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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科技: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15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3-014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星期五)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
已于 2023 年 4 月 4 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
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龙珍珠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鉴于公司 2022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
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含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不实施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
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5)。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6)。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
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对部分不再使用的模具、闲置设备等资产进行处置,2022 年第四季度
处置资产账面价值 2,036.97 万元,处置损失 797.75 万元;同意公司 2022 年第四季
度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5,213.67 万 元 。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7)。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
项。


   (六)《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本规范,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
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报
告期内的内部控制情况,对本报告无异议。


   (八)《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6.5 亿元的授信/贷款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贸
易融资、押汇、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审批授信额度内贷款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前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5 亿元(或等值
外币);同意公司子公司重庆睿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 2023 年度为购买本公司汽车
产品而向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贷款的经销商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
元的汽车回购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审批的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或总裁在本次担保额度内审批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
保以及下属子公司向经销商提供汽车回购担保。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
司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8)。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担保事项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
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0)。
    监事会审核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公司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专业资格和能力,与公司合作多年,熟悉公司业务,续聘其
为审计机构有利于提高审计效率。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15 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