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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科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2-04-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作为晶科电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晶科科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3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9,459.2922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4.37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598,371,069.14 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416,756,990.92 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第 116 号”
《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1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 3,000
万 张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发 行 价 格 为 每 张 100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额 为 人 民 币
3,00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971,776,415.09
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91 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 2021 年末
                                                           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已使用募集资
                                                             集资金
                                                                             金金额
         丰城市同田乡 200MW 渔光互补光伏
   1                                          75,474.37     73,000.00            434.12
         电站项目
         石河子市 1GW 平价光伏发电项目一
   2                                          34,001.65      9,900.00          2,934.23
         期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
         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
   3     司 DQ 厂区 14.58MW 分布式光伏发       6,200.00      6,000.00          3,476.25
         电项目
         安波福中央电气(上海)有限公司
   4                                           1,200.00      1,100.00             15.21
         3.2MW 分布式光伏项目
   5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宝应光伏发电应用领跑者 2017 年柳
   6                                          62,072.07     40,000.00         21,246.76
         堡 2 号 100MW 渔光互补项目
   7     偿还银行贷款                         60,000.00     60,000.00         52,937.44
                   合计                      298,948.09    250,000.00        141,044.01
      注:2021 年 8 月 19 日和 2021 年 9 月 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和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
司终止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原募投项目辽阳忠旺集团 230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
目和营口忠旺铝业 156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合称忠旺项目),并将原计划投
入忠旺项目的全部募集资金 15 亿元及相关账户利息投入至丰城市同田乡 200MW 渔光互补
光伏电站项目、石河子市 1GW 平价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大众汽车自
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 DQ 厂区 14.58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波福中央电气(上
海)有限公司 3.2MW 分布式光伏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
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编号:2021-089)。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 2021 年
                                                            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末已使用募集
                                                            集资金
                                                                            资金金额
         清远市三排镇 100MW 农光互补综合
   1                                           36,333.00     34,000.00         9,993.92
         利用示范项目
         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
   2                                           37,180.00     35,000.00         4,747.21
         电项目

                                         2
                                                                         截至 2021 年
                                                            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末已使用募集
                                                            集资金
                                                                           资金金额
  3     金塔县 49MW 光伏发电项目              24,269.30      16,000.00       13,022.55
        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 200MW 光伏平
  4                                           76,731.38      72,000.00        5,852.50
        价上网项目
  5     讷河市 125.3MW 光伏平价上网项目       56,425.00      53,000.00       11,032.98
  6     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90,000.00      90,000.00       87,963.43
                   合计                      320,938.68     300,000.00      132,612.59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规划,并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建设期     调整后的预计完工时间
        石 河子 市 1GW 平价 光伏 发电 项目 一期
  1                                                8 个月           2022 年 6 月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石河子项目”)
        清远市三排镇 100MW 农光互补综合利用
  2                                                6个月               2023年2月
        示范项目(“清远项目”)
        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
  3                                                6个月               2022年8月
        目(“铜陵项目”)
        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 200MW 光伏平价上
  4                                               10 个月              2023年2月
        网项目(“白水项目”)
        讷河市 125.3MW 光伏平价上网项目(“讷河
  5                                               12 个月           2022年12月
        项目”)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2021 年以来,受硅料紧缺、能耗双控等因素影响,光伏上游产业链价格大幅
波动,光伏组件价格持续上涨。对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成本和收益率造成不利影
响,为避免项目收益下降,并基于对组件价格走势的预期分析,公司减缓了项目
组件采购进度,放缓了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 2021 年度的自持电站新增并
网量以及 EPC 业务完成产值规模均较年初计划有较大差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同样受到影响。

      同时,受新冠疫情防控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一方面公司严格贯彻、执行相关
疫情防控措施,对项目投资的推进产生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各地政府相继出台


                                        3
了限制物流、人流等各项疫情防控政策,导致部分项目的开工前合规手续办理进
度滞后,采购招投标工作延迟开展,后续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及调试等无法
按计划正常进行,致使募投项目进度较计划进一步延后。

