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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21-04-21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
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是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
市场状况,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做了进一步明确。发行方案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全体
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相关事项。
    二、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相关事项。
    三、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将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开立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公司董事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保荐机构、拟开户银行等相关方签署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规范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相关事项。
    四、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已对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同意
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我们认为:
    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1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
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
定价协商确定的,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
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
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韩洪灵、彭剑锋、丁松良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