监管要求的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
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经公司董
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批准,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根据年度盈
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
的前提下,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填补措施的承诺
                                14
    为充分贯彻国务院、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保证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
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
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承诺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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