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10-21
证券代码:601728 证券简称:中国电信 公告编号:2022-056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存款类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7 亿元(含本数)。
履行的审议程序:鉴于前次经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将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到期,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联席保荐机构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购买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
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
市场波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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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7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
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41 号)核准,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 A 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4.53 元/股,发行数量如下: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 A 股发行
的发行规模为 10,396,135,267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额外发行
178,635,111 股,最终发行规模为 10,574,770,378 股。
在本次 A 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 A 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约为 4,709,449.28 万元,本次 A 股发行费用总额约为 38,234.08
万元,本次 A 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4,671,215.20 万元。2021 年 8
月 13 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前公司本次 A 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德师报(验)字(21)第 00397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联席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9 月 22 日,本次 A 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
本次 A 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约为 4,790,370.98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约 38,808.6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4,751,562.29 万元。2021
年 9 月 23 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 A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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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
师报(验)字(21)第 00398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
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联席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另行签署《募集资金(含超额配售)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
按照《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
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及
募集资金净额对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进行了分配,本
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5G 产业互联网建设项目 21,400,000,000.00 9,957,318,035.03
云网融合新型信息基础设施
2 50,700,000,000.00 23,583,121,661.91
建设项目
3 科技创新研发项目 30,000,000,000.00 13,975,183,207.05
合计 102,100,000,000.00 47,515,622,903.99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高资金收
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并保证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三)投资产品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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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按照监管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
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且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
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7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现金管理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且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使用的前提下,单笔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
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
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现金管理范围内行使该
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资金结算与调度中心具体办理
相关事宜。
(七)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
用于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
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
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购买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
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
化适时适量地开展,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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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的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现金管理产
品。财务部门(含资金结算与调度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
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评估有不利因素,将及时
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募集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
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等。投资产品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同时保
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
(三)公司审计监督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实际操作、
资金使用及盈亏等情况,督促资金结算与调度中心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需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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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联席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联席保荐机
构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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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联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联席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联席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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