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国电信: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电汇、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2021-08-31  

                         证券代码:601728       证券简称:中国电信        公告编号:2021-003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电
   汇、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电汇、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拟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 A 股发行”)所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
 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银行电汇、汇票、信用证等方式以自有资金
 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按月)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
 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 A 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
 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41
 号)核准,公司本次 A 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4.53 元/股,发行数量如
 下: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 A 股发行的发行规模为
 10,396,135,267 股;若本次 A 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
 本次 A 股发行的发行规模为 11,955,555,267 股。
      在未考虑本次 A 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下,本次 A 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约为 4,709,449.28 万元,本次发行费用总额约为
38,234.08 万元,本次 A 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4,671,215.20 万元。
    若全额行使本次 A 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 A 股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预计约为 5,415,866.54 万元,本次发行费用总额约为
43,153.66 万元,本次 A 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预计约为 5,372,712.88 万
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对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公司本次 A 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 00397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联席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
    二、公司具体操作流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银行电汇、汇票、信用证
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流程如下:
    (一)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用款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
购、软件采购、工程设计和监理、工程施工和集成服务、人员薪酬等
支出),按照相关规定的审批程序,通过银行电汇、汇票、信用证等
结算方式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汇总并保留相关支付单据;
    (二)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用款情况,由财务部
门(含资金结算与调度中心)按月填写置换申请单,并匹配相关付款
清单及支付单据,按照相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完成置换申请的审核与
批准;
    (三)置换申请得到批准后,公司可将等额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同时通知并报送联席保荐机构备案;
    (四)联席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
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
存储银行应当配合联席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电汇、汇票、信用证等方式,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将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上述等额置换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权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
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电汇、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联
席保荐机构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电汇、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所涉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银行电汇、汇票、信用证等方式
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
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电汇、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募投项
目实施期间,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用款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
软件采购、工程设计和监理、工程施工和集成服务、人员薪酬等支出)
使用银行电汇、汇票、信用证等方式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之后定期(按月)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影响公
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电汇、汇票、信用证
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电汇、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权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电汇、汇票、信用
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联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联席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银行电汇、汇票、信用证等
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使用银行电汇、汇票、信用证
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上述等额置换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权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
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联席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银行电汇、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
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