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银证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2-20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1696)




           二〇二一年三月




                  1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 2021 年 3 月 8 日(周一)14:3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728 号海神诺富特大酒

店,麦哲伦二厅

召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主持召开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会议出席情况、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三、介绍会议基本情况

四、审议议案(含股东发言、提问环节)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追加权益类自营投资额度的报告》

5、审议《关于修改<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改<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2
五、填写现场表决票并开始投票

六、休会、汇总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

(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3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保证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参加会议的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中介机构及公司董事会
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
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二、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三、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需在会议召开前在签到处的“股
东发言登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围绕本
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发言时应当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的
股东单位。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回答问题。涉及商业秘
密、内幕信息方面的问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拒绝
回答。
  五、会议召开前,会议登记终止,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
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
  六、股东在会议现场投票的,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未填、填错、字迹无
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七、会议开始后请全体参会人员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
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4
  八、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
大会股东的食宿和交通等事项。
  九、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
意见。




                               5
                             议案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一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依照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10名,独立

董事5名。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有关股东推荐,

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提请选举下列人员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林景臻、宁敏、魏晗光、文兰、王军、郭旭扬、赵雪松、吕厚军、李

丹、艾富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6
                               议案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景臻先生,1965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中共党员,硕士,经济师。2002 年 5 月至 2004 年 12 月,就职于中
国银行福建省分行,任公司业务处处长。2004 年 12 月至 2015 年 5
月,就职于中国银行总行,历任公司业务部客户关系管理总监、公司
金融总部客户关系总监(公司业务)、公司金融总部总经理(公司业
务)、公司金融部总经理。2015 年 5 月至 2018 年 1 月,就职于中银
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18 年 4 月至 2020 年 12 月兼
任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 年 3 月起至今,就职于中国
银行总行,任副行长,2019 年 2 月起至今,任中国银行总行执行董
事。2018 年 8 月起至今,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
事。2018 年 5 月起至今,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宁敏女士,197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中共党员,博士、中国人民银行博士后。1999 年 7 月至 2009 年 9 月,

就职于中国银行总行,历任中国银行总行法律与合规部处员,总行授

信执行部副处长,总行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高级合规官、主管。2009

年 9 月至 2013 年 8 月,就职于中银基金,历任助理执行总裁、副执

行总裁。2013 年 8 月至 2014 年 12 月,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山东省监管局挂职,任副巡视员。2014 年 12 月起至今,任中银国

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董事。

    魏晗光女士,197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中共党员,硕士,经济师。2005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中国银行总行

人力资源部,历任高级人力资源经理、绩效管理团队主管、人力资源

主管(公司金融总部)、薪酬与绩效管理团队主管、副总经理,现任
                                7
                               议案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经理。2017 年 2 月起至今,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文兰女士,197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中级会计师。1999 年 7 月至 2013 年 8 月,

就职于中国银行总行财务管理部,历任科员、高级经理、副主管、主

管。2013 年 9 月至 2019 年 2 月,就职于中国银行悉尼分行财务管理

部,任部门总经理。2019 年 3 月至 2019 年 12 月,就职于中国银行

布里斯班分行,任行长。2019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中国银行总行财

务管理部,任助理总经理。2020 年 6 月至今,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

    王军先生,197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中共党员,博士。1999 年 9 月至 2006 年 11 月,就职于中国银行总

行,历任公司业务部业务四处主任科员、公司业务部网上银行处副处

长、公司业务部网上银行处处长、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2006 年 11

月至 2011 年 7 月,就职于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任副行长。2011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中银国际控股,任副执行总裁。2011 年 11 月起至

今,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郭旭扬先生,1972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中共党员,硕士,高级会计师。1993 年 7 月至 1997 年 8 月,就职于

南方石油勘探开发公司,任财务部成本会计。1997 年 8 月至 2000 年

5 月,就职于苏丹大尼罗公司,任财务部资金主管。2000 年 5 月至

2001 年 3 月,就职于南方石油勘探开发公司,任财务部成本预算主

管。2001 年 3 月至 2008 年 7 月,就职于中油国际(尼罗)有限责任

                                8
                              议案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历任高级主管、财务资产部经理、总会计师。2008 年 7 月至

2011 年 10 月,就职于中国石油国际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历任财务与

资本运营部会计管理中心会计核算分部经理、财务与资本运营部副主

任。2011 年 10 月至 2017 年 07 月,就职于中石油国际投资(澳大利

亚)公司,任总会计师。2017 年 07 月至 2020 年 8 月,就职于中石

油尼罗河地区(尼罗河公司),任总会计师。2020 年 8 月至今,就职

于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赵雪松先生,1967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中共党员,硕士,高级会计师。1990 年 7 月至 1992 年 12 月,就职

于大连京大油田化学开发公司,任会计。1992 年 12 月至 2007 年 8

月,就职于中国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历任财务处干部、财务处负责人、

财务部经理(副处级)、副总经理兼财务处长(正处级)。2007 年 7

月至 2007 年 8 月,借调中石油,任财务资产部干部。2007 年 8 月至

2014 年 1 月,就职于中石油,历任商业储备油分公司副总经理、财

务资产部资金处处长、财务资产部副总会计师。2014 年 1 月至 2017

年 4 月,就职于中石油,任资金部副总会计师。2017 年 4 月起至今,

就职于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8 年 5 月

起至今,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吕厚军先生,196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中共党员,博士,高级经济师。1986 年 7 月至 1991 年 9 月,就职于

