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环能:关于公司债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的公告2017-06-03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17-027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6 月 1 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779 号),就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60 亿元的
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
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
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
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
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文件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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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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