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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中车: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0-31  

                        证券代码:601766(A 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 股)       编号:临 2020-040

证券代码: 1766(H 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 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以现场与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刘化龙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中车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中车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北京时代新
园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车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
所持北京时代新园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1%股权,转让至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车
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
为 475,552,152 元。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交易方案切实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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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定价公允;审议
本次交易的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中车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连)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上
市地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刘化龙、孙永才、楼齐良予以回避,与会其他董
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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