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人事处,任干部管理科员。1995 年 3 月至 1996

年 3 月,就职于江苏新思达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

                               9
                               议案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996 年 3 月至 1997 年 6 月,就职于建设银行苏州分行,任行长助理。

1997 年 6 月至 2000 年 3 月,就职于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任国际业

务部副总经理。2000 年 3 月至 2000 年 7 月,就职于建设银行南京分

行,任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2000 年 7 月至 2004 年 10 月,就职于

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历任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

2004 年 10 月至 2010 年 1 月,就职于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任总裁。2010 年 1 月起至今就职于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任董事、总裁。2014 年 4 月起至今,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

    李丹女士,198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中共党员,硕士,中级经济师。2006 年 7 月至 2016 年 8 月,就职于

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办公室业务主办、主任助理、办

公室副主任。2016 年 8 月至 2017 年 12 月,就职于云南省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工会主席。2017 年 12 月起至 2020 年

11 月,就职于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金融部常务副总经

理、金融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云投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云南云投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8

年 4 月起至今,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艾富华先生,1980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2003 年 7 月至 2009 年 7 月,就

职于江铜材料设备公司财务部,任科员。2009 年 7 月至 2015 年 5 月,

就职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预算分析板块,历任科员、负责

                               10
                              议案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人、经理。2015 年 5 月至 2018 年 3 月,就职于江西铜业集团银山矿

业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副总会计师、财务总监。2018 年 4 月至 2019

年 3 月,就职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任副总经理(主

持工作);2019 年 4 月至今,担任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

总经理;2020 年 3 月 25 日起,担任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

部总裁;2020 年 10 月 16 日起,担任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

业部党委书记。2020 年 6 月至今,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11
                                议案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依照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10名,独立

董事5名。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有关股东推荐,

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提请选举李军、陆肖马、丁伟、王宇、王娴为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2
                                  议案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军先生,196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1980 年 8 月至 1989 年 9 月,任山东省兖州

煤业集团会计;1989 年 9 月至 1992 年 4 月,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系

就读硕士研究生;1992 年 4 月至 1996 年 7 月,任财政部会计司主任

科员;1996 年 7 月至 2005 年 8 月,历任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经纪

公司监管处副处长、处长、交易所监管处处长;2005 年 8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大连商品交易所副总经理;2012 年 3 月至 2016 年 12 月,

任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副主任;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北京

华正均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顾问;现任北京华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2020 年 3 月起至今,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陆肖马先生,1966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住

权,中共党员,硕士。1988 年 7 月至 1990 年 8 月,就职于四川锅炉

厂,任助理工程师。1993 年 4 月至 1998 年 7 月,就职于清华大学,

任助理研究员。1999 年 12 月至 2010 年 8 月,就职于 State Street Bank

& Trust、State Street Bank & Trust 驻北京办事处,任首席代表。2010

年 8 月至 2012 年 11 月,就职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任中国建设

银行董事。2012 年 11 月至 2015 年 5 月,就职于深交所,任副总经

理。2015 年 5 月至 2016 年 12 月,就职于大连万达(上海)金融集

团有限公司,任集团副总裁、投资公司首席执行官。2017 年 1 月至

2017 年 11 月,就职于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裁。2017

年 4 月起至今,就职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7

                                 13
                                   议案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年 12 月起至今,就职于深圳前海东方弘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合

伙人;2020 年 2 月起至今,任 East Stone Acquisition Corporation 的 CEO;

2020 年 10 月起至今,任云游控股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 年 10

月起至今,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丁伟先生,1957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中共党员,学士,副研究员。1996 年 12 月至 2001 年 12 月,就职于

招商银行杭州分行,历任办公室主任兼营业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

行长。2001 年 12 月至 2002 年 10 月,就职于招商银行南昌支行,任

行长。2002 年 10 月至 2003 年 6 月,就职于招商银行南昌分行,任

行长。2003 年 6 月至 2017 年 5 月,就职招商银行总行,历任人力资

源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2017 年 5 月至 2020 年 9 月,就职

于招银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和招银云创(深圳)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任董事长。现任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尚正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0 月起至今,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王宇女士,195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中共党员,博士,研究员、博导。1975 年 9 月至 1979 年 9 月,河南

省南阳县下乡知青。1979 年 9 月至 1983 年 9 月,就读于郑州大学经

济系,获学士学位。1983 年 9 月至 1990 年 9 月,就职于郑州大学经

济法系,任讲师。1990 年 9 月至 1993 年 9 月,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

经济系,获博士学位。1993 年 9 月至 1996 年 9 月,中国社会科学院

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获博士后学位。1996 年 9 月至 2003 年 9 月,

                                  14
                               议案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任副处长。2003 年 9 月至 2008 年

