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40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际华园西安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际华集团”)拟终止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际华园西安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43,565.51 万元(不含利 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 本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际华园西安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发展战略, 经审慎评估,公司拟终止“际华园西安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43,565.51 万元(不 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体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4 号)核准,截至 2017 年 4 月 24 日止,本公司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534,629,404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1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437,861.4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569.98 万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431,291.5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B10691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明细 如下表: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际华集团终端市场网络建设项目 21,291.50 重庆际华园目的地中心项目一期二阶段 45,000.00 际华园长春目的地中心一期项目二阶段 45,000.00 际华园扬中项目 80,000.00 际华园西安项目 80,000.00 际华园咸宁项目 80,000.00 际华园清远项目 80,000.00 合计 431,291.50 注:际华园扬中、咸宁、清远项目对应的实施主体际华集团江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武汉际华园投资建设有 限公司、广东际华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已经转让给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并终止实施原项目,项目剩余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部分已变更用途投入到际华服装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际华鞋靴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际华集团信息 化系统建设、际华应急保障基地、际华特种防护装备生产研发基地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公告》以及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本公司、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亮马桥支行、 中信银行北京财富中心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幸福街支行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5 月 12 日、5 月 15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2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亮马桥支 699631020 3,240,000,000.00 1,163,199,142.28 行 中信银行北京财富中心支行 8110701014001077670 860,000,000.00 0.00 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200004729200683322 217,314,211.30 0.00 已销户 北京幸福街支行 合计 4,317,314,211.30 1,163,199,142.28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含未支付的发行费 4,399,170.44 元。 2022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即 2022 年 8 月 26 日—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 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了相关意见。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剩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185,817.28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3,805.17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 万元;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除 利息及手续费等收支外的余额为 81,669.05 万元,加上 34,650.86 万元利息及手续费等 收支,实际余额 116,319.91 万元。 二、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拟终止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下表(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 单位:万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拟 募集资金累计 未使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金余额 际华园西安项目 陕西际华园公司 80,000 36,434.49 43,565.51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际华园西安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80,000 万元,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6,434.49 万元,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43,565.51 万元(不含利 3 息)。公司拟终止“际华园西安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10.10%。 三、拟终止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终止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际华园西安项目”是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 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陕西际华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际华园公 司”),“际华园西安项目”拟建立集奥特莱斯购物中心、室内休闲运动中心、特色 餐饮服务及相关配套休闲服务设施为一体的城市旅游度假目的地,是公司对新业务方 向的布局和探索,该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80,000 万元。建设过程中,公司结合商业 服务项目消费市场发生的变化,以“稳健经营、控制风险”为原则,主动调整项目投 资规模与建设节奏,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际华园西安项目”已完成文物勘探 工作及遗址运动公园建设,正在进行室内滑雪馆主体工程建设,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6,434.49 万元,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 43,565.51 万元。 (二)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际华园西安项目”是公司过往积极探索新业务布局的发展方向,项目目标定位 于商业服务、运动休闲体验、城市郊区度假服务等,是对公司制造主业下游消费行业 的延伸和补充。受市场环境变化、项目规划设计等因素的影响,“际华园西安项目” 的开展未达到公司预定的目标,特别是受新冠疫情和终端消费市场低迷的冲击,市场 前景很不明朗,继续投入存在较大风险。 目前公司制定了清晰的“十四五”发展战略,聚焦军警保障和应急防护,全力打 造中国最大的防护品、防护材料和功能性材料制品的制造商,打造中国职业装产业链 链长和应急物资产业链链长。终止“际华园西安项目”是公司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 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逐步退出非主业、非优势业务的具体举措, 有利于公司调整优化业务结构和布局,持续提升主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降低公司经 4 营风险,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募投项目终止后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拟将“际华园西安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43,565.51 万元(不含利息)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包括向研发创新能力提升、 装备智能化升级改造、产业链上游高附加值环节延伸、新营销体系建设等关键领域进 一步加大投入,全力推动公司建设成为“一流轻工军民保障体系营造者”。 五、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终止“际华园西安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 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发展战略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 于规避募集资金投资的风险,不会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实施,终止“际华园西安项 目”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结余募集资金 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 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符合 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际华园西安项目”并将结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审慎做 出的决定,有利于降低公司投资风险,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用于公 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 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终止“际华园西安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际华园西安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规避募集资 金投资风险,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终止“际华园西安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战略,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终止实施“际华园西安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