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环能:关于公司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17-03-31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17-015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内控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本着恪尽职守的原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分别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根据以上两
家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审计工作所表现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事务的延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17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董事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
议,以 1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为人民币 210 万元;同意续聘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内控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为人民币 60 万元,与上一年
度一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本年度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
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所出
具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其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6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以其
专业、专注的服务提升了公司内控建设水平,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出具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及独立
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