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铝业: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18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0-019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12 月 5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上午 9 点
在公司 1 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5 名,实到董
事 5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国桢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接受关联
方提供担保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华峰铝
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32.8 亿元(含 32.8 亿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36 个月内有效。以上授信额度不等
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以
在授信额度内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该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及
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开发
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额度、开立信用证额度、贸易融资额度、外汇业
务、低风险业务额度及其他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开发所需的各类银行业务等,
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
决议。
针对华峰铝业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事宜,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华峰铝业有
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8 亿元(含 8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实际
融资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按与相关银行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0)。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定于近期召开公司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宜如下:
召开时间:2021 年 1 月 7 日下午 2 点 15 分
召开地点:公司 1 号会议室
审议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接受关联
方提供担保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 2020-021)。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会议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