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环能:潞安环能关于恢复计提“煤矿转产发展基金”的公告2022-04-23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2-013
债券代码:143366 债券简称:17 环能 0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恢复计提“煤矿转产发展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恢复计提“煤矿转产发展基金”情况概述
根据 2017 年 8 月 11 日山西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煤炭企业自行决定提取矿
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基金的通知》(晋财综〔2017〕66 号)文
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从 2022 年 4 月 1 日恢复计提煤矿转产
发展基金,提取标准 5 元/吨。
二.本次恢复计提“煤矿转产发展基金”对公司的影响
经测算,本次恢复计提“煤矿转产发展基金”预计影响当期利润 18095 万元
左右。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内容已经公司 2022 年 4 月 21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
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恢复提取煤矿转产发展资金,根据山西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
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调整的审批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调整事项。
五.财务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会计调整是根据山西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及公司
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
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
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调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调整。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调整是根据山西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行业同类公司及公
司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规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调整。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