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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中车:关于下属间接控股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提示性公告2020-10-09  

                        证券代码:601766(A 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 股)     编号:临 2020-039

证券代码: 1766(H 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 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间接控股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拟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9 月 30 日,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间接控股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事项,同意公司下属间
接控股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时代电气”)申
请于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 A 股并上市”或“本次发行”)。由于截至本公告日,中车时代电气已在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本次中车时代电气拟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作为一般信息披露事项予以公告。相关情况如下:



    一、中车时代电气的基本情况

    中车时代电气成立于 2005 年 9 月,注册地址为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时代路,
法定代表人为李东林先生。2006 年 12 月 20 日,中车时代电气于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股份简称为“中车时代电气”,股份代码为“3898.HK”。

    截至本公告日,中车时代电气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7,547.6637 万元。公司
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中车投资租赁有限公司、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间接合计持有中车时代电气 608,966,468 股内资股股
份,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中车香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中车时代电气
16,200,000 股 H 股股份,间接合计持有中车时代电气 625,166,468 股股份,占中
车时代电气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53.18%。中车时代电气的主营业务为研发、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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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销售轨道交通装备产品,产品主要包括以轨道交通车辆牵引变流系统为主的车
载电气系统及地面电气装置、通信信号系统、功率半导体器件、轨道工程机械车
辆等。同时,中车时代电气还积极布局了轨道交通以外的产业,在工业传动、新
能源汽车电驱系统、海工装备等领域开展业务。

    中车时代电气最近两年合并口径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资产总额                                       3,298,562                     2,903,452
资产净额                                       2,219,628                     2,012,351
营业收入                                       1,630,421                     1,565,790
营业利润                                        290,129                        294,289
净利润                                          265,756                        265,05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5,916                        261,249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二、中车时代电气科创板上市方案

    1、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2、发行股票种类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3、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4、发行对象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相关
资格要求的询价对象以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
人及其他机构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外)。

    如任何上述 A 股发行对象为中车时代电气的关联人士(指《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人”及/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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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下的“关连人士”),中车时代
电气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确保 A 股认购者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及中车
时代电气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

    5、发行上市时间

    中车时代电气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选择适当的时
机进行发行,具体发行日期由中车时代电气股东大会授权中车时代电气董事会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予以确定。

    6、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7、发行规模

    中车时代电气本次发行股数为不超过 240,760,275 股 A 股,即不超过本次发
行完成后中车时代电气总股本的 17%(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如中车时代
电气在本次发行前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中车时代电气本
次发行项下的 A 股数量将做相应调整。中车时代电气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
存在中车时代电气股东公开发售股票的情形。中车时代电气与主承销商可协商采
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中车时代电
气本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的 15%;最终发行的数量将由中车时代电气股东大会
授权中车时代电气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以中国证监会等
监管机关的核准及/或同意注册的决定为准。同时,本次发行规模需遵守《联交
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

    8、定价方式

    中车时代电气通过向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
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
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 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中车时代电气和主承销商可以通过初
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或届时通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确定发行价格。

    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中车时代电气本次发行价格原则上不低
于在确定该发行价日期时中车时代电气最近可用的每股净资产。同时,本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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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股价格需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

    9、发行时实施战略配售

    中车时代电气本次发行 A 股并上市实施战略配售,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的 A
股股票总量不超过本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 A
股股票数量)的 30%,战略配售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依法设立并符合特定投资目
的的证券投资基金、中车时代电气的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或者实际控
制该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其他相关子公司、中车时代电气的高级管理
人员与核心员工依法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0、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中车时代电气的实际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
于轨道交通牵引网络技术及系统研发应用项目、轨道交通智慧路局和智慧城轨关
键技术及系统研发应用项目、新产业先进技术研发应用项目、新型轨道工程机械
研发及制造平台建设项目、创新实验平台建设工程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车时代电气可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
条件、政策调整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

    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足,中车时代电气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上述项
目资金缺口。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述投资项目总额,中车时代电气
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将多余资金用于中车时代电气主营业务。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中车时代电气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和/或
银行借款等方式支持上述项目的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的资金。

    11、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12、发行上市决议的有效期

    中车时代电气本次发行 A 股并上市的决议自中车时代电气股东大会、H 股
类别股东大会及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鉴于上述发行方案为初步方案,尚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
履行发行注册程序,为推动中车时代电气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进行,公司董事会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或总裁全权办理与中车时代电气本次发行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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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中车时代电气科创板上市的影响

    公司是全球规模领先、品种齐全、技术一流的轨道交通装备供应商,主要业
务包括铁路装备业务、城轨与城市基础设施业务、新产业业务和现代服务业务,
与此同时大力实施国际化战略,拓展国际业务。中车时代电气主要从事以轨道交
通车辆牵引变流系统为主的车载电气系统及地面电气装置、通信信号系统、功率
半导体器件、轨道工程机械车辆等轨道交通装备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中车
时代电气科创板上市的具体影响如下:

    1、净利润占比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审计报告》(德
师报(审)字(20)第 P01025 号)和中车时代电气《审计报告》(德师报(审)
字(20)第 P00831 号),公司 2019 年度归母净利润为人民币 117.95 亿元,按权
益享有的中车时代电气 2019 年度归母净利润的占比为 11.99%。

    2、净资产占比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审计报告》(德
师报(审)字(20)第 P01025 号)和中车时代电气《审计报告》(德师报(审)
字(20)第 P00831 号),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归母净资产为人民币 1,358.94
亿元,按权益享有的中车时代电气归母净资产的占比为 8.57%。

    3、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公司业务涉及铁路装备、城轨与城市基础设施、新产业和现代服务四大板块。
中车时代电气主要从事以轨道交通车辆牵引变流系统为代表的多项轨道交通装
备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业务,作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企业,
始终保持独立运营,规范运作。中车时代电气科创板上市不会对公司业务的持续
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

    4、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仍是中车时代电气的间接控股股东,中车时代电气仍
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其财务状况和盈利情况仍将反映在公司的
合并报表中。尽管中车时代电气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持有中车时代电气的权益被
摊薄,但通过本次发行,将有利于中车时代电气拓宽融资渠道并提高融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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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会损害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四、风险提示

    中车时代电气本次发行方案为初步方案,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
但不限于本次发行获得国资监管机构的批准、中车时代电气股东大会、H 股类别
股东大会及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的正式批准、履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和
中国证监会相应程序等,并将考虑市场情况以及其他因素推进。中车时代电气本
次发行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时间、科创板发行上
市是否实施以及实施具体时间等事宜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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