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30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对外出售电站资产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有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结构,回笼资金,降低国补拖欠
对公司的影响。交易价格由转让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权交易不会导致公司 2021 年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
意本次出售子公司股权的事项。
二、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变更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高尔坦先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韩洪灵、彭剑锋、丁松良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