3 月,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任处长。2008 年 3 月至 2018

年 12 月,就职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任副局长、巡视员。2018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任参事。2020 年 12 月退

休。

    王娴女士,196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农工党员,博士,研究员。1989 年 7 月至 1991 年 9 月,任职于中国

建设银行昆明分行。1994 年 6 月至 1998 年 6 月,任职于中国人民银

行总行外资金融机构管理司。1998 年 6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职于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部、市场部,历任主任科员、副处长、处

长、副主任。2016 年 8 月至今,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




                              15
                           议案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依照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职

工代表监事2名。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选举下列人员为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徐朝莹、范寅、张丽娜。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任期三年,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6
                            议案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徐朝莹先生,197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1996 年 8 月至 2000 年 7 月,就职于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证券部。2000 年 7 月至 2003 年 4 月,

就职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任高级主管。2003 年 4

月至 2007 年 5 月,就职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历任副处长、处长。2007 年 5 月至 2018 年 4 月,就职于中石油资本

运营部,历任处长、副总经济师。2018 年 4 月起至今,就职于中国

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任专职监事。2016 年 5 月起至今,任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范寅先生,197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1999 年 3 月至 2002 年

9 月,就职于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任信托部、投资银行部部

门经理。2002 年 10 月至 2006 年 3 月,就职于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任财务顾问部、投资银行部部门总经理。2006 年 4 月

至 2010 年 7 月,就职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任战略发展总部副

总经理。2010 年 8 月至 2015 年 10 月,就职于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2015 年 11 月起至今,就职于上海金浦

健服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总裁。2014 年 4 月起至今,任中银

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张丽娜女士,199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中共党员,硕士,公司律师。2016 年 7 月至 2017 年 2 月,就职于北

                                17
                           议案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任实习律师。2017 年 2 月至 2018 年 11

月就职于云南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云南能投资本投资

有限公司),任公司法务。2018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云南省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岗。




                               18
                                   议案四:关于公司追加权益类自营投资额度的报告


                                                                     议案四

          关于公司追加权益类自营投资额度的报告


各位股东:

    随着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战略的提出,未来“十四五”期间

政策框架初见雏形,未来以技术创新为标志的新产业周期初见雏形;

监管层对股市的制度重心逐渐从规制整肃向改革发展转移,资本市场

的国家定位得到了提升。证券行业和我司将迎来重要战略机遇期。故

此,为适应新形势,保持我司权益自营业务对公司营收的贡献度,现

特向股东大会报告并提出追加权益类自营投资额度申请:

   一、 关于未来几年 A 股运行的几个基本判断

    (一)宏观经济走出疫情冲击,结构不断优化,正经历由量到质

的嬗变;

    (二)资本市场监管与改革:资本市场的国家定位提升到了新高

度,证券行业和我司将迎来重要战略机遇期;

    (三)A 股核心资产的配置价值相对占优,长期资金落地将激发

潜在“市场红利”

   二、 权益资产历史投资回报率及我司权益自营运作情况

   (一)权益资产历史投资回报率

   表 1 A 股主要指数 2012 年来年化收益率情况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年化收益率(%)
      000001.SH           上证综指                     4.00
      399100.SZ         深证新综指                     11.8
      399101.SZ           中小板综                    11.08
      399102.SZ           创业板综                    18.05
                              19
                                       议案四:关于公司追加权益类自营投资额度的报告


      881001.WI             万得全 A                       10.56
      000985.CSI            中证全指                        8.02
      000300.SH             沪深 300                        7.67
      000905.SH             中证 500                        7.77
      885012            股票型基金总指数                   12.16
      885013            混合型基金总指数                   12.71
      CBA00303.CI       中债总全价指数                      0.94
     数据来源:WIND

    从表 1 的计算结果看,尽管高低不等,但是无论是代表 A 股整

体的万得全 A、中证全指,还是代表价值风格的沪深 300、上证综指,

或者是成长风格的创业板综合指数、中小板综合指数,亦或是代表比

较折中风格的中盘价值成长股的中证 500 指数,都明显跑赢代表另一

个国内资本市场主要投资品种—中债总全价指数的年化收益率。

    长期看,权益投资的回报是各类投资回报中最高的类别之一,也

得到了发达国家历史的验证。

  (二)我司权益自营运作业绩稳定占优,尤其是风险调整后收益指

标表现优异

    2017 年来,权益自营坚定践行“价值投资”“理念和蓝筹股投资

风格、特别注重控制投资业绩回撤,2017-2020 年 6 月 30 日自营股票

账户累计投资收益率 19.39%,跑赢同期基准、大幅度跑赢上证综指、

中证 500 指数,并取得了明显超越沪深 300、中证 500 以及上证指数

的优良风险调整后回报业绩。

  表 2 我司自营收益率与主要指数对比(2017-2020 年中)
                                    沪深
                         投资回                 上证      中证 500 指
                                   300 指
                           报                   综合          数
                                      数

           累计收益率    19.39% 25.80% -3.83%                -6.37%

                                  20
                                              议案四:关于公司追加权益类自营投资额度的报告




          风险调整后收益率
            (年化 SHARP          0.66        0.47     0.01          0.02
              RATIO)

