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证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03-30
公司代码:601696 公司简称:中银证券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或“公司”)
及中银国际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期货”)、中银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
投资”)、中银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资本”)。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内部环境评价
(1) 治理架构
(2) 发展战略
(3) 人力资源
(4) 社会责任
2、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1) 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2) 风险管理制度体系
(3) 风险评估机制
(4) 合规管理
3、信息与沟通
(1) 信息沟通
(2) 信息系统
(3) 信息披露
4、内部监督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 零售经纪业务
(2) 投资银行业务
(3) 证券自营业务
(4) 资产管理业务
(5) 研究咨询业务
(6) 资金管理
(7) 财务会计
(8) 信息隔离墙
(9) 反洗钱
(10) 信息系统控制
(11) 投诉及诉讼
(12) 子公司管理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
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
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
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涉及错报金额占
5%以上(不含) 3%(不含)-5%(含) 3%以下(含)
利润总额的比例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出现下列事件或迹象的,公司认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1)识别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用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
发现该错报;
(4)被外部审计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出具意见的审计报告。
重要缺陷 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
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水平、但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将该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除上述情况的其他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涉及损失金额占
3%以上(不含) 1%(不含)-3%(含) 1%以下(含)
营业收入的比例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评价年度出现下列事件或迹象的,公司认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1)发生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事项;
(2)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3)因信息系统的安全漏洞、软硬件缺陷、数据的不完整及非授权改动等给业务
运作带来重大损失;
(4)业务操作大规模停滞和持续出错,对业务正常经营造成灾难性影响,致使重
要业务活动长期中断,影响到持续经营能力;
(5)被监管部门撤销相关业务许可,对公司造成严重的影响或重大损失;
(6)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评价年度出现下列事件或迹象的,公司认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
(1)被监管部门暂停相关业务许可;
(2)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要缺陷,经过合理的时间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除上述情况的其他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一般性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情况,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发现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4 项,主要涉及新规追踪台账机制、客诉工单复核流程、证券投顾展业质
量把控等方面有待规范和改进。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1 项已完成整改,3 项正在整改中。
评估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
部控制的整体目标。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可能导致的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未对公司的经
营管理质量和财务目标的实现造成重大影响,且己认真落实整改。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重大变化。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年度内控评价未发现财务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评价发现存在的内部控
制一般缺陷,截至本期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均已完成整改。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林景臻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