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 置换,可以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独立董事:韩洪灵、彭剑锋、丁松良 2022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