 数据来源:wind 及内部报表整理


  (三)我司当前权益资产在公司资产配置中的占比与历史比较:明

显低于前次董事会批准额度时的各项比例

     我司 2010 年前后开始开展权益自营业务,2012 年 4 月经董事会

同意将投资额度增至 6.5 亿元,且止损额度为投资额度的 10%。按 2012

年底我司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为基数,分别计算权益自营投资额度占当

年底净资产的比例为约 13%,董事会确定止损额度占当年净利润的比

例为约 18%。同样的口径,如果再用最新的 2020 年中数据计算,董

事会确定的权益自营投资额度仅占我司净资产的比例为约 4%,董事

会确定的止损额度仅占我司当年年化净利润约 6%。很显然,当前的

两个关键比例都已经明显低于上次增加权益自营投资额度时,当前的

权益自营额度需要与时俱进!

     (四)我司当前股票自营业务投资开展情况与同业比较:报表可

比口径投入规模明显低于同业水平

     表 3 股票自营资产占净资产比例
                       股票自营持仓比例 1    股票自营持仓比例 2
                     2018 年 2019 2020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末    年末      中   末       末      中
       中信证券        19.13%   37.57%   46.04%      19.13%     47.29%      54.71%
       招商证券        10.25%   15.37%   14.55%      10.25%     23.66%      22.20%
       兴业证券        14.99%   2.54%    24.68%      16.11%      3.19%      31.00%
       西南证券         3.48%   1.36%    18.56%      14.90%      2.46%      29.27%
       西部证券         0.85%   4.00%    5.57%        1.55%      4.00%      5.57%
         太平洋        10.19%   0.99%    6.40%       11.50%      0.99%      6.40%
                                         21
                                               议案四:关于公司追加权益类自营投资额度的报告


      申万证券       2.54%      2.32%      5.09%         2.54%    3.09%     12.46%
      山西证券       7.82%      1.80%     11.42%      13.94%      1.80%     11.42%
      华泰证券       6.97%    23.93%      30.33%         6.97%   32.17%     38.09%
      海通证券      13.56%    16.96%      18.83%      13.56%     27.86%     29.04%
      国元证券       1.20%      2.85%      7.15%         2.19%    2.85%      7.15%
      国信证券       3.75%      3.21%      5.14%      12.01%     15.21%     17.70%
      国泰君安       7.71%    13.98%      10.58%         7.71%   22.89%     19.52%
      国金证券       0.68%      5.06%      6.34%         2.08%   16.41%     16.96%
      国海证券       2.59%      9.15%      8.25%         3.57%    9.15%      8.25%
      广发证券       7.27%      7.00%      9.05%         7.27%   18.23%     19.64%
      光大证券       7.49%      5.93%     11.05%         8.66%   15.64%     20.29%
      方正证券       0.63%      0.21%      4.59%         0.89%    1.49%     16.93%
      东兴证券      12.14%      2.54%     19.33%      20.60%      3.48%     28.31%
      东吴证券       3.12%      3.46%      5.32%         5.31%    4.56%     21.44%
      东方证券      12.30%    15.04%      18.62%      15.23%     19.77%     32.83%
      东北证券       0.04%    17.63%      22.22%      15.33%     17.63%     22.22%
      第一创业       5.62%      7.40%     11.19%         6.55%    8.29%     11.19%
      长江证券       6.77%      1.14%     16.86%         7.88%    2.00%     25.16%
    财通证券         0.55%      0.57%     10.17%         4.18%    0.57%     10.17%
    华安证券          4.11%   10.29%      10.83%         5.32%   10.29%     10.83%
    长城证券         1.86%      0.40%      4.76%         5.14%    0.41%      5.59%
    华西证券         1.62%      1.01%      6.29%         1.75%    1.01%      6.29%
    华林证券         1.93%      0.16%      1.53%      12.06%      0.16%      1.53%
    浙商证券         0.07%      5.60%      8.05%         4.87%    5.60%      8.05%
    中国银河         8.69%      8.07%     12.84%         8.69%   19.19%     23.39%
    天风证券        12.73%      2.64%     19.99%      13.36%      2.64%     19.99%
    中信建投         5.13%    16.19%      21.66%         5.13%   21.84%     26.81%
    南京证券         2.48%      5.69%      6.01%         2.58%    5.69%      6.01%
    中原证券        15.59%                11.73%      15.59%                11.73%
        平均        6.17%      7.41%     12.89%        8.7%      10.93%    18.23%
    我司(与上
    市公司同口      2.25%      4.19%     3.72%        3.29%      4.19%      3.72%
        径)
      我司实际      0.55%      2.51%     2.05%        2.15%      2.51%      2.05%
     数据来源:各上市公司及我司 2017-2020 年中定期报告

