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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科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2-02-1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晶科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对晶科科技与关联方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签署
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分布式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计划在关联方晶科能源下属公司厂区内投建 7 个
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及 1 个储能项目,项目所发/放电量优先出售给晶科能源及其
下属公司使用,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所需组件优先向晶科能源进行采购。公司
拟就上述项目的合作事宜与晶科能源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双方根据各项目情况,
按照公允、合理的合作原则进一步签署具体协议并推进项目实施。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发表了书面意见;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协议所涉及关联交易总额已达到
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1 年度经审批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1
                                                                预计交易金    2021 年度实际发
  交易类别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额            生金额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组件、支                             2,704.02
 采购原材料                                                        8,500.00
               江西晶科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架                                      5.88
                            小计                                   8,500.00           2,709.90
                 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330.00              294.77
               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       屋顶分布式电          350.00              319.65
  销售商品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站的售电交易          296.00              154.39
                浙江晶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3.69
                            小计                                    976.00              772.50
                 玉环晶科电力有限公司                               450.00              200.26
                 玉环晶能电力有限公司         电站运维服务          450.00              254.68
                 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              13.43
                JinkoSolar Holding Co., Ltd   为避免同业竞                              783.37
  提供劳务                                    争,公司受托
                  JinkoSolar International    管理 JinkoSolar       950.00
                                              持有的海外电                               21.04
                   Development Limited
                                              站股权及资产
                                              提供代理售电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81.06
                                                   服务
                            小计                                   1,850.00           1,453.84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为公司                              247.09
                                              融资提供担
    担保                                                           1,200.00
                JinkoSolar Holding Co., Ltd   保,收取部分                              345.43
                                                担保费
                            小计                                   1,200.00             592.52
              晶科绿能(上海)管理有限公
                                                                    240.00              400.37
  租赁房产                司                  租赁办公场地
              上饶市卓安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               0.92
                            小计                                    240.00              401.29
                            合计                                  12,766.00           5,930.05
    注:1、2021年度实际发生额数据未经审计。
    2、原材料采购的关联交易预计额与实际发生额差异较大的原因主要系2021年度光伏组件处于
价格高位,公司电站建设进度放缓导致组件采购量下降所致。
    3、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外,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向关联方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晶科能
源(海宁)有限公司(原名“晶科能源科技(海宁)有限公司”)、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晶科
能源(义乌)有限公司、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提供长期售电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已与
上述关联方签订了长期售电协议,项目运营期内预计年均售电交易金额合计约人民币3,093.59万元。
                                              2
截至2021年末,除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5.98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晶科能源(海宁)有限
公司的5.98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建成投入运营外,其他项目尚未进入运营期。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合作框架协议》的约定,预计本协议项下各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具体如下:

    1、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作
    (1)售电交易-电价折扣模式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易                                关联交易     25 年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内年
                 关联方                                                                 电费折扣
 类别                                  内容        交易总额          均交易额
        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                     10,200.00             408.00          8.5 折
        江西晶科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屋顶分布         3,804.80               152.19        8.2 折
 销售
        晶科能源(玉山)有限公司     式电站的         7,874.46               314.98        8.2 折
 商品
        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     售电交易        16,498.00               659.92        8.0 折
        玉环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4,590.40               183.62        8.0 折
                    小计                             42,967.66             1,718.71                -
   注:本合作模式下关联方不收取场地租金,公司按当地电网的同时段工业电价为基准给予关联
方一定的电价折扣收取电费。

    (2)售电交易-屋顶租金模式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内        25 年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内
  交易类别                 关联方
                                                    容            交易总额          年均交易额
              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         屋顶分布式             48,125.00           1925.00
 销售商品                                      电站的售电
              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交易                  15,980.00             639.20
                            小计                                     64,105.00           2,564.20
              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         租赁厂区屋             7,500.00             300.00
 租赁场地
              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顶                     2,700.00             108.00
                            小计                                     10,200.00             408.00
   注:本合作模式下关联方收取场地租金,公司按当地电网的同时段工业电价向关联方收取电费。


