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证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8-28
证券代码:601696 证券简称:中银证券 公告编号:2021-053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728 号海神诺富特大酒店,麦哲伦二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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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15 日
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发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一般性授权的
1 √
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2.00 应选董事(1)人
案
2.01 祖宏昊 √
非表决事项:
3. 听取《关于公司 2021 年上半年风险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的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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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 1、2、3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
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安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
如下:
1、建议股东优先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或授权委托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
2、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严格遵守上海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
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
的疫情防控要求,在政府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下对现场参会股东采取适当
的疫情防控措施。出现发热等症状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股东,将无
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二)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
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
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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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三)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
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四)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五)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七)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696 中银证券 2021/9/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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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
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非自然人股东: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
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非自然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
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
委托书(详见附件 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
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
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非自然人单位的,还应
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 1)。
2、参会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8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6:00。
3、个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股东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
加盖单位公章。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并
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原件;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的股东,除现场出示
上述登记材料原件外,还需另行提供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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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为
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20328622
传真:021-58883554
邮箱:qi.zhou@bocichina.com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楼(邮编:200120)中银
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9 月 15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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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发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
券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祖宏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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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
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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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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