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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科科技:关于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1-10-19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7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署的仅为合作框架协议,为各方合
          作意向和原则的框架性陈述,具体的开发进度及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协议涉及的装机容量、投资规模等各项数据均为基于目前情况拟定
          的初步规划数据,最终实际装机容量、投资规模具有不确定性及不及预
          期的可能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
          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为响应国家发展绿色能源、低碳经济的号召,践行“改变能源结构、承担未
来责任”的使命,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就推进
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与多地相关政府部门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共
同推进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开发,预计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装机容
量合计约 2,016 兆瓦。具体签署情况如下:
    (一)公司与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清溪镇政府”)签
订《重庆市涪陵区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试点方案开发合作框架协议》,清溪镇政
府同意公司为整区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主体,在全区行政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发建
设新能源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按照成熟一批开发一批的原则,以工业园区
或者村级等为单位落地实施。总投资规模约 35 亿元,预计总装机容量约 1000 兆
瓦。
    (二)公司与新绛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新绛县政府”)签订《整县分布
式光伏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新绛县政府同意与公司共同在新绛县开发、投资、
建设、运营整县分布式光伏项目。根据初步规划情况,项目预计总装机容量约 500
兆瓦。
    (三)公司与楚雄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楚雄市政府”)签订《清洁能源
发电项目框架协议》,楚雄市政府同意公司在楚雄市境内实施整县屋顶分布式光
伏项目开发。根据初步规划情况,项目预计总装机容量约 266 兆瓦。
    (四)公司与平昌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平昌县政府”)、三峡四川综合能
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三峡能源”)签订《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合作框
架协议》,平昌县政府同意公司和四川三峡能源在平昌县境内共同成立由四川三
峡能源控股的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在平昌县境内的公共建筑屋顶、工商业厂
房屋顶和农村居民屋顶进行光伏项目开发。总投资规模约 8 亿元,预计总装机容
量约 200 兆瓦。
    四川三峡能源成立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主
要从事发电、输电、供电等业务。三峡集团四川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和三峡电能有
限公司分别持有四川三峡能源 60%和 40%的股权。四川三峡能源为中国长江三
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的下属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
    (五)公司与乌拉特前旗新安镇政府(以下简称“新安镇政府”)签订《整
县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试点方案开发合作协议》,新安镇政府同意公司为整县推
进分布式光伏开发主体,在行政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发建设新能源屋顶分布式光伏
项目。项目按照成熟一批开发一批的原则,以镇为单位落地实施。项目预计总装
机容量约 50 兆瓦。
    (六)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上述签署的协议仅为合作意向性框架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
务。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协议签署的各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在分布式光伏领域积累的丰
富经验和技术优势,在整县推进领域形成高效的商业模式、独特的竞争优势和良
好的品牌价值;有利于提高公司在以产业园区为载体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领域的
资源开发能力、产品设计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进一步强化公司在该细分领域的
领先地位;也有利于合作各方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整合资源,探索建立利益共享
机制,推动当地新能源的发展。
    本次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仅为合作框架协议,为各方合作意向和原则的框架性陈述,
具体的开发进度及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协议涉及的装机容量、投资规模等各项数据均为基于目前情况拟定
的初步规划数据,最终实际装机容量及投资规模具有不确定性及不及预期的可能
性。
       3、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