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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科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5-2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晶科电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晶科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3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9,459.2922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4.3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416,756,990.92 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
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
第 116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1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开发行了 3,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971,776,415.09 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91 号《验证报告》。公
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1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2020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1 年 6 月
8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9 亿元全部归还至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归
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2020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
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1 年 8 月 19 日
和 2021 年 9 月 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上述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6 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不再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披
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
民币 5 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根据公司资金需要,在上述董
事会批准的限额和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
民币 3.5 亿元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募集资金未补充流动
资金。截至 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 3.5 亿元陆续全部提前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2
    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1 年 6 月 25 日,
公司将上述 9 亿元募集资金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
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累计归还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人民币 1.8 亿元,剩余人民币 7.2 亿元暂未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公司将在到期前及时归还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宝应光伏发电应用领跑者 2017 年柳堡 2 号
    1                                                  62,072.07    40,000.00
         100MW 渔光互补项目
    2    丰城市同田乡 20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75,474.37    73,000.00
         石河子市 1GW 平价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100MW
    3                                                  34,001.65     9,900.00
         光伏发电项目
         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 DQ 厂区
    4                                                   6,200.00     6,000.00
         14.58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安波福中央电气(上海)有限公司 3.2MW 分布
    5                                                   1,200.00     1,100.00
         式光伏项目
    6    偿还银行贷款                                  60,000.00    60,000.00
    7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60,000.00
  合计   -                                            298,948.09   250,000.00

    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投资需要,资金缺
口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246,168.14 万元,包


                                       3
括募集资金净额 241,675.70 万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4,492.44 万元。截至 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22,676.52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使用
147,395.39 万元,支付发行费用 3,281.13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72,000.00 万
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23,491.62 万元,募集资金专
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333.94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2 年
5 月 23 日余额合计为 24,825.56 万元(含尚未支付和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
发行费用 1,211.31 万元)。

    (二)公司 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清远市三排镇 100MW 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
    1                                                  36,333.00    34,000.00
          目
    2     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37,180.00    35,000.00
    3     金塔县 49MW 光伏发电项目                     24,269.30    16,000.00
    4     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 200MW 光伏平价上网项目    76,731.38    72,000.00
    5     讷河市 125.3MW 光伏平价上网项目              56,425.00    53,000.00
    6     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90,000.00    90,000.00
  合计    -                                           320,938.68   300,000.00

    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投资需要,资金缺
口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公司 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297,668.00 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 297,177.64 万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490.36
万元。截至 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 153,925.12 万元。扣
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143,742.88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658.19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2 年 5 月 23
日余额合计为 146,401.07 万元(含尚未支付和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
用 490.36 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进度和支付安排,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4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和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
元的 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

    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主营业务日常生产经
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以
及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 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
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相关会议记录,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


                                     5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昶               张世举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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