   上表 3 中,股票自营持仓比例 1 采用股票自营资产 1 与公司净资

产的比值,股票自营持仓比例 2 采用股票自营资产 2 与净资产的比值。

而股票自营资产 1 指财务报告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项目下的股

                                          22
                                    议案四:关于公司追加权益类自营投资额度的报告



票数量数据,股票资产 2 则再加上“其他权益投资工具”项下的股票

(旧金融工具准则下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下之“股票”的帐面

价值)。

    表 3 中揭示出从报表口径反映的权益自营规模看,两个层次的股

票自营资产占公司净资产比例,我司都是稳定持续低于 35 家主要上市

券商的平均水平。

   三、 结论及申请额度建议

    综上,随着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战略的提出,未来“十四五”

期间政策框架初见雏形,未来以技术创新为标志的新产业周期呼之欲

出;监管层对股市的制度重心逐渐从规制整肃向改革发展转移,资本

市场的国家定位提升到了新高度,证券行业和我司将迎来重要战略机

遇期。所谓“山重水复疑无路,柳岸花明又一村”,中国经济一旦显

露出更多进入高质量发展新天地的迹象,作为经济晴雨表的 A 股市

场,必将提前做出反应。

    故此,为保证权益自营运作始终处于有利局面,我司对下一步有

如下建议:

    1、对公司自营权益类投资规模上限从目前的 6.5 亿调高到 12 亿,

为下一步更好抓住权益市场机会提前布局。

    事实上,按照自营额度调高到 12 亿和我司 2020 年中公布的净资

产 147.08 亿,则我司调整后与上表 4 同口径计算的股票自营持仓比例

1 是 8.15%,仍然低于 35 家主要上市公司该指标的 3 年平均值 8.82%,

更低于 2020 年中的 12.89%。不过稳健起见,我司仍然建议本次调整

                               23
                                  议案四:关于公司追加权益类自营投资额度的报告



以 12 亿为自营权益投资规模上限,后续视行业情形再作打算。

    2、考虑到目前主要蓝筹指数仍处相对低位,如果资金到位,计

划将常规股票仓位的波动水平设定在 20%-70%之间,亦即平均持仓

水平约 40%。对于权益自营的考核基准指标,建议是以沪深 300 指数

*0.5 较为适宜。

    3、相应地,提高权益自营规模之后,仍然建议核定的止损线比率

为权益规模上限的 10%即 1.2 亿。

    根据沪深 300 指数过去 10 年以当年开盘价为基础计算出来的最

大下行波幅平均值 20%左右,那么 10%的止损比率意味着在没有安

全垫的情况下实际权益自营持仓至多不超过额度上限的 50%。如果核

定的止损额度达不到 10%的水平,那么实际权益自营持仓可能将控制

在低于 50%的水平。更进一步地,如果后续公司在经营层面,再以设

定的止损线比率为基础,根据对每年形势的评估设置更严格的止损线,

就会产生实际权益自营持仓距离核定的权益自营规模上限偏离更大

的局面,这显然与本次提升权益自营投资规模上限的初衷是背道而驰

的。

    4、具体的投资运作过程中,新增资金到位后在投资模式方面除

了目前的一级市场策略、二级市场品种精选策略外,还可以增加其它

多样化的投资策略。如增加一些与我司投资风格互补的场外基金为投

资标的的基金组合策略、委外专户投资、加强衍生品对冲策略的运用

等等。



                             24
                  议案四:关于公司追加权益类自营投资额度的报告



请予审议。




             25
                                  议案五:关于修改《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五

         关于修改《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19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对《中
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主要修订内
容包括:完善中国共产党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建设;修
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短线
交易的限制规定;修改公司提供融资或担保的规定;完善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等相关规定;修改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的主体
限制及相关要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或核准事项的调
整修改相应条款等。
     附件:《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理由
    章程(现行版本)             章程(修订后)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
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     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     五条,并参照《国务院办公厅
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     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
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   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   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相关
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规定修改
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     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
开展党的活动,并为党组织     开展党的活动,并为党组织
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及《公司法》有关规定,设
                             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
                                        26
                                 议案五:关于修改《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理由
    章程(现行版本)           章程(修订后)

                           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把方向、
                           管大局、保落实。建立党的
                           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
                           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
                           的工作经费。

                           在本公司中,设立中国共产
                           党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
                           党委设书记 1 名,其他党委
                           成员若干名。符合条件的党
                           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
                           入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
                           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成
                           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
                           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
                           委。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委。

                           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等党内法规履行以下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
                           政策在本公司的贯彻执行,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
                           略决策,以及上级党组织有
                           关重要工作部署。

                           (二)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
                           领导和把关,管标准、管程
                           序、管考察、管推荐、管监
                           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
                           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
                           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
                           权相结合。

                           (三)研究讨论本公司改革发
                           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27
                                 议案五:关于修改《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理由
    章程(现行版本)            章程(修订后)

                            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
                            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支
                            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管理层依法履职;支持
                            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
                            责任。领导本公司思想政治
                            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
                            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
                            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
                            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
                            履行监督责任。

                            (五)加强本公司基层党组织
                            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
                            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
                            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干
                            部职工积极投身本公司改革
                            发展。

