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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峰铝业: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05-11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1-016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华峰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峰”);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本次公司为子公司重庆华峰申请银
  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人民币29,000万元(包含本次金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5月8日,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重庆分行”)签署《单笔保证合同》,约定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重庆华峰同浦发银行重庆分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担保,重庆华峰向浦发
银行重庆分行申请授信额度9,000万元,授信期限为2021年5月8日至2022年5月8日,公司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
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18 日、2021年1月8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并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峰铝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2MA5U7RGE1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尤小华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武陵大道66号
    经营范围:铝合金复合材料的生产及其技术开发、自研技术的转让、销售自产产品;铝及
铝合金板材、带材、箔材、管材、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
理(拍卖除外)及其相关配套业务、汽车零部件生产及销售;空调零部件生产及销售;模具开
发、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下属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2020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2021年3 月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0,142.72                    229,632.18

  负债总额                                   148,827.79                      141,377.10

  净资产                                      81,314.93                       88,255.08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1 月-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28,953.58                       87,784.87
  净利润
                                               8,461.87                        4,886.58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保证人: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后一年止。
    4、担保金额:人民币9,000 万元整
    5、保证的范围: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
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
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全资及控股公司子
公司担保总额为29,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89%。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全
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