    2、储能项目合作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内       25 年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内
  交易类别                 关联方
                                                      容          交易总额          年均交易额
                                                储能充放电
  提供劳务      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                             18,391.73             735.67
                                                    服务
                                           3
   注:公司提供储能设施及相关能源服务,关联方利用储能设施充放电,获取电价差收益,公司
按电价差收益的90%向关联方收取能源服务费。

    3、原材料采购

    根据上述《合作框架协议》的约定,对于公司与晶科能源合作的项目(包括本协议
签署之前已经合作、尚未开建或在建项目),预计公司2022年向晶科能源及其子公司采
购组件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4亿元,采购储能系统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1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6 年 12 月 13 日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经济开发区晶科大道 1 号

    经营范围: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铸锭、多晶硅片;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和
光伏应用系统的研发、加工、制造、安装和销售;太阳能原料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和
销售;上述应用系统用电子产品、太阳能建筑装饰材料、太阳能照明设备的设计、鉴证
咨询、集成、制造、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晶科能源为 A 股科创板上市公司,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晶科能
源 58.62%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晶科能源总资产人民币 409.13 亿元,净
资产人民币 97.51 亿元;2020 年 1-12 月,晶科能源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348.87 亿元,
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6.29 亿元(经审计)。

    2、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晶科能源”)
                                            4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35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0 年 4 月 17 日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经济开发区晶科大道 1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铸锭、多晶硅片;高效太阳能电
池、组件和光伏应用系统的研发、加工、制造、安装和销售;太阳能原料及相关配套产
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述应用系统用电子产品、太阳能建筑装饰材料、太阳能照明设备的
设计、鉴证咨询、集成、制造、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结构:晶科能源持有上饶晶科能源 55%股份,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工
程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饶晶科能源 45%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饶晶科能源总资产人民币 53.46 亿元,
净资产人民币 38.45 亿元;2020 年 1-12 月,上饶晶科能源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3.67 亿
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0.56 亿元(经审计)。

    3、江西晶科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晶科光伏”)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0 年 12 月 10 日

    住所:江西省上饶经济开发区旭日片区

    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电池组件铝框架、太阳能电池组件接线盒、接
线盒关联配件、连接器、电缆线、二极管、太阳能支架及支架系统安装、铝型材门窗、
金属构件、五金件、塑料制品、新型建筑材料、模具的研发、加工、销售;太阳能组件
背板的维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5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晶科能源持有江西晶科光伏 100%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江西晶科光伏总资产人民币 23.55 亿元,
净资产人民币 5.27 亿元;2020 年 1-12 月,江西晶科光伏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31.59 亿
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0.84 亿元(经审计)。

    4、晶科能源(玉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山晶科能源”)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 年 9 月 26 日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高新区科龙路以南国林五金以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
器件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
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
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结构:晶科能源持有玉山晶科能源 80%股份,玉山县工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玉山晶科能源 20%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玉山晶科能源成立于 2021 年 9 月,无 2020 年度财务数据。

    5、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晶科能源”)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9 年 11 月 26 日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经济开发区黎明路 18 号
                                       6
    经营范围: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衍生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光
伏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
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晶科能源持有滁州晶科能源 55%股份,来安县经开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滁州晶科能源 45%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滁州晶科能源总资产人民币 27.68 亿元,
净资产人民币 15.23 亿元;2020 年 1-12 月,滁州晶科能源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8.05 亿
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0.15 亿元(经审计)。

       6、玉环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环晶科能源”)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 年 7 月 29 日

    住所:浙江省玉环市经济开发区南浦路 6 号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及销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股东结构:晶科能源持有玉环晶科能源 100%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玉环晶科能源总资产人民币 8.42 亿元,
净资产人民币 2.46 亿元;2020 年 1-12 月,玉环晶科能源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7.26 亿
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0.04 亿元(经审计)。

       7、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晶科能源”)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7
     注册资本:357,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 年 12 月 15 日

