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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潞安环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进展公告2020-05-08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0-017

债券代码:143366                债券简称:17 环能 0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6 日,披露了《潞安环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4),公司控股股东潞安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

持了本公司 A 股股票共 18.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并计划在未来 6 个

月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不超过 5000

万元。

    ●截至 2020 年 5 月 7 日下午收盘,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时间过半。潞安集团自 2020

年 2 月 5 日首次增持至 2020 年 5 月 7 日下午收盘,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合竞

价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A 股股票 4,353,700 股,累计增持股份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 0.15%。

    ●风险提示:在后续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导致增持计划无

法实施的风险;如出现上述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应对,并及时

对外披露。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潞安集团


                                        -1-
    2.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 2020 年 5 月 7 日下午收盘,本次增持

计划实施期限时间过半。潞安集团自 2020 年 2 月 5 日首次增持至 2020 年 5 月 7 日下午收盘,

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A 股股票

4,353,700 股,累计增持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15%。

    截至 2020 年 5 月 7 日下午收盘,潞安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1,849,132,112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61.81%。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本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合理判断。

    2.增持股份的方式

    上海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3.增持股份的金额

    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不超过 5000 万元。

    4.增持股份的价格

    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等进行综合判断,择机以适当的价格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 2020 年 2 月 5 日起 6 个月内(含 2020 年 2 月 5 日首次增持日)。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6 日,披露了《潞安环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4),公司控股股东潞安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

持了本公司 A 股股票共 18.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

    截至 2020 年 2 月 5 日下午收盘,潞安集团共计持有公司 1,844,965,412 股 A 股股份,



                                          -2-
占公司总股本的 61.68%。

    2.截至 2020 年 5 月 7 日下午收盘,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时间过半。潞安集团自 2020

年 2 月 5 日首次增持至 2020 年 5 月 7 日下午收盘,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合竞

价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A 股股票 4,353,700 股,累计增持股份占本公司

总股本的 0.15%。

    截至 2020 年 5 月 7 日下午收盘,潞安集团共计持有公司 1,849,132,112 股 A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61.81%。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在后续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如出现上述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应对,并及时对外披露。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潞安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潞安集团

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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