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证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2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中银国际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
责、独立判断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关于
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
薪酬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是公司在对上市券商独立董
事的薪酬进行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有利于
激励公司独立董事更好地履行职责,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独立董事:刘玉珍、吴联生、李军、陆肖马、丁伟
2020 年 8 月 21 日
(本页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
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姓名:刘玉珍
签署:
姓名:吴联生 姓名:李军
签署: 签署:
姓名:陆肖马 姓名:丁伟
签署: 签署:
(本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董事关于调整独董事薪酬的独意
》之签署。)
独董事签名:
姓名:刘珍
签署:
姓名:吴联 姓名:李军
签署: 签署:
姓名:陆肖 姓名:丁伟
签署: 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