                            (六)党委职责范围内其他有
                            关的重要事项。

                            董事会决策公司重大问题,
                            应事先听取党委的意见。
第三十五条 公司董事、监     第三十五条 公司董事、监      《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上市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     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
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   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    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     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     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    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
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    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其所得    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
收益。但是,承销公司股票    本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其所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
的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    得收益。但是,承销公司股     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
剩余股票而持有公司 5%以     票的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     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
                                       28
                                   议案五:关于修改《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理由
    章程(现行版本)             章程(修订后)

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后剩余股票而持有公司 5%       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
个月时间限制。               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      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
                             受 6 个月时间限制。以及有     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      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
                             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
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
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     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      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
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     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法院提起诉讼。               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      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
                             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      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的规
                             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性质的证券。
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第一款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
                             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      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
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
                             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    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
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
                             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      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
                             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      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
                             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      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
                             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六条 公司下列对外      第五十六条 公司不得为股       《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
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     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      二款,证券公司除依照规定为
议通过。                     资或担保,但公司依照规定      其客户提供融资融券外,不得
                             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除外。      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
                             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八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股      第八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股       《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
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
(一)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     (一)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
                                                           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
资本;                       资本;
……                         ……                          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29
                                  议案五:关于修改《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理由
    章程(现行版本)           章程(修订后)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       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   合相关规定条件持有百分之       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
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机构(以下简称投资者保护机
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   或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       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
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   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
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   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       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
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       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
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   权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       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
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托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       东权利。
                           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
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时,关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
                           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
联股东在表决时应回避,其                                  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
                           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件,上市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
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
                           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
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
                           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       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
                           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
                           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上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       市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

                           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       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
                           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
                           导致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
                           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第一百〇七条 股东大会通    第一百〇七条 股东大会通        《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
过有关董事、监事选举提案   过有关董事、监事选举提案       一 款 …… 证 券 公 司 任 免 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的,应同时决定新任董事、   的,应同时决定新任董事、
                                                          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监事就任时间。新任董事、   监事就任时间。新任董事、       构备案……
监事就任时间应在股东大会   监事就任时间应在股东大会
通过该决议且其任职资格获   通过该决议且其任职资格获
                                        30
                                    议案五:关于修改《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理由
    章程(现行版本)            章程(修订后)

得核准后。                  得核准后。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的,其任职在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之后才能
                            生效。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成员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成员         《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
应仅包括那些按照本章程被    应仅包括那些按照本章程被        二款,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提名并入选董事会的自然      提名并入选董事会的自然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人。公司的董事必须符合适    人。公司的董事必须符合适        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
用法律对其任职资格条件的    用法律对其任职资格条件的        得担任证券公司的董事、监
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        为被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
                                                            人或者证券公司的董事、监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解除
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    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
                                                            职务之日起未逾五年;
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 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
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   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       (二)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
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    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        为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者被取
期满未逾 5 年;             期满未逾 5 年;                 消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
                                                            者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的专业
…….                       …….
                                                            人员,自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者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    (七)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        被取消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
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行为被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
                                                            《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
                            场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                                    一款,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
                            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的董
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直诚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                                    实、品行良好,熟悉证券法律、
                            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五
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                                    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
                            年;
职务。                                                      的经营管理能力。证券公司任
                            (八)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        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行为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者被        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取消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        机构备案。
                            师或者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的
                            专业人员,自被吊销执业证
                                          31
                                    议案五:关于修改《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理由
    章程(现行版本)             章程(修订后)

                             书或者被取消资格之日起未
                             逾五年;

                             (七九)法律、行政法规或
                             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选举、
                             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
                             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
                             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情形
                             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公司任免董事,应当报国务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 事 应 当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 事 应 当     《证券法》第八十二条,发行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       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     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       对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
务:                         务:                           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                         ……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应当保证发行人及时、
(五)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     (五)应当对证券发行文件
                                                            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
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     和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
                                                            息真实、准确、完整。
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认意见,保证公司及时、公
完整;                       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
……
                             ……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本 章 程 第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本 章 程 第     《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
一百零九条关于不得担任董     一百零九条关于不得担任董       一款,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
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直诚
所有监事均应符合适用法律     所有监事均应符合适用法律       实、品行良好,熟悉证券法律、
不时规定的证券公司监事任     不时规定的证券公司监事任       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
职资格要求,包括《公司法》 职资格要求,包括《公司法》 的经营管理能力。证券公司任
规定的监事任职条件及适用     规定的监事任职条件及适用       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法律规定的证券公司监事任     法律规定的证券公司监事任       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职资格要求,且董事、高级     职资格要求,且董事、高级       机构备案。

                                          32
                                  议案五:关于修改《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理由
    章程(现行版本)           章程(修订后)

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   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
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监事,   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监事,
而监事会主席还应另外符合   而监事会主席还应另外符合
适用法律规定的证券公司监   适用法律规定的证券公司监
事会主席的任职资格要求。   事会主席的任职资格要求。

