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签 订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该等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协议遵循公开、公允、 公正的原则,均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订立,相关建议年度上限 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相关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 董事在表决时已回避。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谢孝衍、徐二明、王学明、杨志威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