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股份: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19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49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4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力帆中心 28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41,166,55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8.804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牟
刚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7 人,出席 12 人,董事陈卫、陈巧凤、尹索微、陈雪松、李
明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监事庹永贵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
3、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19 年度对内部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640,508,956 99.8974 657,600 0.1026 0 0
2、 议案名称: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为公司和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10,956,900 99.8341 18,200 0.1659 0 0
3、 议案名称: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新增债务的关联
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10,956,900 99.8341 18,200 0.1659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力帆实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增加 2019 年度
1 19,866,300 96.7959 657,600 3.2041 0 0
对内部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的议
案
力帆实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接受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为公
2 10,956,900 99.8341 18,200 0.1659 0 0
司和下属子公司
提供担保及公司
提供反担保的议
案
力帆实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
3 于与控股股东新 10,956,900 99.8341 18,200 0.1659 0 0
增债务的关联交
易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提交大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 2-3 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重庆力帆控
股有限公司、尹明善、陈巧凤、尹喜地、尹索微、陈雪松、汤晓东,上述关联股
东所持股份数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中。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项瑾、田无忌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16 年修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
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