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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科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1-11-09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4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署的仅为合作框架协议,为各方合
       作意向和原则的框架性陈述,具体的开发进度及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协议涉及的装机容量、投资规模等各项数据均为基于目前情况拟定
       的初步规划数据,最终实际装机容量、投资规模具有不确定性及不及预
       期的可能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
       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为响应国家发展绿色能源、低碳经济的号召,践行“改变能源结构、承担未
来责任”的使命,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晶坪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坪电力”)近日就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
伏开发试点工作与多地政府及企业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推进居民屋顶分布
式光伏电站项目开发,预计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装机容量合计约 516.3 兆瓦。
具体签署情况如下:
    (一)晶坪电力与高密市夏庄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夏庄镇政府”)签订
《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试点方案合作框架协议书》,夏庄镇政府同意晶坪电力为
夏庄镇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的主体,在夏庄镇行政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发建设
新能源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按照成熟一批开发一批的原则,以工业园区或

者村级为单位落地实施。根据初步规划情况,项目预计总装机容量约 300 兆瓦。
    (二)晶坪电力与江苏华电昆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热电”)签
订《昆山经济开发区整区推进合作协议》,鉴于昆山热电已在昆山经济开发区签
订 200 兆瓦整区推进分布式项目,昆山热电拟与晶坪电力共同在江苏省昆山经济
技术开发区内就分布式光伏屋顶项目、光储一体化项目开展实质推动工作,并成

立联合工作小组,积极开展各自在昆山经开区及周边项目资源的共同开发工作。
    昆山热电成立于 2014 年 2 月 21 日,注册资本 45,600 万元人民币,主要从
事电力、蒸汽生产及销售;电力项目的投资、管理;电力技术咨询服务;自有设
备及房屋租赁。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和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昆山华
电 60%和 40%的股权。昆山热电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的下属公司,
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晶坪电力与武川县哈乐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哈乐镇政府”)签订
《关于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哈乐镇政府同意晶坪电力(包

括晶坪电力在当地设立的项目公司)为整区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主体,在哈乐镇
法定的行政区划边界内投资开发整区屋顶光伏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党政机关屋顶、
学校、医院、村委会屋顶。项目总投资约 3,000 万元,可装机容量约 10 兆瓦。
    (四)晶坪电力与武川县西乌兰不浪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西乌兰不浪镇
政府”)签订《关于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合作开发协议》,西乌兰不浪镇政府
同意晶坪电力(包括晶坪电力在当地设立的项目公司)为整区推进分布式光伏开
发主体,在西乌兰不浪镇法定的行政区划边界内投资开发整区屋顶光伏项目,包
括但不限于党政机关屋顶、学校、医院、村委会屋顶。项目总投资约 1,000 万元,

可装机容量约 6.3 兆瓦。
    (五)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上述签署的协议仅为合作意向性框架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
务。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协议签署的各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在分布式光伏领域积 累的丰
富经验和技术优势,在整县推进领域形成高效的商业模式、独特的竞争优势和良
好的品牌价值;有利于提高公司在以产业园区为载体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领域的
资源开发能力、产品设计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进一步强化公司在该细分领域的
领先地位;也有利于合作各方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整合资源,探索建立利益共享
机制,推动当地新能源的发展。

       本次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仅为合作框架协议,为各方合作意向和原则的框架性陈述,
具体的开发进度及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协议涉及的装机容量、投资规模等各项数据均为基于目前情况拟定
的初步规划数据,最终实际装机容量及投资规模具有不确定性及不及预期的可能
性。
        3、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