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晶科科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公告2022-04-07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3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5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
监许可[2019]973 号”文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债
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
券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2020 年 2 月 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债券业务中心
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债券业务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自 2020 年 2 月 1 日
起,暂缓计算公司债券证监会批文的有效期;2021 年 1 月 11 日,上交所债券业
务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债券业务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债券证监会批复有
效期自 2021 年起恢复计算。根据该政策,本次债券的发行批文有效期延长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
     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和 2021 年 3 月 8 日分别完成“20 晶电 01”和
“21 晶电 01”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分别为人民币 6 亿元和人民币 2 亿元。本
次债券的剩余发行额度为 12 亿元。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公司拟在证监会核准的剩余发行额度内,择机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后续期次公司债券”)。鉴于公司 2018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的有
关授权事项有效期已过,为确保后续期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后续期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后续期
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后续期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发行条
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
发行方式、发行时机、担保方案、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偿债
保障措施、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变更、上市地点等与后续期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
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后续期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后续期次公司
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决定并聘请后续期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后续期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发行、上市、还本
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后
续期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募集说明书、承
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专项账户监管协议、上市协
议、各种公告等,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如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决议的事项外,可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后续期次公司债券发行
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后续期次
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
     6、全权负责办理与后续期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交易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7、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