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证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1-16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周冰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
公司执行总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周冰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阅周冰先生的履历等资料,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和证
券公司董事的条件,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发现有不能担任董事职务的市场禁入情况。周冰先
生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
同意提名周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二、《关于聘任公司执行总裁的议案》
经审阅周冰先生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周冰先生符合担任
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具备履行公司执行总裁相
关职务所必须的经营管理能力。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
周冰先生担任公司执行总裁,其任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两个议题。
独立董事:李军、陆肖马、丁伟、王宇、王娴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本页无正文,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李军
签署:
独立董事:陆肖马
签署:
独立董事:丁伟
签署:
独立董事:王宇
签署:
独立董事:王娴
签署:
(本页无正文,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李军
签署:
独立董事:陆肖马
签署:
独立董事:丁伟
签署:
独立董事:王宇
签署:
独立董事:王娴
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