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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银证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09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宁敏女

士、沈锋先生、翟增军先生、赵向雷先生、盖文国先生、沈奕先生、

许峥先生、亓磊先生、刘国强先生、徐高先生、赵青伟先生符合担任

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具备履行公司相关职务所

必须的经营管理能力。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宁敏女士担任公司执行总

裁、沈锋先生担任公司副执行总裁、翟增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赵向雷先生担任公司风险总监、盖文国先生担任公司稽核总监、沈奕

先生担任公司投资银行板块管理委员会主席、许峥先生担任公司信息

管理委员会主席、亓磊先生担任公司合规总监、刘国强先生担任公司

财务总监、徐高先生担任公司研究总监、赵青伟先生担任公司资管总

监。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履行完任职资格

手续(如需)之日起生效,任期均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李军、陆肖马、丁伟、王宇、王娴

                                     二〇二一年三月八日
(本页无正文,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李军

签署:

独立董事:陆肖马

签署:

姓名:丁伟

签署:


姓名:王宇

签署:

姓名:王娴

签署:
(本页无正文,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李军

签署:

独立董事:陆肖马

签署:

姓名:丁伟

签署:


姓名:王宇

签署:

姓名:王娴

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