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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银证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2年10月修订)2022-10-29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2年10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
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公司按照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
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
免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暂缓或豁免披露,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
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日常监管。

    第三条 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按照《股票上
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
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该信息。

    第四条 拟披露的信息被依法认定为国家秘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
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的,
可以豁免披露。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
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
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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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
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
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六条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相关信息尚未泄漏;
    (二)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第七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
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支机构、子公司申请特定信息暂缓、豁免
披露的,应向董事会办公室提交《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内部审批表》
(详见附件二),并连同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与该等信息相关的协议
或合同、政府批文、法律、法规、法院判决及情况介绍等)、内幕信息知
情人名单及其签署的保密承诺等及时提交董事会办公室。提交部门、各分
支机构及子公司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董事会办公室对相关信息是否符合暂缓与豁免披露条件进行审核后,
由董事会秘书报董事长进行最终审核。

   第八条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由公司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并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妥善归档保管。
    公司董事会秘书登记的事项包括:
    (一)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内容;
    (二)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及依据;
    (三)暂缓披露的期限;
    (四)暂缓或豁免事项的知情人名单;
    (五)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书面保密承诺(详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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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暂缓或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批流程(详见附件二)。
       公司应确保上述人员和其他可能接触拟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人员
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利用该等信息进行任何内幕交易。

   第九条 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信
息,并说明未及时披露的原因、公司就暂缓或者豁免披露已履行的决策程
序和已采取的保密措施等情况。

       公司暂缓、豁免信息披露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制度要求的,
公司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及相关义务。

   第十条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其他事宜,需符合《证券法》、
《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及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
定。

   第十一条 若有关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
的,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制度由公司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3
附件一:保密承诺书


    本人作为特定□暂缓披露信息/□豁免披露信息的知情人,已知悉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及《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特承诺:
    本人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中银国际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中关于信息知情人管理、
保密义务等全部规定,在相关暂缓披露信息及/或豁免披露信息对外披露
之前,本公司/本人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报道或传播该等信息。

    本人不得买卖公司证券,也不得指使、推荐他人买卖公司证券或通
过其他方式牟取非法利益,不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中银国际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内部审批表



 申请时间                申请部门                申请人员
 暂缓□豁免□
 披露事项的内
 容
 暂缓□豁免□
 披露事项的原
 因和依据
 暂缓披露的期限



 是否已填报知     □是              相关内幕信息知    □是
 情人名单         □否              情人是否签署书    □否
                                    面保密承诺

 申请部门、分支
 机构或子公司负
 责人意见

 董事会办公室审
 核意见

 董事会秘书审核
 意见

 董事长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