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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帆科技: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2022-09-13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4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 年 9 月 23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777        力帆科技            2022/8/26


二、     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议案的情况说明


(一)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取消议案原因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
订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9 月 12 日收到持股 3%以上股东以书面
形式提交的《关于提议在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增加《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鉴于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变更,故原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取消,不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加临时议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重庆江河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并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延期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20%股份的股东重庆江河汇
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 2022 年 9 月 12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
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序号                                  议案名称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1
          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2
          的议案》
  3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上述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力
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力
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以及《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三、   除了延期召开和上述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
   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9 月 23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 16 号力帆研究院 11 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9 月 23 日
                    至 2022 年 9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                                                         √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2                                                         √
        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3                                                         √
        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2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 2022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8 月
   18 日、2022 年 9 月 1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
   将 在 202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前 ,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刊登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上述 1-3 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 1-3 项议案均需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
   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上述 1-3 项议案均需回避表决。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
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3 日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3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