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力帆科技: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12-14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63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力帆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设一名联席总裁。为此,拟对应修改《公
司章程》相关条款如下: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董 人员是指公司的联席总裁(联席总经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理)、副总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告工作;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
事项;                                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总经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总经理) 理)、联席总裁(联席总经理)、董事
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副 会秘书;根据总裁(总经理)、联席总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裁(联席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聘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和奖惩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总经理)的工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作汇报并检查总裁(总经理)的工作;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设立战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总经理)、联
略、审计、提名、薪酬和其他董事会专 席总裁(联席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
门委员会,并选举其成员;              查总裁(总经理)、联席总裁(联席总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经理)的工作;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六)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设立战
    董事会就上文(四)、(五)、(六)、 略、审计、提名、薪酬和其他董事会专
(七)及(十二)各项作出的决议事项 门委员会,并选举其成员;
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董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由出席董事会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三         董事会就上文(四)、(五)、(六)、
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可对外担     (七)及(十二)各项作出的决议事项
保。其余事项可以由半数以上董事表决 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董
同意。                               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由出席董事会
                                     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三
                                     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可对外担
                                     保。其余事项可以由半数以上董事表决
                                     同意。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总裁(总经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总裁(总经
理)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理)1 名、联席总裁(联席总经理)1
    公司设副总裁(副总经理),由总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裁(副总经理),由总
    公司总裁(总经理)、副总裁(副 裁、联席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为
                                         公司总裁(总经理)、联席总裁(联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席总经理)、副总裁(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

第一百四十六条   总裁(总经理)每届 第一百四十六条     总裁(总经理)、联
任期 3 年,总裁(总经理)连聘可以连 席总裁(联席总经理)每届任期 3 年,
任。                                 总裁(总经理)、联席总裁(联席总经
                                     理)连聘可以连任。

第一百四十七条   总裁(总经理)对董 第一百四十七条     总裁(总经理)、联
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席总裁(联席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行使下列职权: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 工作;
资方案;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    资方案;
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案;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总裁(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 总裁(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
员;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    员;
权。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
    总裁(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权。
                                           总裁(总经理)、联席总裁(联席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五十条   总裁(总经理)可以在 第一百五十条     总裁(总经理)、联席
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总 总裁(联席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
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    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总经理)、联
(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    席总裁(联席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
定。                                和办法由总裁(总经理)、联席总裁(联
                                    席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
                                    定。
第一百五十一条   副总裁(副总经理) 第一百五十一条     副总裁(副总经理)
由总裁(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由总裁(总经理)、联席总裁(联席总
副总裁(副总经理)协助总裁(总经理) 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裁(副
开展工作。                          总经理)协助总裁(总经理)、联席总
                                    裁(联席总经理)开展工作。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作修改,上述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