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执行副总裁及增补公司董事 的独立意见 作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关于 聘任公司执行副总裁及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聘任执行副总裁及增补董事的提名 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唐珂先生具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所规定的相关任职 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同意聘任唐珂先 生为公司执行副总裁,同意提名唐珂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 股东大会审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谢孝衍、徐二明、王学明、杨志威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