                           公司任免监事,应当报国务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一百五十四条 监事会须    第一百五十四条 监事会须        《证券法》第八十二条,发行
向股东大会负责,并向股东   向股东大会负责,并向股东       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大会报告,监事会行使下列   大会报告,监事会行使下列       对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
职权:                     职权:                         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一)监事会应当在年度股   (一)监事会应当在年度股       发行人的监事会应当对董事
东大会上报告并在年度报告   东大会上报告并在年度报告       会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定
中披露监事的履职情况,包   中披露监事的履职情况,包       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
括报告期内监事参加监事会   括报告期内监事参加监事会       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
会议的次数、投票表决等情   会议的次数、投票表决等情       确认意见。
况;                       况;

(二)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   (二)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
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   证券发行文件和公司定期报
出书面审核意见;           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
                           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确
……
                           认意见;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
                           ……
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
者建议,但在董事会上没有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
表决权。                   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
                           者建议,但在董事会上没有
                           表决权。
第一百七十一条 本章程第    第一百七十一条 本章程第        《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
一百零九条关于不得担任董   一百零九条关于不得担任董       一款,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
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   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直诚
管理人员。担任高级管理人   管理人员。担任高级管理人       实、品行良好,熟悉证券法律、
员职位的每一个人应具有适   员职位的每一个人应具有适       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

                                        33
                                    议案五:关于修改《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理由
    章程(现行版本)             章程(修订后)

当的经验、资质和具有中国     当的经验、资质和具有中国       的经营管理能力。证券公司任
证监会及适用法律规定的相     证监会及适用法律规定的相       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资格(如有),包括《公司   关资格(如有),包括《公司     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法》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     法》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       机构备案。
职条件及适用法律规定的证     职条件及适用法律规定的证
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要求。合规总监还应另外     格要求。合规总监还应另外
符合适用法律规定的证券公     符合适用法律规定的证券公
司合规总监的任职资格要       司合规总监的任职资格要
求。执行总裁和其他高级管     求。公司任免执行总裁和其
理人员任职前应取得经国务     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报国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     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
任职资格。                   案。执行总裁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前应取得经国务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
                             任职资格。

第一百八十二条 合 规 总 监   第一百八十二条 合 规 总 监     根据公司章程上下文相应调
应按照以下规定向董事会报     应按照以下规定向董事会报       整表述
告工作,向董事会报告事项     告工作,向董事会报告事项
报给董事长和风险控制委员     报给董事长和风险控制委员
会:                         会:

……                         ……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 司 在 每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 司 应 当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九十日之     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及法律法       第一百五十条第二款修改
内编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规编制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
                             后九十日之内编制公司年度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以下
                             财务报告。
内容: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以下
……
                             内容:

                             ……




                                          34
             议案五:关于修改《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请予审议。




                   35
                         议案六:关于修订《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六

       关于修订《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19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新修订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对《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修改公司提供融资或担保的规定;修改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的主体限制
及相关要求;修改累积投票制相关规则。
       附件:《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
表。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大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变更理由
      (现行版本)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第六条 公司不得为股东或者          《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担          二款,证券公司除依照规定为
                           保,但公司依照规定为客户提        其客户提供融资融券外,不得
                           供融资融券除外。下列对外担        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
                           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过。
第四十一条 在股东大会会议    第四十一条在股东大会会议        《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
上,对于要决定的每一事项, 上,对于要决定的每一事项, 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
每一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每一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
以其所持有或代表的有表决     以其所持有或代表的有表决        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
                                                             机构(以下简称投资者保护机
……                         ……

                                           36
                        议案六:关于修订《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大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变更理由
      (现行版本)                   (修订后)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     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
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     相关规定条件持有百分之一       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
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       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
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     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     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
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   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       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
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     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     东权利。
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   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作为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
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     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公司、
                                                            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
比例限制。                   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
                                                            件,上市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
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时,关联
                             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
股东在表决时应回避,其所代
                             权等股东权利。征集股东投票     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
                             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
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
                             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
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
                             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       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上
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     市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
                             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限制。
                                                            《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       证券公司变更证券业务范围,
                             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       变更主要股东或者公司的实
                             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际控制人,合并、分立、停业、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 解散、破产,应当经国务院证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 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公
                             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
                             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    第四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      根据《公司章程》第九十二条
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     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       修改
东大会表决。                 东大会表决。

……                         ……

公司股东单独或者与关联方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合并持有公司 50%以上股权     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7
                        议案六:关于修订《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大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变更理由
      (现行版本)                   (修订后)
的,董事、监事的选举应当采   30%及以上的,董事、监事的
用累积投票制度;控股股东控   选举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度。
股比例在 30%以上的,董事的
                             ……
选举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公司股东单独或者与关联方
……
                             合并持有公司 50%以上股权
                             的,董事、监事的选举应当采
                             用累积投票制度;控股股东控
                             股比例在 30%以上的,董事的
                             选举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六十四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    第六十四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修改
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公司   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公司首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于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通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请予审议。




                                          38
                           议案七:关于修订《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七

        关于修订《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19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新修订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对《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修
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任职资格;修改董事会的职权范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或核准事项的调整修改相应条款。
       附件: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变更理由
      (现行版本)                   (修订后)
第五条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     第五条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       《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3%以上的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3%以上的       第一款,证券公司的董事、
股东可以提名非独立董事候      股东可以提名非独立董事候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选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选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正直诚实、品行良好,熟悉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具有
总数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     总数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       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
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提名的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提名的人      力。证券公司任免董事、监
数和条件必须符合法律和章      数和条件必须符合法律和章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报
程的规定,且不得多于拟选任    程的规定,且不得多于拟选任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
的人数。                      的人数。                        案。