     住所: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联红路 89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
器件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
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发展;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晶科能源下属企业嘉兴科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51.40%股
份,海宁阳光科技小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21.01%的股份、浙江晶科能源有
限公司持有 1.54%的股份、海宁晶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0.84%的股份,晶
科能源持有 25.21%的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海宁晶科能源总资产人民币 82.18 亿元,
净资产人民币 44.74 亿元;2020 年 1-12 月,海宁晶科能源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78.14 亿
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2.08 亿元(经审计)。

     8、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晶科能源”)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 年 9 月 3 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龙兴大道与乳泉路交叉口东北角 1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
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
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
    股东结构:晶科能源持有安徽晶科能源 55%股份,合肥东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安徽晶科能源 45%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安徽晶科能源成立于 2021 年 9 月,无 2020 年度财务数据。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晶科能源及其上述下属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第 6.3.3(三)之规定,晶科能源及其上述下属公司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晶科能源及其上述下属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
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在与公司以往经营合作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
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晶科科技

    乙方:晶科能源

    1、甲乙双方在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按照如下模式进行合作:

    (1)合作模式一(电价折扣模式)

    乙方将其自有合法建筑物屋顶供甲方建设、运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所发电量优先
出售给乙方使用,富余电能接入公共电网或项目所在区域的配电网。甲方以各项目所在
地电网的同时段工业电价为基础并参考当地同类型项目的市场行情,给予乙方一定的电
价折扣,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建筑物屋顶的使用租金。该模式下预计 25 年运营期的售
电总金额为 42,967.66 万元,预计年均售电金额为 1,718.71 万元。

    (2)合作模式二(屋顶租金模式)

    乙方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将其自有合法建筑物屋顶租赁给甲方,供甲方建设、运营光

                                       9
伏发电项目。项目所发电量优先出售给乙方使用。同时,甲方按照各项目所在地电网的
同时段工业电价将项目所发电量优先销售给乙方使用,富余电能接入公共电网。该模式
下预计 25 年运营期的售电总金额为 10,200.00 万元,预计年均售电金额为 408.00 万元。

    (3)合作模式三

    乙方将其自有合法场地供甲方建设、运营储能项目,乙方利用甲方投资建设的储能
项目在谷/平时电价时段存储电力能源,并在峰时电价时段优先消耗储能系统所放电量,
富余电能接入公共电网。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按储能系统电价差(谷/平/峰)的 90%收
取能源服务费,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项目场地的使用租金。该模式下预计 25 年运营期
的能源服务费总金额为 18,391.73 万元,预计年均能源服务费为 735.67 万元。

    2、对于甲乙双方合作的项目(包括框架协议签署之前已经合作、尚未开建或在建
项目),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使用乙方品牌的光伏组件/光伏储能系统,采购价格参
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甲方预计在 2022 年采购乙方光伏组件的总规模不超过 99MW,
总金额不超过 1.84 亿元;甲方预计在 2022 年采购乙方储能系统的总规模不超过
300kW/639kWh,总金额不超过 171 万元。

     (二)定价政策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出售发/放电量、租赁屋顶、提
供劳务、采购光伏组件及储能系统等,是基于公司正常活动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
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或者通过招标、竞价等
方式确定。关联方提供建筑物屋顶供公司建设屋顶分布式电站并根据具体项目采用电价
折扣或屋顶租金两种合作模式,定价政策符合市场惯例,与公司和其他非关联客户的此
类交易定价政策基本一致,定价合理、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关联方晶科能源下属公司厂区内投建 7 个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及 1 个
储能项目系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加快公司分
布式光伏电站的开发力度,优化业务结构,从而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
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本次交易按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利

                                       10
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根
据《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协议所涉及关联交易总额已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韩洪灵先生、彭剑锋先生和丁松良先生经事前审核,认可本次关联交
易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韩洪灵先生、丁松良先生和李仙德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
发表书面意见,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发表书面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
框架协议》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关联
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化方式定价,合作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为本次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本次
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综上,保荐机构对晶科科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11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昶                  张世举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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