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二、《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旨在强化董事勤勉尽责意识,有利
于进一步调动董事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谢孝衍、徐二明、王学明、杨志威
2022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