……                          ……

董事应当在任职前取得经国      公司任免董事应当报中国证
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监会备案在任职前取得经国

                                           39
                           议案七:关于修订《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变更理由
      (现行版本)                   (修订后)
的任职资格。                  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的任职资格。
第七条 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     第七条 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三
的决议设立下述专门委员会: 的决议设立下述专门委员会: 十七条调整

……                          ……

审计委员会应由 4 名董事组     审计委员会应由 4 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并至少应有 1 名独立董事从事   并至少应有 1 名独立董事从事
会计工作 5 年以上。审计委员   会计工作 5 年以上。审计委员
会主任由董事会指定,并由独    会主任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立董事担任。                  由董事会指定,并由独立董事

……                          担任。

                              ……

第十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     第十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
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十条修改

……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内,决定公司收购出售资产、 内,决定公司收购出售资产、
委托理财等事项;              对外赠与、委托理财等事项;

……                          ……

(十八)在授权范围内,决定    (十八)在授权范围内,决定
设立子公司;                  设立子公司(包括另类投资子
                              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
……
                              等);
(二十三)适用法律及《公司
                              ……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十三)审议批准公司全面
                              风险管理的基本制度;审议批
                              准公司的风险偏好、风险容忍
                              度以及重大风险限额;审议公
                              司定期风险评估报告;建立与


                                           40
                               议案七:关于修订《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变更理由
       (现行版本)                      (修订后)
                                   风险总监的直接沟通机制;推
                                   进风险文化建设;

                                   (二十三二十四)适用法律及
                                   《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
                                   权。

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就《公司          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就《公司      调整引用《公司章程》的条
章程》第一百一十五条(本规         章程》第一百一十五二十条       款编号
则第十条)第(六)、(七)、(二   (本规则第十条)第(六)、
十)项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         (七)、(二十)项事项作出决
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必须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
                                   ……

第四十九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          第四十九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修改
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公司         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公司首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于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通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请予审议。




                                                41
                           议案八:关于修订《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八

       关于修订《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19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新修订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对《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修

改监事会的职权范围;修改监事会的列席人员;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备案或核准事项的调整修改相应条款。

     附件: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变更理由
      (现行版本)                  (修订后)
第七条 《公司章程》第一百    第七条 《公司章程》第一百        调整引用《公司章程》的条
零四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     零四九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         款编号
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所有   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所
监事均应符合适用法律不时     有监事均应符合适用法律不
规定的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     时规定的证券公司监事任职
格要求,包括《公司法》规定   资格要求,包括《公司法》规
的监事任职条件及适用法律     定的监事任职条件及适用法
规定的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     律规定的证券公司监事任职
格要求,且董事、高级管理人   资格要求,且董事、高级管理
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     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
关系不得担任监事。监事会主   会关系不得担任监事。监事会
席还应另外符合适用法律规     主席还应另外符合适用法律
                                           42
                           议案八:关于修订《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变更理由
      (现行版本)                  (修订后)
定的证券公司监事会主席的     规定的证券公司监事会主席
任职资格要求。               的任职资格要求。

第八条 监事应当在任职前取    第八条 公司任免监事应当报        《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得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中国证监会备案在任职前取         第一款,证券公司的董事、
                             得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核准的任职资格。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构核准的任职资格。
                                                              正直诚实、品行良好,熟悉
                                                              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具有
                                                              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
                                                              力。证券公司任免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报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
                                                              案。

第十条 监事会须向股东大会    第十条 监事会须向股东大会        《证券法》第 82 条,发行人
负责,并向股东大会报告,监 负责,并向股东大会报告,监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对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
                                                              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发行人
(一)监事会应当在年度股东   (一)监事会应当在年度股东
                                                              的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
大会上报告并在年度报告中     大会上报告并在年度报告中
                                                              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
披露监事的履职情况,包括报   披露监事的履职情况,包括报
                                                              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
告期内监事参加监事会会议     告期内监事参加监事会会议
                                                              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确认
的次数、投票表决等情况;     的次数、投票表决等情况;
                                                              意见。
(二)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   (二)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证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
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     券发行文件和公司定期报告
                                                              十四条修改
书面审核意见;               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
                             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
……
                             见;
(十五)适用法律和《公司章
                             ……
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十五)监事会承担全面风险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
                             管理的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
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
                             查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风
建议,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
                             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职情况
权。
                             并督促整改;


                                           43
                           议案八:关于修订《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变更理由
      (现行版本)                  (修订后)
                             (十五)(十六)适用法律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
                             权。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
                             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
                             建议,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
                             权。

第十二条 监事会可要求董      第十二条 监事会可要求董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   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       十六条修改
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回答监   部审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事会所关注的问题。           出席监事会会议,回答监事会
                             所关注的问题。

第三十一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    第三十一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修改
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公司   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公司首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于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通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请予审议。




                                           44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