    除上述两方面因素外,其他影响本次延期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因素如下:

    1、清远项目:清远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市,为农光互补项目。由于该项目
租赁土地的部分地块涉及复耕地的认定,关系当地耕地指标,因此在复耕地验收
未完成的情况下,暂无法全面施工,从而影响该项目的整体完工时间。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清远项目的升压站已完工,组件已安装 15MW,完
成并网 11MW。根据当地政府对于复耕地事宜的相关时间安排,结合组件价格、
疫情防控以及该项目目前的实际建设进展,公司拟对清远项目的完工时间做延期
调整。

    2、铜陵项目:铜陵项目位于安徽省铜陵市,为渔光互补项目。该项目租赁
土地的性质为农村集体土地,当地镇政府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将土地出
租给公司用于光伏电站建设,因新冠肺炎疫情,上述土地流转程序的办理进度受
到较大影响,导致该项目于 2021 年 9 月才正式开工。同时,由于部分渔民与当
地镇政府就征地补偿事宜协商沟通时间较长,影响现场施工进展。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铜陵项目的升压站已完工,组件已安装 70MW,完
成并网 33MW。根据上述情况并结合该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公司拟对铜陵项目的
完工时间做延期调整。公司已就渔民征地补偿事宜与镇政府积极沟通协调并形成
解决方案,预计不会影响调整后的施工进度安排。

    3、白水项目:白水项目位于陕西省渭南市,该项目租赁土地的性质为农村
集体土地,涉及公司直接向村民委员会承包土地,以及采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方式租赁取得土地两种不同情形,相关土地流转程序较为复杂;升压站等永久性
设施用地需办理国有出让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的相关法律手续;项目并网
需确定外送线路、接入方案并办理正式接入批复等。但因新冠肺炎疫情,上述土
地流转程序、土地使用权证以及接入批复的办理进度受到较大影响。为尽快推动
募投项目建设,公司采取分批建设方式,于 2021 年 11 月才正式开工建设白水项


                                   4
目。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白水项目的升压站正在建设中,组件已安装完成
44MW,尚未并网。根据上述情况并结合该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公司拟对白水项
目的完工时间做延期调整。公司正全力协调内外部资源,积极推进白水项目土地
及接入批复手续的办理。根据与当地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及其出具的有关确认文
件,公司预计办理并取得上述手续不存在重大障碍,不会影响调整后的施工进度
安排。

       4、石河子项目和讷河项目分别位于新疆省石河子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两地冬季时间较长、平均气温较低,冬季施工难度较大,虽然公司已对冬季施工
的不利因素做了提前应对和工期考虑,但同时叠加疫情管控、组件价格上涨等方
面因素,导致该两个项目的施工进度较计划有所延后。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石河子项目升压站已完工,组件已安装 50MW,完
成并网 50MW;讷河项目升压站正在建设中,组件已安装完成 20WM,尚未并
网。根据石河子项目和讷河项目目前的实际建设进展,公司拟对该两个项目的完
工时间做延期调整。

       综上,为确保募投项目稳步实施,保障募投项目的投资收益水平,公司在充
分考虑当前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的基础上,在综合考虑后期整体施工进展的基础上,
公司经审慎研究论证后拟延长石河子项目、清远项目、铜陵项目、白水项目和讷
河项目的建设周期,预计完工时间分别延长至 2022 年 6 月、2023 年 2 月、2022
年 8 月、2023 年 2 月和 2022 年 12 月。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客观原因及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
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坏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及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
实质性的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目前光伏组件的市场价格相比 2021 年高位时期已有所回落,公司将加强供
应链管理和工程施工管理,调动公司内外各项资源,统筹有序全力推进各募投项

                                      5
目的建设,在无外部不可控因素情形下,推进募投项目准时在变更后的预计完工
时间内完成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时,公司独
立董事对上述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本次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昶               张世举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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