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05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作为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
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外出售电站资产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有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结构,回笼资金,降低国补拖欠
对公司的影响。交易价格由转让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权交易不会导致公司 2020 年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
意本次出售子公司股权的事项。
二、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实际控制人及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履行期限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
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相关规定,是基于目前实际情况作出
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San Juan 电站
项目目前由公司实际托管,进一步降低了关联方持有电站项目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的审议程序、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韩洪灵、彭剑锋、丁松良
2020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